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事件
去年六月十五,梁凌杰先生死諫港人,香港從此不一樣。捨身成仁從此不是文字修飾,也不再能輕言抗爭,或放棄,任何選擇都無比沉重。
紀念一事件,旁觀者和行動者身分重疊了。今日的悼念人潮是梁先生的旁觀者,同時是今日的行動者。
人之所以為人,紀念是其一必要行為。人有數字和四時感覺,時間既是線性亦是循環。
人們內心是有感於時日,自覺要求着紀念。這自覺很重要。如果記憶不是真的,如果没有真實感覺和回憶,人的紀念行為則淪為空洞,任由極權塞入各種謊言。
在《鄉愁》中,男主角為了完成一諾言,為了表示他記得一句話,苦苦撐着把蠟蠟送到池的另一端,然後死去,表現儀式之要義。紀念儀式有些蠟光,有些「畫面」,就是那樣了,好似無事發生。發生了的昇華,在心中,昨日的自己成了今日的自己。有些事要重覆做,只是為了確認自己没變,守了承諾。
所以那是紀念事件,香港人的鄉愁鎖在一起遊行的日子。
鞠躬。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