閱讀|發現你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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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你的天職:三大步驟,讓你選系、就業、轉職或創業不再迷惘
📖閱讀筆記
前言 幫助你找到堅定不移的「自我重心」
「不想做的事」若變成工作,你會陷入兩個惡性循環。
第一個是為了紓解工作壓力而不斷揮霍金錢的循環。只要有人約喝酒,就會跟著去,不然就是花大錢玩樂,買不必要的品牌衣服,將金錢丟入無止盡的黑洞裡。
第二個是對工作沒興趣,有時間也不想學習,所以無法繼續成長的循環。不是有那種回家之後,滑手機看YouTube看到天亮,白白浪費時間,不事生產的人嗎?
這時代有數不清的娛樂可以消磨時間,所以找不到「想做的事」的人,會無止盡地在這些娛樂浪費時間。
目前的工作不是自己的興趣的人,會陷在這兩個循環之中而無法繼續成長。
Chapter 1 五大誤解,讓你找不到「真心想做的事」
誤解①以為必須是「能持續做一輩子的事」
實情:從現在最想做的事著手即可
誤解②找到想做的事時,會有「這就是命運的安排」的錯覺
實情:就算找到想做的事,一開始也只是覺得很有趣而已
誤解③必須是「造福人群的事」
實情:為自己而活才能幫助他人
誤解④要找到想做的事,就必須「積極採取行動」
實情:要找到想做的事,必須先了解自己
誤解⑤想做的事沒辦法變成「工作」
實情:想做的事只存於心中,實踐的方法卻可在社會中找到
Chapter 3 自我理解術:套公式讓你最快找到想做的事
自我理解術的三大支柱,讓你不再需要尋找「想做的事」
自我理解術的三大支柱了,所謂的三大支柱就是:
喜歡的事
擅長的事
重視的事
這三個元素可組出兩個公式。
公式①喜歡的事 × 擅長的事=想做的事
公式②喜歡的事 × 擅長的事×重視的事=真心想做的事
■ 公式①「喜歡的事×擅長的事=想做的事」到底是什麼意思?
喜歡的事
「喜歡的事」就是「有熱情的領域」。
擅長的事
「擅長的事」,也就是「自然而然比別人容易學會,做起來很愉快,一點都不以為苦」的事。由於是順理成章學會的事,所以也可說是一種「才華」(有時也解釋成特質、性格)。
「擅長的事」最容易與「技能或知識」混為一談,這兩件事雖然很像,卻完全不一樣。
「擅長的事」是與生俱來的,而「知識與技術」則是後天學習而來。
此外,一旦學會「擅長的事」,就能運用於各種工作中,但「技能與知識」只能在特定的工作應用(寫程式的技能無法於各種工作應用)。
「技能或知識」原本只是充實人生的手段,很多人卻不知不覺將應用這些手段當成「目的」,所以這些好不容易學來的「技能或知識」,卻成為人生的束縛,一切變得本末倒置。
技能或知識都只是幫助我們從事興趣的手段,若是將活用技能當成某種目的,人生當然會變得很無聊,所以才有必要將「擅長的事」解釋成不管任何時候、職場都適用的特質。而「技能或知識」則可以在找到「真心想做的事情」之後才學會。
想做的事
「想做的事」到底是什麼?
「想做的事」就是「What(做什麼)×How(該怎麼做)」的組合,也就是兼具「What=喜歡的事」與「How=擅長的事」這兩個特性的事。
■ 公式②「喜歡的事×擅長的事×重視的事=真心想做的事」是什麼意思?
重視的事
決定工作方式之際,最重要的是「重視的事」(價值觀)
想做的事=要做什麼?
重視的事(價值觀)=為了什麼而生的人生目的
工作目的=希望讓周遭的人、社會變成什麼狀態?
What(要做什麼)×How(該怎麼做)×Why(為什麼要做)=What×How×Why(要做什麼,該怎麼做,為什麼要做)
結語
了解自己只有三個步驟:
找到重視的事(價值觀)
找到擅長的事(才華)
找到喜歡的事(熱情)
只要這三件事明確,就能揉和成「真心想做的事」,自然而然也能找到「實踐這件事的手段」。
📝閱讀心得
這本書主要圍繞在三個步驟:
找到重視的事(價值觀)=為了什麼而生的人生目的
找到擅長的事(才華)=自然而然比別人容易學會,做起來很愉快,一點都不以為苦的事
找到喜歡的事(熱情)=有興趣、好奇的領域
並寫到:
如果你的工作不順利,或是你覺得工作很煩,代表你只想著自己的事,換言之,當你能透過「想做的事」為身邊的人創造價值,工作就會變得順利,你也會找到「真心想做的事」,進而發現自己的生存意義。
這觀點不同於《深度職場力》的技能思維,作者將技能與才華分開,寫到「擅長的事」是與生俱來的,而「知識與技術」則是後天學習而來。而《深度職場力》作者則偏向將技能思維視為知識與技術,累積成職涯資本。
此書雖然偏向往抽象層面思考,例如重視的價值觀、熱情、擅長的才華。不過對於陷入具體思維動彈不得,例如以現況技能、證照、累積職涯作為考量而所囿之人能跳脫框架。而以務實層面則是:「想做的事」能否為身邊的人創造價值,說明白點就是有沒有人買單。
換句話說,公式②「喜歡的事×擅長的事×重視的事=真心想做的事」最終是得面對是否能變現的關卡,只是書中用比較抽象的「為身邊的人創造價值,工作就會變得順利」。
但現實層面有可能是,能真心做想做的事,但薪水可能也接近基本工資,或掉入熱情思維陷阱中。不過如果三大支柱(價值觀、才華、熱情)剛好不冷門的話,也就是買單人數多的話,那有機會依照書中方式成功。
在台灣比較多前輩的穩健經驗談是,有一份底層工作的薪資作為後盾,而這份工作不太需要耗費太多心神,能在下班時間追求自己的熱情。例如:外送員、清潔、保全、保險、兼職店員等。
這種工作並無法累積職涯資本,但追求熱情是讓人生產生意義感與幸福的方式,與其變現磨耗熱情,不如將餬口與熱情分開?我認識的許多人,會說他們的主業是「身心靈的探尋」而副業是一般的工作,這似乎有點自欺欺人,不過正是這點自欺產生其人生的意義感,如同薛西弗斯。
可是隨著時間,不耗費心神的工作取代性也高,到了中年,「身心靈的探尋」是否能變現成事業第二春是個問題,換句話說,如果長期追求的熱情沒人買單,而現有的底層工作又可能被新鮮人取代,則會形成進退維谷的窘境。但沒人買單的熱情就不值得追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