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肚兜兒:追不到的永遠是女神
聽一個男人說:「我非常喜歡一個女孩,追了她三年,打電話發短信,請吃飯請看電影,噓寒問暖無微不至。第四年,她答應了。相處了幾個月,我發現不合適,就和她分手了。」
也聽一個女人說:「有個男人追了我幾年,我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他就拼命追拼命追拼命追。最後我終於接受了他,他卻又拋棄了我。從那以後,我一直陷在陰影里走不出來,不明白,我還是原來那個我,他怎麼說不喜歡就不喜歡了呢?」
有人說,愛情是一個人的事,我愛你,不管你愛不愛我,反正,我要把那一腔無處安放的熱情與激情揮發出來。也有人說,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一唱一和,有付出有回應,總之,要把一腔熱愛放在相對正確的那個人身上。是不是也有一種愛情是拉鋸戰,你進一點兒我退一點兒,你熱一點兒我冷一點兒,來來回回斷斷續續,要耗費許多時日才能瞧出眉目。
作為被追求者,在追求者的前進之路上布下諸多障礙,讓他過五關斬六將、磨礪了意志和耐心、表明瞭忠誠和恆心,才最終肯鬆下臉來微微一笑,「祝賀你,通關成功!」——好吧,你現在可以拉起我的小手,與我生活,給我幸福。高高在上的被追求者,把這種「設路障」的方式叫「考驗」,經得起考驗,才算真愛。
一位女友,嫁了個完美金龜婿,人家動輒談著幾千萬的生意,對她卻始終如一,花花世界再花花,「我的眼裡只有你」。她日子過得太滋潤了,就開始發牢騷,「哎呀真奇怪,世界上真的有對除了老婆之外的女人全不動心的男人嗎?」這問題誰能回答呢。她嘀咕,「我應該設個美人計來考驗一下他,讓我最漂亮的女閨蜜去勾引他,看他到底動不動心……」
面對愛情,女人特別喜歡做考官。要矜持、要清高、要冷傲、要拒絕,其實一切也不過是考驗,她堅持認為那個能不惜一切代價用熱臉貼她冷屁股的男人,是好男人。送她的花被扔進垃圾桶,他還堅持送,是好男人;一個電話就來,風雨無阻,天塌下來也準時到達,是好男人;無數次吃閉門羹,無數次約會遭拒,他還堅持,是好男人;譏笑他,衝他發火,把他當冤大頭消費,他也是笑嘻嘻,是好男人。總之,在她面前,他變成超級無敵大賤人,任她踐踏冷落,還是一如繼往地,迷戀她。
到頭來,臉再冷,心裡有得意,「瞧,一個男人把咱當女神供著」。男人的世界里,有他們的愛情勵志版本,癩蛤蟆要吃到天鵝肉,就得甘為下賤死纏爛打,好女怕男纏。女人世界里的愛情則是百鍊成金的版本,拒他於千里之外,讓他一步一跪地匍匐而來,千恩萬謝地領取我垂青,一輩子對我忠心不二。
認識一個女人,自命不凡,對追求她的男人百般刁難。人家送來玫瑰,她偏橫眉怒對,「為什麼不是百合?」人家請她吃火鍋,她偏一臉嫌惡,「為什麼不是西餐?」人家的約會,她永遠是遲到遲到遲到。不回人家短信,不接人家電話。沒幾個男人抗得住,都撤了,剩她孤身一人,困惑而又抓狂,「天啊!我不過是想考驗一下他們有多愛我!」——愛情的考驗究竟是什麼?是不是窮盡折騰?
真想問,憑什麼?你是誰,憑什麼要求別人像蒙了眼的驢圍著磨打轉一樣,傻乎乎地追著你一圈又一圈?你是加勒比大寶藏還是遊戲大BOSS,能帶給他多少快樂?你手舉大錘,他一露頭兒,就狠狠砸下去,這麼心狠手辣,拿準他離了你就活不下去嗎?泰坦尼克號(港譯鐵達尼號)的露絲離了傑克一樣活下去,他也能,他們也能。
一份正常的愛情,何需追求三五年?你喜歡他,就不會挖空心思為難他,就不會高高在上看低他,他走過來,你便走過去,相逢,相戀,在一起。你不喜歡他,他追三十年五十年又怎樣?不是你的菜,放冷了,放餿了,還是不想吃,只能扔掉。假模假樣地欲拒還迎,容許人家追求三五年,以為讓他吃點兒苦頭,以後就不敢對你反目,想著美滋滋地做一輩子他的女神,哪有這麼好的事兒?追求或拋棄,要看他的心情。
沒有證據證明追求的過程越艱難就會對結果越珍惜。一個追一個跑,本來就不算兩情相悅,不算是好的愛情。況且在男人眼裡,追不到的永遠是女神——能追到手的女神,也不過變成家常柴火妞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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