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性别暴力事件中,关于“性别对立”浅谈分析

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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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次一群壮汉殴打一个女性,且现场只有女性去帮忙的事件,很多人试图用别搞“性别对立”来淡化这场性别暴力。

之所以把这场事件称之为性别暴力,是因为有着明显的性别针对意向。一名男性对女性性骚扰不成,转而开始暴打女性并且叫上同伴一起施暴,构成因素符合广泛定义的性别暴力。而性别暴力的原因却是多角度的。

首先需要清楚,从宏观生物进化角度来看,男性与女性从发展到采集狩猎后,走入了不同的进化模式。男性为了更适应狩猎而进化出了更强壮的四肢,增加了力量和速度,而女性也因为采集而进化出了相应的机制。但特殊季节里,男性和女性是共同负责狩猎和采集,因此也有女性猎人和男性采集者。

由此可见,两性在进化角度上无高下优劣之分,相互协作相互依存,生存模式从不同角度呈现对等。

人类私有财产的产生也伴随着父系社会的形成,为了占有绝大部分权利、财富和更多的社会资源,男性集体转而开始对女性进行压迫和剥削。

主要的压迫和剥削方式:

①对权利的剥削:女性不能在家族担任任何对外的职务,和对内比较重要的职位;以及不能在公职单位担任任何对外的职务;

②对财产的剥削:女性没有遗产继承权;女性不可以单独享有贵重物品和财富;除极个别朝代外,出嫁女性的彩礼是从本家族转移到男方男性家族成员,而男方给的聘礼是从男方家族转移向本家族男性成员;

③对生产价值的剥削:女性出嫁前需为本家族进行无偿劳动,女性出嫁后为男方家族进行无偿劳动;

④对教育和才能的剥削:女性没有任何受教育的权利,有也仅能学习如何服务于男性;任何女性没有在公共舞台施展自身才华的权利;以及过于出色的女性会被家族男性成员窃取才能成果;

⑥对性和生育的剥削:用意识形态捆绑女性一生从属于一个男性,男性有权利杀死出轨或非处女性;战争造成人口基数大量丧失,强迫女性婚嫁和生育;和平年间以传统文化逼迫女性不再婚嫁,此类女性也不可以和其他异性发生任何性关系;女性不被允许享有从个人自主意识决定生育和堕胎的权利。

和其他被剥削的权利,不再一一赘述。

诚然,父系社会除对女性外,对家族其他男性成员同样存在压迫和剥削,但男性仍然享有大量的社会资源,有更多的自主权。而当前父权制社会不过是父系社会的一个变种,男性利用女性一起反抗父系社会解放了全部男性,开始进行新一轮的压迫和剥削。

①以家庭为单位:享受女性的无偿家务劳动,最终获益的是男性;

②以家庭为单位:无论是守寡式育儿亦或是长辈带娃,结果都是自然而然成为年轻女性或年长女性的重担;以及遗产继承以男性为主,照顾年老父母以女性(女儿或儿媳)无偿照护为主,最终获益的是男性;

③以家庭为单位:在私领域内对女性进行肢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经济暴力等不同方位从心理到身体压迫和对女性进行剥削;

④以社会为单位:同工不同酬,非服务性高收入行业,男性管理层比例>女性管理层,男性员工比例>女性员工;服务性低收入行业,男性管理层比例>女性管理层,女性员工比例>男性员工;其他高收入行业,男性比例>女性比例,其他低收入行业,女性比例>男性比例等,最终获益的是集体男性;

⑤以社会为单位:教育资源集中于男性,某些高精尖学术专业对女性进行分数限制或名额限制;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对男女区别教育,规训女性,放纵男性,最终获益为集体男性。

⑥以社会为单位:厌女文化从有文明知识以来就长盛不衰,男性由于占有绝大多数社会资源,从而掌握和解构话语权,定义女性以及为女性设定符合他们预期以及心理接受的模式;性别暴力原因之一也是男性为女性设置的界定被打破而产生的后果,最终获益的是集体男性;

⑦以社会为单位:以“母爱”和“付出”捆绑女性,让女性在养育和照护家庭方面,无人共同承担而花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无条件付出,以放弃自己的职业、收入和未来更好的前景为前提,使得大量成为家庭主妇,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生存;家庭主妇或结束家庭主妇后成为低收入女性,在家庭中缺乏更多经济来源和社会资源,进一步从属于男性,从而更容易受到语言暴力、经济暴力以及其他一切暴力形式;对于离婚不要孩子的女性,社会始终苛责此类女性没有“母爱”,对孩子漠不关心等,而离婚要孩子的男性,抚养孩子大多数成为家庭或家族其他女性成员的工作;对于离婚要了孩子的普通低收入或脱离社会太久的家庭主妇女性,大多男性拒绝承担抚养费或法律虽然宣判仍拒绝偿付,且原生家庭成员并不接纳离异后的此类独身女性,很可能终年陷入经济困境,即使再婚也依然是属于被分配的成员,难有符合的二婚人选,最终获益的为集体男性;

⑧以国家为单位:从计划生育到目前的放开三胎,女性没有自主生育权;对于拐卖妇女这类事件不予多方面报道,且法律认可买卖婚姻;对于性骚扰、性别暴力、家庭暴力等,公职单位从未尽职管理且和稀泥;试图阻挠个体独立女性影响集体女性独立;对于女性性工作者入罪化且污名化并让她们承受非人待遇;对于婚姻财产分配更倾向于男性等;最终获益为集体男性。

和其他被剥削的权利,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层面,不再一一赘述

综上所述,可以明显得出结论,男性和女性的关系,是属于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的关系,两者天然对立,所谓的性别对立也是男性首先掀起的,而这绝非女性之错。

对于本次性别暴力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绝非少数。男性作为既得利益者,既不会去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也不想去反思这样的行径,更不懂得如何去尊重和共情女性,反而更多的觉得自己无辜。

女性作为被压迫者,凭什么要为压迫者提供情绪价值?凭什么不能在公共空间里争取自己生命的安全空间?凭什么要被性骚扰还不能反抗?十万个凭什么?

不能理解的男性,或者不能理解的女性,多想想为什么?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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