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愛倫坡
這段時間搬家,好久沒上來寫東西了。離職後處理搬家的事,說不上忙也說不上閒,家裡東西很多很零碎,想著什麼和什麼可以裝進同一個箱子裡不至於太重,尤其書頂多半箱就差不多得塞些輕的東西進去,很麻煩,像在玩一點也不有趣的拼圖遊戲。這樣的日子,加減讀完了《愛倫坡驚悚小說全集》。
說起愛倫坡,第一次讀他的東西的時候還在大學,當時應該也是讀了一本莫名其妙的全集,莫名巧妙地沒什麼感受。一來我對推理小說一直沒什麼感覺,雖然大學時讀過一些,也實在說不上喜歡,對謎題一類的一點興奮感也沒有,二來在影像時代,他的東西也真說不上有多恐怖了。
這次因之後課程需求重讀愛倫坡,比第一次讀的時候有感觸。在這本集子裡的短篇有幾個共通特色。第一點是小說開頭老愛介紹寫作原由(強調親身經歷之類的)或長篇大論觀察到的現象,後者往往在小說裡印證這樣的現象。拿《莫爾格街兇殺案》為例,開頭講的是人類心智特徵中所謂的「分析能力」是什麼以及其具體表現,並細緻解釋了「心智分析」和「聰明伶俐」的不同。這兩種開頭方式的共通特徵是緩慢,小說並不急著把讀者拋入一個緊張難解的情境之中,而像是在火爐邊的閒聊,從故事之外的某處切入。《大漩渦歷險記》算是個例外,開頭便是爬到頂峰的場景,然而主故事與這次的爬山經驗其實沒有關係,只是透過在頂峰看到底下海裡的漩渦,而引出老人講的故事。類似的開頭也出現在《失竊的信函》,寫一八XX年的一個颳風夜晚「我」和杜彭在小圖書室裡冥想的場景,然而這也與主故事沒什麼太大的關係。如果將主故事想像成一個房間,則可以看到愛倫坡喜歡從房間外開始小說,慢慢步入其中,他不是那種一開始就要敲暈讀者的類型,反例可以參考卡佛。
第二點是愛倫坡喜歡在小說裡做直接的自我心理分析,講「我」是個什麼樣的人,在他筆下,「我」的思想是非常有條理的,即便在使用了不可靠敘事者手法的《告密的心》裡,其思路也是清晰得如同一條直路。以《威廉·威爾森》為例:
一個人會變壞、變得窮凶惡極,通常是一點一滴轉變,而非一蹴幾成的。然而,就我而言,我卻幾乎是在一瞬間,像脫掉一件遮蓋住身體的斗篷那樣,摒棄了所有的道德良知;我幾乎是在一瞬間,從小奸小惡的使壞行列,跨出好大一步,直接犯下比極惡暴君還要令人髮指的滔天大罪。
在類似的描寫中,我們不會對角色產生太大的懷疑,即便使用了不可靠敘事者的手法,相信讀者也會很快就察覺這種不誠實。這樣的寫法使閱讀過程變得簡單明瞭。所以總體來講,我認為愛倫坡在這本選集裡的作品都呈現出一種非常清晰的傾向。
第三點,或許是最多人提到的,愛倫坡筆下的角色往往是陰暗、掙扎和痛苦的。在這之上,值得關注的是這些作品裡也愛將「想像力豐富」這一特質加諸到這些特徵裡,而且往往明示暗示想像力是這些特徵的成因。這倒是很新鮮,一般我們認為想像力豐富,愛幻想的人是天真爛漫的,然而在他筆下,這往往會導致精神疾病,對飄動的窗簾和風聲產生聯想,對未曾經歷過的活埋感到恐懼,然而細想這也的確具有說服力,會害怕未曾發生之事,也就說明能夠想像這樣的事情,並投注感情,說是想像力過剩也不過分。
第四點,也是我不怎麼喜歡的一點,是假裝是對話的對話。這個現象,在推理這系列的作品裡算是明顯,杜彭開始分析答案時,完全是杜彭從頭說到尾,以《莫爾格街兇殺案》為例,24-40頁幾乎全是杜彭在講話,偶爾插入「我」的一兩句問題或回應,這些回應也都是工具性的。為了隔開這些長到看不到盡頭的對話,愛倫坡用了以下這些句子分行:杜彭進一步說著/杜彭開始分析眾人證詞的不尋常之處/杜彭開始推論兇手逃逸的可能出口等等。這樣的寫法,在《大漩渦歷險記》、《崎嶇山探險記》也有出現,以我的閱讀體驗來說,如此大段的獨白使引號和對話都失去了意義,你會滿明顯感受到其他元素的工具性質,都是服務於把想講的東西講出來,也就是有很多插入的元素沒有引號內的內容重要,也就相對的不是那麼自然。
在這本集子裡有幾篇非常耐人尋味,《威廉·威爾森》、《貝瑞妮絲》、《陷阱與鐘擺》、《鬧市孤人》、《梅琛葛斯坦》、《紅死神的面具》、《作怪的心魔》和《屍變》。我無法一一細講,或許日後有機會,但多少提一下。
《作怪的心魔》這一篇,講的是一種「我們之所以愛與自己過不去,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只是出於一種明知不可為而偏要為止的衝動」的心態,這當然不新鮮,例如一個犯了罪的人,明明掩蓋得很好,卻忍不住想要昭告天下,或看著警察辦案不力,就多放些線索出來,像是挑戰或宣示,這種對揭穿秘密的衝動,他稱之為「作怪的心魔」,之所以特別拿出來講,是因為在許多愛倫坡的小說裡都有類似的情節,明明一切都很順利,到頭來忍不住自己作死。可以看作愛倫坡以這一篇,解釋了許多相似小說的共同心態。
《威廉·威爾森》也是放到如今不再驚艷的設計,小說裡主角認識一位與自己同名的同學,這名同學把「我」模仿得惟妙惟肖,且在「我」的生命後期神出鬼沒,如影子一般,進而製造出一種「似我非我」的張力。我想起在高中時期讀過同一所學校一名國中生的小說,寫的是一個女孩在舞台上撕扯割裂一個巨大的布玩偶,從裡面扯出自己。這講的也是一個成長與影子的故事,因為那時候太震撼於比自己年輕這麼多的國中生竟有如此寫故事的才華,所以才記憶至今。
《紅死神的面具》或許是我最喜歡的一篇。在這個故事裡,某國發生名叫紅死病的瘟疫,一親王從宮中挑選出一千名身強體健的男女貴族爵士,住進一處固若金湯的城堡修道院,把大門焊死躲避瘟疫,裡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進不來。設定上很自然讓人想起《十日談》。在這個城堡裡載歌載舞的貴族們,每當響起準點鐘聲時都會停下舞步和音樂,等待鐘聲停止,儘管總告訴自己下一次得忽略這鐘聲,卻無法抑制的再次停下來。鐘聲很自然會讓人聯想到時間。有趣的是,城堡裡可視作是一個沒有時間的烏托邦,而城堡外則是時間的生死煉獄。這些鐘聲的恐怖或許在於,他們提醒著貴族們時間的存在,也就是生命有限的存在。故事高潮結束於一化妝舞會上,出現一裝扮成紅死病死者的面具客,親王大發雷霆要抓拿他,卻在匕首刺出後自己身亡。眾人一擁而上抓住面具客,才發現他衣物底下並無血肉,這就是所謂的紅死神。而這最後的一幕所在的房間裡,擺著的正是那個準點時敲響鐘聲的大時鐘。
最後再簡單談談《屍變》吧。這篇使用的概念是「臨死催眠」,我在上學時心理學課也談過一些催眠,甚至有老師實際操作過,儘管我一點也不相信。在這篇故事裡,主人公對沃爾德瑪先生進行了臨死催眠,在沃爾德瑪即將過世之際,透過催眠使他處於一個不死的狀態,在這個狀態下,主人公能問一些問題,沃爾德瑪先生也會艱難地回答。這個過程持續了好幾個月,直至最後把死者喚醒,他才真正死去,並迅速萎縮碎裂,成了一片腐爛殘滓。其實主人公問他的問題總是同一個,即「你現在還在睡覺嗎?」沃爾德瑪的回答也差不多:「對,我一直都在睡覺,而我現在——現在——已經死掉了。」在這篇小說裡沃爾德瑪的身體似乎成了一個通道,連接亡者的聲音與陽間,不再承載靈魂,形象地說,他的身體變成了一支收訊很差的手機,勉強傳來另一個世界的神秘低語。這些話語之所以令讀者毛骨悚然,正是由於其無法觸及的性質,卻仍保留著一絲能夠被理解的殘語,在這之間橫亙著巨大無垠的未知,似乎能將一切理性的認知吞滅。在最後,死者發出的僅一個詞,且被打上了驚嘆號——死亡!死亡!對於那我們只能以「死亡」命名的未知,呈現出生者以及所謂的文明,是多麼的脆弱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