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之約》第一章
我叫莫浩東,廿六歲,是報社時事評論員。不對!我該糾正一下--我曾經是一個時事評論員。直至現在,我仍然不大願意接受我不再是時事評論員這個事實,我實在太留戀這份工作了。
不過,昨天,那個胖胖的老總把我叫進他的辦公室,對我大發雷霆:「阿東,我今次真的幫不到你了!你昨日那篇評論,得罪了那個地產大王,他請律師發了封律師信給報社!」
我聽到老總的話後,實在按捺不住,於是我立刻反駁說:「你昨天也說我的評論精闢,還說是一針見血的!」
老總臉上一陣鐵青,凶巴巴的說:「不要再跟我說廢話了!老闆現在已經把事情解決了,不過,他要你今天之內寫封道歉信向地產大王道歉,而且,老闆說你不太適合寫評論。這樣吧!不要說我不為你著想,我已經替你想過了,阿權會在月底離職,你頂替他的位置寫鬼故吧!」
寫鬼故!不是吧!我是一個專業時事評論員,對於神呀鬼呀這類東西一向都採取否定的態度,現在竟然要我寫鬼故,這件事對我來說簡直就荒謬絕倫!我立刻向老總提出抗議,可是老總卻說:「阿東,你現在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寫鬼故,二是自動辭職!你自己選擇吧!」
於是,我便無奈地「選擇」了寫鬼故。沒辦法吧!小人物總要為五斗米而折腰。 事業失意,愛情總還算是得意吧!當晚,我帶著極度落寞的心情,回到我那位於深水埗的住所,準備找我那個可愛的同居女友阿米巴訴苦。
我走進屋內,大聲叫喚:「阿米巴!」
可是她並不在客廳裡,大概是在睡房裡吧! 走進睡房,房內凌亂不堪,不是被爆竊吧!我環顧四周,房內的電視機、音響等,一件都沒有缺少。我再查看所有抽屜,那些貴重的東西,也全都沒有損失。我正在疑惑之際,看見凌亂的化妝桌上放著一個印有蜘蛛圖案的鮮紅色信封,信封上寫著「阿東」二字,我認出這是阿米巴的字跡,我隱約感覺到有甚麼不對勁了!
我打開信封,信內寫著:
阿東:
跟你在一起三年七個月零十六天,我覺得自己已經到了極限!阿東,你把我們的家弄到污穢不堪,我每次也只是說你幾句。你窮,我又從來沒有嫌棄過你!你之前與舊女友糾纏不清,我雖然很生氣,可是我最後也原諒了你。
不過,你這個人,三年多以來一直也沒有進步過!阿美的老公已升上了總經理的位置,心懷的男朋友是十大會計師行的合夥人。而你呢?做了這麼多年也只是個小小的評論員,薪水也不知夠用來幹甚麼!而且你這個人,一點情趣也沒有,叫你陪我去旅行,你寧願上班也不願花錢跟我去!
我受夠了!請千萬別再找我!我們分手吧!
阿米巴字
沒想到阿米巴竟然留下一封信,便將三年以來的感情終結!那麼,我到底算是甚麼呢?我在她的心中竟然一文不值!我都不知自己是否時運低,所有的惡運一次過湧向我!罷了!女人如衣服!明天找過一個身材、樣貌比阿米巴好一萬倍的女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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