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行義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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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024年08月04日

不要行義過份

杜崇基牧師

讀經: 徒28:1-10

選讀經文:徒 28:1-10

"1 我們既已獲救,才知道那島名叫馬耳他。2 當地人非常友善地接待我們;因為正在下雨,天氣又冷,他們就生了火歡迎我們眾人。3 那時,保羅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中,有一條毒蛇,因為熱的緣故鑽了出來,纏住他的手。4 當地的人看見那毒蛇懸在他手上,就彼此說:「這人必是個兇手,雖然他從海裏獲救,天理仍不容他活著。」5 保羅竟把那毒蛇甩在火裏,並沒有受傷。6 當地的人想他快要腫起來,或是忽然倒下死了,但等了好久,見他沒有甚麼異樣,就轉念說他是個神明。7 離那地方不遠有一些田產,是島長部百流的。他接納我們,盡情款待了我們三日。8 當時,部百流的父親臥病不起,患了熱病和痢疾。保羅進去見他,為他禱告按手,治好了他。9 從此,島上其餘的病人也都來,得了醫治。10 他們又多方面尊敬我們,到了開船的時候,又把我們所需用的東西送到船上。"

時代默想:

使徒行傳最後一章經文陳述保羅最終到了羅馬,分別在馬耳他住了三個月,住在羅馬城兩年。此外,還記載三件事情:第一件,保羅遇見小島土人(1~10);第二件,保羅抵達羅馬城被弟兄接待(11~16);第三件,保羅跟羅馬城的猶太人首領提及,由耶路撒冷被押送來羅馬的原因。

保羅在小島遇上土人友善招待,因為下雨天氣又冷,他們便生火給船上的人取暖。保羅將一捆柴放在火裏,突然有一條毒蛇纏住保羅的手。土人看見毒蛇吊在保羅手上,一口咬定他是兇手,曾經做過惡毒的事,所以遭遇報應,雖然保羅逃過颱風一劫,但是他逃不過上天對他的懲罰,天理不容,所以被毒蛇所咬,使他最終遇上報應,不能存活。

「天理」(penalty, punishment, justice,4),原文有懲罰和公義的意思,也可以翻譯為懲罰臨到他身上,公義不容許他活着。話雖如此,事情峯迴路轉,保羅最終沒有被毒蛇傷害,於是土人便改變念頭,認為保羅是神(6),反映他們相信只有神能夠行神蹟,於是一口咬定保羅是神。路加描述土人迷信和善變,只看見事情發生,便妄下結論。

當時部百流的父親患上熱病和痢疾,保羅為他按手祈禱便痊愈了。於是,島上的居民有病便找保羅醫治。最終,保羅的服侍受到大部分島上的人尊敬和肯定。當保羅坐船離開的時候,他們提供保羅所需要的補給。原本保羅被看為天理不容的囚犯,卻因治病,受到多人尊敬,成為他們的貴賓。

我們也很容易直覺地認為人受苦必定是做錯事的報應。反過來說,當我們看見到處充滿不義的事,還未有報應的時候,我們內心充滿怨憤,容易衝動替天行道,最終我們成為真正不義的人。願神幫助我們學習忍耐,因為神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回應禱告:

求主幫助我們,不要自以為義,成為憤世嫉俗的人。我們也深信神在日常生活中的保守和庇護。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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