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与马克思主义
实际上倒不是说马主义不能谈,但是很明显某些网络左派的脑回路只在第一层,比如当谈到某种社会正义观念时,你问他什么是不正义的,他能条件反射地和你回答出是“剥削”,是工人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强制性地夺走了,剩余价值这个概念,是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为了让没有任何背景的读者能看懂,我稍微解释一下劳动价值论的框架。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中,一样商品的价值 W=c(不变资本)+v(可变资本)+m(剩余价值) 不变资本指的是投入的生产资料,可变资本指的是工人的工资,这两者在卖出商品后都能得到回收,可马克思提出问题,为什么资本还能得到增殖?为什么资本家还能盈利?马克思认为那是因为本该属于工人的剩余价值m被夺走了,投入到了资本家的再生产环节中去。
这个经济学理论在边际革命(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备受争议,但是让我们先假定他正确,我也将说明,用“剥削”这种方式定义社会正义概念将遇到不可解决的矛盾。
考虑到接下来两个例子。
第一是因为国家的法律限制不被允许到劳动市场上就业的女性,毫无疑问,这在当代是显而易见的性别歧视,但是难道按照之前的剥削的定义,女性不是被很好地保护了起来被免于资本家的剥削?而如果说政府还从税收中付给她们一定的金钱来奖励她们的家务劳动,那女性反而成为剥削者了,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她们的收入反而来源于工人的剩余价值。那么难道马克思主义者要反对女性参与劳动和争取同工同酬的事业吗?这显然和马克思主义者在女性问题的立场上冲突很大。
如果说家务劳动的地位在马克思主义的文本里有争议,考虑第二个更加明显的例子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因为摩擦性失业而吃救济的工人,显然他们因为没有就业而没有被剥削,而且因为救济金是从那些劳动的工人的剩余价值中出,他们反而成了剥削者了。
然而,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场毫无疑问都把前面两类人的存在当作资本主义体系的受害者,这就表明,拿剥削作为社会不正义的某种指称实在是太窄了。那么我们不禁要回过头去反问,当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被阻止出卖自己的劳动的家庭妇女,吃救济的工人,在工厂里工作的一般工人全都展现了资本主义的不公正时,他们的“不公正”到底是什么意思?这边他们想说的潜藏的道德命题其实是,“这些人和资本家接触到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的机会是完全不均等的”,对于在工厂工作的一般工人,工厂里的设备怎么使用,公司的资金怎么消耗并不是由他说了算,而对于那些家庭妇女和失业者来说,他们甚至接触不到任何生产资料!而劳动价值论即使正确,它揭示出的“剥削”概念只是马克思主义中定义的“社会不公”的一小部分(工人无法控制剩余价值的流向)。而后者,又是一个更大的命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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