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無人得知的你
在我裡面有一個地方永遠不為任何人所知,這個想法令我感覺安全。
這使我成為一個渴望被瞭解,卻拒人於千里之外的人,然而沒有比被看透內心更令人恐懼的事,我覺得他人永遠無法正確認識我,更重要的是,他們永遠不會喜歡真正的我——
這是否也是在你心裡的內在誓言呢?那個我們用來保護自己的想法,成為禁錮我們的牢籠,使我們困在其中。
「童年情感忽視」的作者,心理學家Jonice Webb說,這是普遍存在於那些在童年受到情感忽視的成年人中的想法,他們不知如何在情感上與人更深入的連結,外表看似一切正常,內在卻支離破碎。
而那些遭受童年情感忽視的父母,自然也不知道如何去在情感上滋養孩子。對他們來說,所有親密的關係都令人恐懼。
記得小時候母親在别人的面前稱讚我說:「是一個完全不用人擔心的孩子。」
我還記得自己在聽到時古怪的反應—並不是高興,而是愕然。
原來我對母親來說,唯一的價值,就是沒有給她造成任何的麻煩。
這是我唯一能夠為她做的,畢竟母親要處理的問題已經夠多了,她的學生、哥哥的課業、讀舞蹈班的妹妹、爸爸的外遇⋯⋯只有我是唯一沒有造成負擔的那一個。這似乎成了我存在的價值。
於是我習慣了自己處理自己的事,因為優秀的課業,大人都認為我「把自己照顧得很好」,但沒有人知道,除了課業以外,我生命的其他部分都有些搖搖欲墜。
努力的自己長大,努力地支持母親,因為這是我唯一可以得到愛的機會。
然而我的嘗試是如此悲慘的失敗了。母親要的不是我的支持,也不是我的安慰,而是父親。我所有能夠給予的都是無法令人滿足的代替品。甚至我自己本身,都是那個無法令人滿足的代替品。
長大以後,當我對自己有真實的了解,我才發現成長過程中那個能幹獨立的形象,不是我自己,而是母親套在我身上的面具。她需要我是這樣的人,所以我也努力扮演著這個母親給的角色。
因為在我心裡很清楚地瞭解,那個孩子氣、只想撒嬌和做白日夢的自己,是不會被接受的。
於是在撕下這個面具之後,我也被徹底的丟棄了。
脫下母親給我的角色,我迷失了很長一段時間。十七歲的我,鼓起勇氣把一個困擾許久的情緒問題向母親坦白,那時母親露出了非常困擾的神情。
「不然妳希望我怎麼辦呢?」她這樣說。
因爲這個反應,後來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在我裡面有一股對母親揮之不去的憤怒,但我知道,那其實不是憤怒,而是恐懼。
因為造成了母親麻煩,而被遺棄的恐懼。
一直到現在,即使是在最安全的情境,對最信任的人,在吐露完心聲之後,還是會有一股強烈的不安全感。好像自己做了什麼蠢事或傻事。擔心我所說的會不會為對方帶來負面影響,害怕因此而失去對方的愛⋯說出自己真正的想法和感覺,對我來說就是一種「搞砸了」的感受。
我覺得自己不應該為任何人帶來麻煩,內心深處我感到自己必須對別人有所助益才值得被喜歡,只要我造成的負擔越少,對別人的幫助越大,就更容易被接納。
於是不自覺的,我還是帶著面具生活,隱藏真正的感受與需要,在表面上迎合他人而活。但這樣即使被喜歡,在內心深處,我知道對方看見的並不是我。
後來在聖經上讀到「愛人如己」,我才開始發現,放下自己的需求去為別人著想,並不是愛的健康樣貌。
習慣在別人面前隱藏自己感受和需求,希望「令所有人快樂」,在和別人相處的時候,這好像變成我的目標。也因此和別人相處的時間,我很少感受滋潤,只有損耗,在這之後,我需要獨處的時間,去平復內心的損耗。
如果我在和人相處的時候,感覺到受到滋養,反而會有罪惡感。因為我會假設,只要有一方得到,另一方必然失去什麼。我無法想像有一種人際關係,是雙方都可以從中得到滋養。
但愛人如己的意思是,不管是對方或自己,都不是為了滿足對方的期待或需求而存在。
而表達內心的需求跟請求幫助,永遠都是屬於自己的責任。對方是否回應或給予,也應該給予完全的尊重和自由。
當給予是出於沒有選擇時,不管是給予的人,或是被給予的人,都不會因此感到滿足。給予是珍貴的,因為它是自由的。
愛人如己是出於對自己的尊重與愛,因此我們也會知道如何去愛和尊重他人。當我們知道如何愛自己時,就會知道如何用同樣的方式,以健康的同理心去對待他人。
如果是現在的自己,我會對母親這樣說:「雖然我很愛妳,但是我並不是妳情緒抒發的管道,如果妳需要求助,妳必須尋找能夠幫助妳的成年人。」
如果是現在的自己,我會對那時的自己這樣說:「對於那些你還無力承擔的事,不用急著尋找答案;你可以覺得快樂,不用有罪惡感。」
雖然童年情感忽視,會在一個人的生命裡留下一些痕跡,但即使是這樣的我,仍然能夠學會如何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