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達賴喇嘛說幸福之道|16 內觀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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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說幸福之道:菩提道次第修行法|16 內觀智慧
📖文獻筆記
16 內觀智慧
■ 人的無自性
如何剖析人的無自性的實相?按傳統有一套很有效的悟入實相次第,要點有四:
認清要破解的目標;
釐清普遍原則;
認清單一性之欠缺;
認清總和性之欠缺。
首先要確認破解的目標。我們每個人內心都有自我本來存在的概念,以爲自我是不證自明的。在強烈情緒產生時尤其會有這種感想。例如,別人指控你時,你會有很鮮明的「自我」感。在這種情況下,你會篤定自性存在。在聽見別人指控的那一刻,你會立刻用心識眼角打量你看見的自我是什麼模樣,要如何以對。
於是你可以認清自己天生的我執心態是用什麼方式誤解事物,而你的心識又如何看你這個自我。天生的心態所理解的自我是固有的、實在的,而且完全獨立於身與心之外。你會發覺,簡直就好像有個自我如同主人般地指揮著身與心,是全然獨立的個體,似乎是實實在在有自性的。就是基於這種錯誤想法,貪、嗔、癡等負面情緒產生了。
諸位如果作以上這樣的靜慮,就可以憑自己的經驗清楚地認出這種錯誤想法所理解的自我。經過這樣剖析,你會因為找不到自我的定位而很無奈,你會覺得自己不得不假定人的自我只存在名稱的層面上。
諸位應當把這些析解帶入自己的思考之中。你可以這樣推理:假如現象和人或自我是如你所想的那樣存在,你旣仔細搜尋標籤後面的實有,應該能找到吧。然而你找不到;剖析的結果只是看穿了你的錯誤想法的矇騙。諸位如果按照釋論說明的方法來檢視,就會明白認出錯誤心態所知的自性。這便是認清要破解的目標。
第二,釐清普遍原則。此處的普遍原則是指現象的根本必然原則。就這個自性的題目看,原則是:凡是固有的、客觀存在的東西,必然是本來就屬於單一體或是總和體,不會有第三種可能性。所以,假如我是上述錯誤觀念所理解的那樣——假如我是獨立地、固有地存在於身與心之中,在五蘊集合之中,那麼,我如果不是完全等於蘊集,就應該是獨立在蘊積之外的。因爲單一與總和是二分法,沒有第三種可能性存在,這是排中律的原則。
第三,認清單一性之欠缺。方法是,分析自我究竟是單一的存在,抑或是等於五蘊總和。假如說,我是單一的或是根本就等於蘊積,就會出現矛盾:蘊積是眾多的集合,我應該是個總和體。此外,現在的生命在死亡時刻終止之時,自我也應該在那一刻就終止存在。況且,如果自我或我就等於蘊積,人們為什麼會很自然地覺得自我在主宰五蘊,五蘊聽命於自我,是我所有的?再者,按照邏輯思考,怎麼可以說稱號所表的事物就等於稱號?
再看總和性之欠缺。假如我或自我是獨立存在,獨立於蘊積之外,那麼,我們把五蘊一一拆解開來之後,應該能指出一個獨立存在的自我,可是我們沒辦法指出來。假如我或自我是完全不同於五蘊的個體,獨立在五蘊之外,那麼,我與五蘊應該是互不相干的。
所以,照這樣來析解,你會找不到我或自我:我或自我不堪這樣追根究柢的剖析。假如自我是固有的、實在的、獨立存在的,那就應該經得起任何方式的終極剖析。然而,你按這個方式檢視或剖析下去,就會走到這個結論:你的錯誤概念所理解所認定的那個我並不存在。這時候你也會真正開始懷疑,自己一向認為理所當然的現象——相信我或自我固有自性——是否有確然的基礎。
宗喀巴大師在《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之中說,你會得到這樣的結論:自我只是在蘊積基礎之上立的名。有了這種理解,便會了悟我是無自性的。在不斷靜思並且熟悉之中維持並強化這種了悟,你便能夠把它變成一種直觀或直接體驗。
■ 法無自性
簡言之,諸位應當達到的證悟是,不只是我沒有自性,一切現象皆無自性。而且,因爲我法看來像是實有,其實不然,所以都有虛妄的本質。
就是這樣靜慮一切法的空性。靜慮無爲法的空性十分重要,尤其要專注於空性本身的非固有存在。這是因爲稍不小心就會墮入陷阱,以爲空性是真正存在的。既已否定了一切其他現象的實存,你很可能認為空性本身是真正存在的,因為空性是終極的本質。其實,空性也和一切現象一樣,是沒有實存性的。不是固有的。並沒有獨立存在的空性,它是依附在它表述的主體之上的。空性永遠只是一種特質或屬性,並沒有脫離表述對象而獨立存在的空性可言。
因此,空性只是加在某個根據對象之上的標籤。一隻花瓶的空性,不過是這花瓶的終極本質。花瓶欠缺固有實性就是花瓶的空性。主體花瓶是空,空性這個屬性也是空。
破除空性實存性的誤解,是至關重要的。許多經論都說,這種誤解是無法補救的想法。因為誤解空性是很容易犯的毛病,經書上提及許多空性無實體的同義詞:如究竟無所有、理體空寂等等。這些解說都是為了要破除以爲空性有實體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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