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 致我親愛的漢族父親:寫在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時
文/柯哲瑜(Yuri Yuko,政治大學民族學博士生) (原文發佈於2022年2月18日)
編按:在台灣,原住民的認定資格採「血統主義」與「認同主義」並行,根據《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此一制度日前引起違憲爭議,因為在漢文化主導的社會裡「從父姓」是約定成俗,「原父漢母」的子女可以輕鬆取得原住民身分,「漢父原母」的子女卻要特意改從母姓才能達到國家設立的認同門檻,變相增加了原母漢父所生子女成為原住民的門檻,形成性別不平權。
此外,改「漢姓」的要求,既不符合原住民族的傳統命名規則,漢姓亦是國民政府遷台後強制分配給原住民社群的,法規將漢姓與原住民身分認同綁定,手段與目的並沒有關聯性,違反比例原則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亦與平等權有違。憲法法庭於1月17日首度開庭審理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走走邀請長期投入原住民權益倡議並執筆這次法庭之友意見書的作者柯哲瑜,分享她的故事,從生命經驗透視爭議的核心。
1月17日憲法法庭的爭議在於:法律能否以「姓氏綁身分條款」對漢父原母的孩子設下認同門檻?本案其中一位聲請人,母親為太魯閣族、父親則不具有原住民身分,因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要求,聲請人必須「從母姓或其傳統名字」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大法官就此審查,探討其是否違憲。
「姓氏綁身分條款」條款似乎透露著,這些孩子可能將身分當作工具包1,所以必須透過改姓顯示認同行為的真實性,也透露著漢父原母家庭,似乎不一定有足夠環境培養兒女認同的預設。作為漢父原母的孩子,我認為這質疑了父母的愛情、異化他們間的相處。直到我們這一代,難道當伴侶身分是漢人時,我沒有能力確認他是否支持我的族群身分嗎?認為沒有血統就無法提供文化認同環境,才是最血統主義的論述吧。
小學三年級,我從姓林變成姓柯,那是太魯閣族正名的同年,太魯閣族正式成為法定第十二族,我也正式取得了我的原住民身分。
長大之後,一直很感謝爸媽在很早就做了這個決定,更感謝爸媽假日都帶我跟姊姊回部落。我曾經提過我媽媽的認同教育:去學校生活的時候要與人為善,原則上什麼事都可以忍耐...
「但有一件事不行,如果有人歧視你的原住民身分,你一定要抗爭,如果有人因為你的原民身分欺負你,你就算會打輸也要把他打回去,絕對不要怕。」我的媽媽,轉化了她成長過程遇到的所有歧視,蛻變為堅韌的刺與武裝,她的族群認同是一座神聖不容侵犯的太魯閣聖山。在這座山下學習的我,自然也繼承了這些武器。
然而,比較少提到,但也對形塑現在的我至關重要的是我父親的教育。我的爸爸是有系譜資料的林家第五個兒子、他的家庭是1949年前來台的福建人,至今仍操練著極為流利的閩南語,同時也是個超級女兒控,卻難免還是想要有個兒子的父親。
這樣的男人,在結婚之後搬到花蓮生活,並在2004年主動提出帶我跟姊姊去改姓。在兒時印象中,我父親每週都會載著全家人回媽媽部落、也是我國中時因為原住民身分被歧視時出現在輔導室的人、在我認同出現矛盾時溫柔教導我如何應對這些挑戰、高中升大學時一起討論備審資料並載我去外地面試的人。
2019年要加入原住民族健康法倡議時,我曾經擔心應該出社會卻還沒有辦法養活自己,又要花一堆心力作倡議的時候,爸爸只微笑對我說一句:「你就去做對的事,爸爸什麼時候沒有支持你?」
我的父母都不曾缺席過我的成長及原住民認同經歷,媽媽給予我面對外敵時保護自己的最堅韌武器、爸爸則是我追求認同過程最厚實的支援,但我爸爸的河洛身分,在憲法法庭上,卻被簡化成:「可能造成原住民小孩認同困境的漢父」。
小時候我不是很了解,為什麼回到部落的時候,爸爸常常靜靜地在旁邊看報紙,很久以後我才親口聽到原因:「沒有啊,因為他們聊天的時候都講族語,我也聽不懂,就要麻煩他們幫我解釋,你媽媽一個禮拜才回去一次,想說讓他們好好相聚,不要讓他們為難啦。」那瞬間,我突然看見原漢糾結的歷史如何創造日常的重重障礙。現在我們討論的這個法條,更是許多漢父原母家庭的障礙。
「當初要讓你們改姓的時候,真的有好多壓力,也不知道怎麼跟你阿公阿嬤說。」
姓氏傳宗的漢文化邏輯可以否定掉他一切所做過的實踐嗎?對我來說,改姓對我認同創造的影響,遠遠不及我父親日常的溫柔以及對我參與原住民族議題的實質支持。再來,作為一個漢父原母的混血孩子,難道我只有二選一的認同選擇嗎?明明還有加註制、登記制的方式可以選擇,難道改姓真的如原民會律師所說的是「唯一手段」嗎?當我們表示混血的孩子可以加註傳統姓氏之時,別忘了,漢父原母的孩子若不改姓成為原住民,他永遠不得加註自己的傳統姓名。
對我來說,在這個改姓戰場上,制度似乎嘗試扭轉殖民結構,但卻仍然以漢姓作為選擇標的,既無法真正保障原住民族姓名文化的多元權利,更變相讓孩子成為子彈向家庭內部開槍。幽默的是,必須開這槍的人,只會是原住民女性。
在此次憲法法庭,當一個原住民女性說:「我的孩子是我們夫妻努力多年終於生下的獨子,我的丈夫也是他的家庭唯一的孩子,我們的家庭會因為這個制度而產生多大的衝突,我無法預期。另外,我也沒有原住民族傳統名字,因為我的父親曾經為了爭取原住民權利而在白色恐怖時期入獄。」
然後有一個原住民男性說:「我為我的族群身分驕傲,我也加註我的傳統名字,我相信這些改姓的漢父原母的孩子都跟我一樣。」
作為改姓的漢父原母孩子,我跟你不一樣,你的孩子也跟我未來的孩子不一樣。你取得身分後的孩子有九成六會無痛取得身分,我未來的孩子則要掙扎、要質疑、要溢出常軌才有機會取得身分。
印象最深刻的、溢出常軌的經驗,發生在我改姓的第一年。當時是小學三年級,正要分班,我跟全班自我介紹的內容是:「大家好,我的名字是柯哲瑜,我之前姓林,大家還是可以叫我林哲瑜。」
那時候的我,並不是排斥我的原住民身分,只是很不習慣這個姓氏,因為從此之後我與爸爸不同姓了、我與同儕不一樣了。自我介紹的那堂課結束後,老師點了三個學生,要我們有改名或改姓的下課留下來。
老師特意將我留在最後一個,並且溫柔地看著我說:「哲瑜,爸爸媽媽還好嗎?最近家裡有發生什麼事嗎?」當時我聽不懂老師的關心,很久很久以後,我才知道老師以為父母離婚,原來我換姓的舉動顯示的不是我的族群身分,而是顯示我的家庭可能不睦,所以我才會「溢出常軌」。
憲法法庭上,大法官輪番就「姓氏綁身分」條款提出質疑:「取漢姓而父母均具原民身分而取得原住民身分的認同基礎為何?」、「這是侵害最小而無從替代的手段嗎?」機關代理人避重就輕,未正面迎擊。反而提出,他也想藉由從姓或傳統名字跨越門檻成為原住民,並且聲稱在漢父原母家庭有六成四跨越門檻成為原住民,翻轉血統主義與從父慣習,發揮「認同的威名」。在此同時,也迎來了更多的原住民。甚至重述在原住民成長過程中,可以不斷改名,還當場直接計算改名的次數。
先不檢討這個六成四的數值計算將「父不詳者」納入呈現的偏頗,也不討論從姓意義背後的殖民體制、剝奪與轉型正義。最明顯可見的是,這是可被質疑的定錨。就性別平等而言,為什麼不將原住民男性納入比較?而僅比較漢人女性?在原父漢母婚配子女九成六成具有原住民身分下,為什麼要「(原住民)女人為難(漢族)女人」?就種族平等而言,聲稱「姓氏綁身分」條款增加原住民的總體數量。然而,鬆綁「姓氏綁身分」條款才能真正還原原住民的數量,不再將那些原住民媽媽所生的孩子排除於外。至於那不斷重複訴說的「認同的威名」,又是原住民女性歷經多少衝突、矛盾以及家庭革命才換來的?更不用說因為歧視或制度性傷害無法從傳統名字的家庭,例如父親遭白色恐怖而未擁有傳統名字的聲請人母親鄭川如副教授2。這些改名的過程,正是一個又一個溢出常軌、矛盾又掙扎的故事。
我們並不是反對族群認同的追求。我們的社會,以及作為主管機關的原民會,應該積極營造促進族群認同的環境,而不是將「認同的威名」的成本轉嫁給原住民族女性,並且可能讓孩子在這段過程中必須面臨改姓及其種種的內在矛盾。在多元認同的社會、在各種促進族群認同的手段之中,難道「姓氏綁身分」條款就是像原民會律師所說的「唯一手段」?即便一定非得拿身分作為促進族群認同的手段,「登記制」、「加註制」難道不是同樣有效且侵害更小的手段嗎?
2021年末,伴侶跟我提到「鄭老師案件要釋憲了!」看著他,想起一年前因緣際會整理漢父原母孩子取得身分的爭議,而那篇文也成為這次一起釋出「原住民身分法案」法庭之友意見書的原型。那時候我們交往不到一年,他為了更理解族群文化,閱讀大量書籍並探索各種族群議題,包括投入原住民族健康法倡議,以及原住民刑事司法的研究。直到上個禮拜,一起將法庭之友意見書遞出。
憲法法庭的討論,觸發了更多的討論。關於法律的論述,已經盡量在有限時間內認真完成,一字一句紀錄在法庭之友意見書,在此特別感謝司改會通過決議及夥伴們的協助。這次寫了這麼長的一篇文章,只是希望同樣因為這場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感到受傷或氣憤的夥伴,能看見彼此的故事。同時,為部分的「漢父」留下紀錄。不管是影響我最深的父親、一起寫法庭之友的伴侶,還有更多與原住民社群交流並在各種議題站在最前線的漢人。(完)
註1:獲認原住民身分攸關許多權利,除了福利保障,亦包含原民立委選舉與投票資格、原民專責單位任用資格及保留地土地使用權利等,影響範圍甚廣。但在台灣,改姓的原住民子女卻經常被諷刺簡化成「僅為升學加分/補助」才取得身分認證。
註2:鄭川如副教授發言內容,可參考此處
【原文刊於《世界走走》:致我親愛的漢族父親:寫在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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