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波助瀾會公佈第一批香港人權劊子手名單
曉波助瀾會於2021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正式成立了香港人權工作組(後改名為自由香港運動委員會),關注香港不斷受到侵蝕的公民社會與人權事務。曉波助瀾會認為,極權社會下,不能把所有的罪都推諉到製度身上,作為個體的個人在自由亟待捍衛時可以選擇抗爭,可以選擇沉默,唯獨選擇和極權合作參與到迫害抗爭者的行為是不能接受的,投靠極權專制政權、出賣香港自由的港奸必須被銘刻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所以曉波助瀾會自由香港運動委員會在2022年7月1日起每年的國安法白色恐懼日公佈香港人權劊子手名單,留待必將到來的民主中國進行轉型正義追究之用。
自由香港運動委員會在充分討論後向曉波助瀾會理事會遞交了名單,經理事會同意,現將第一批香港人權劊子手,亦即通俗意義上的港奸名單公佈如下:
1.李家超,1957年12月7日出生,領導了2019年港府對香港民主派抗議者的嚴酷鎮壓,並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香港的推行和實施,是香港迫害人權第一號屠夫。
2.鄧炳強,1965年7月4日出生,曾任香港警務處處長,主持了2019年港府對香港民主派抗議者的嚴酷鎮壓,並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香港的推行和實施,是香港迫害人權次犯。
3.林鄭月娥,1957年5月13日出生,香港特別行政區第5任行政長官,對香港人權惡化負有主要責任。
4.劉賜蕙,1965年7月29日出生,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處主管,鎮壓香港自由主要指揮者。
5.蘇惠德,1972年3月12日出生,香港裁判法院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主要罪犯。
6.羅德泉,1958年出生,香港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主要罪犯。
7.蘇文隆,1968年在香港出生,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迫害香港人權主要罪犯。
8.何君堯,1962年6月4日出生,投靠極權政權的奴才,政客,出賣香港自由主要罪犯。
9.鄭紀航,1969年7月23日出生,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主要幫兇。
10.練錦鴻,1958年出生,區域法院法官,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主要幫兇。
11.陳廣池,1958年出生,區域法院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主要幫兇。
12.陳慧敏,1968年出生,西九龍裁判官,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主要幫兇。
13.吳重儀,1965年出生,裁判官,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主要幫兇。
14.陶輝(Rupert Dover)1967年8月19日出生,香港警察署理新界南總區指揮官,鎮壓香港自由主要責任者。
15.香淑嫻,1970年9月1日出生,沙田裁判法院裁判官,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主要幫兇。
16.鄭柏林,1985年7月22日出生,香港警察機動部隊訓練組總督察,鎮壓香港自由兇手。
17.劉澤基,1973年出生,香港警務處機動部隊警署警長,鎮壓香港自由兇手。
18.葉文權,新界北總區機動部隊警察,鎮壓香港民主運動打手。
19.蕭奇標,1966年12月13日出生,721元朗恐佈襲擊指揮者。
20.黃文廸,警員編號PC34877,2019年9月9日在灣仔柯布連道行人天橋向印尼女記者眼部直接發射橡膠子彈,導致女記者右眼永久失明。
曉波助瀾會將不定期公佈香港人權劊子手名單,歡迎香港各界人士提供材料予以披露暴政幫兇,供民主轉型實現後清算犯罪行為使用。對列入名單的香港人權劊子手,曉波助瀾會将包括但不限於:
1.和各人權團體合作把其列入「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名單;
2.在中國實現民主轉型後推動追究其犯罪行為,實現轉型正義。
曉波助瀾會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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