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寫作與創作:改寫與強姦
小引:文学写作和创作是复杂的过程,也是非常敏感的过程。所谓的敏感是指写作/创作者在缺乏自信的情况下容易被误导,甚至被摧毁。
非常不幸的是,在我看来 “重写文章《拾荒的人》前五段,以供交流” 一文就是有意无意的误导人之作。何以见得是误导,以下是详细的陈述说明。
本文标题中的【强奸】一词或许会被有些读者认为是夸张或过重。但我真心认为【强奸】一词用在这里是恰如其分的。哪位读者若能找到一个更好的词可以取代之,我愿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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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批评,应当是直言不讳。因此,作为一个文学以及文学写作研究者,我要直言不讳地说,这里的重写大都(也可能是全部)是不必要的,甚至是佛头着粪的,好眼治瞎的。
例如,
原文:今天是回访日。
重写:今天,是回访日。
还是要直言不讳地说,这里添加的逗号完全是脱裤子放屁,毫无必要,甚至比不必要地脱裤子放屁还成问题。因为原文【今天是回访日】至少包含着两种都不错的解读可能性,两种都有趣的说话口吻:1.轻松愉快,若无其事,随口说出;2.一本正经,郑重其事。
从这里的上下文来看,第一种可能性更符合说话者的心态和口吻;而重写之后的解读则只能局限于第二种可能性/第二种口吻。因此,这样的重写实际上是强加于原作者,强加于读者,实际上等于是对原作者和读者的强奸。
不错,我在这里用的是【强奸】一词,因为强奸的本意就是把自己的玩意儿不由分说硬插入到人家里面,而这正是重写者的所作所为。或许重写者没有强奸的本意,但很遗憾,TA强行插入的事实已经存在。可以看出,重写者缺乏基础的文学阅读和写作训练。
假如重写者受过这方面的训练,TA就应当知道,读者完全可以把【今天是回访日】读做/解读做【今天,是回访日】,读者无非只是需要在默读或朗读时在【今天】之后停顿一下而已。
重写者看到这里我写出的话或许会抗辩说:我在这里添加一个逗号,不就要是标示出那个停顿来吗?这有什么不对的呢?
我的回答是:你这个逗号是强奸,是强加于人,因为被你这么一胡捣鼓,就毁掉了另一种解读可能性,另一种叙事口吻,即轻松愉快,若无其事,随口说出。
另外,假如有个停顿就要一个逗号,那么,我们的唐诗就得是一片逗号了。
再例如:
原文:说是回访日,可实际上只有我知道这事,在别人看来,我是穿的人模狗样去相亲。
重写:他人眼里的回访日,不过是按时在相亲这条路上走着;可我心却明镜似的,映照他偷偷且毅然地潜入回访里——穿得人模狗样坐着。
在这里,我们再度看到重写者犹如大象闯入瓷器店,动辄就是一片稀里哗啦的破碎声。重写者显然不知道文学/文字的叙事跟我们口头的讲故事一样需要顺次展开,不能在开头一下子抖出太多的细节,因为细节一股脑地抖出会形成疲劳轰炸,信息倾倒(犹如垃圾倾倒),会让读者/听者不堪重负从而失去兴趣。
此外,故事的开头细节稀少也会形成一种宝贵的悬念,可以刺激受众继续读下去/听下去。因此,会讲故事的人会在细节安排上讲究控制,讲究节奏安排,不见兔子不撒鹰,没有必要就不陈列细节,并以此保持叙事的流畅。
然而,我们的重写者显然不知道这种文学叙事的ABC,因而其重写是一路胡来,一路蛮干,一路破坏,一路乱七八糟毫无章法。TA这一句的改写从头至尾是蛮干加破坏。原文非常流畅的叙述经过TA的改写之后变得磕磕绊绊,坑坑洼洼,充满了花里胡哨令人心烦意乱的细节,而且还包含了粗鲁笨拙的剧透。
又,重写者的文学趣味显然是当今中国拙劣的语文教育产品,其主要表证是花里胡哨的、其实是笨拙得要死的形容词、副词、比喻说法的堆砌——”可我心却明镜似的,映照他偷偷且毅然地潜入回访里...”
不客气地说,稍微有点文学趣味的人读到这样的句子应当觉得恶心甚至要呕吐。
总而言之,原文是非常流畅的句子,重写则是滞碍难通,甚至狗屁不通。读者可以做一个简单的科学试验,这就是,把重写的这一句大声朗读给一群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上、母语是汉语的人听,看看有多少人不翻白眼。我怕是白眼白花花一大片犹如雪原,朗读者需要戴墨镜。
附记:选择读 “重写文章《拾荒的人》前五段,以供交流” 一文,是因为老朋友【一百零四 / 特洛伊】的强力推荐,TA说这篇文展示了 “彼此尊重、用心的纯粹的真正意义上的文字交流”。
我对【一百零四 / 特洛伊】的学问和做学问的功底及态度一向怀疑,但我还是决定不要局限于自己的成见,先去读一读TA强力推荐的好文章。读过之后,我认为我可以得出一个安全的结论,这就是,【一百零四 / 特洛伊】学问和做学问的功底及态度是大成问题的,TA推荐的文也是大成问题的,谁听信TA的话谁倒霉,而且是倒霉活该。
我相信我这个结论是公平的,稳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