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伤人事件,直接原因不是社会不公
由于关注最近频发的报复社会事件,又去看了王志安的频道。说实话,王局最新一期的视频做得有失水准。最后似乎想把这些恶性案件的频发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不公。最后举的例子非常荒谬,说自己有个朋友因为犯了政治错误,出狱后被不公平对待,那朋友跟他袒露心声,说自己有时候确实有过要报复社会的念头。后来因为王局的缘故,朋友受到公安的特殊照顾,生活基本可以过下去了,问题也基本解决了。这言下之意是不是想说,如果你不解决我的问题,我就可以去报复社会了?
也许你可以说,中国的统计数据就是表明了低收入、失业、单身群体更容易做出极端行为。但问题在于,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关联呢?中国的低收入群体,其实比很多国家的收入都要高啊,怎么没见过乌干达或者厄利特利亚这类国家如此频繁地爆发无差别伤人事件呢?不说第三世界的国家,英国流浪汉也多得是,不妨问问他们,英国政府有对他们公平对待过吗?他们的收入能有中国的那些杀人犯高吗?珠海那个62岁的老大爷,好歹也买了辆越野车吧,光这一点就比所有的流浪汉都强了!结果呢?同样是遭受社会不公对待的人,我知道有的流浪汉可以写书,拿自己的故事激励他人,而开得起越野车的人却把自己的故事当成滥杀无辜的借口。这就是差别,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为什么在中国,一谈到社会不公就让人联想到犯罪率上升、想到各种报复社会的极端行为?这种联系怎么可能是必然的呢?
我上一篇已经提出过观点,这类事件频发主要反映出了个体的心理健康问题。现在再将犯人的心理问题加以总结:1.不会表达/发泄情绪。2.过分夸大失败所带来的挫折感。3.把压力过大的精神状态当成常态,缺少对健康心态的认知。三点总结起来,共同导致自我调节失效。自我调节失效才是决定性因素,其他的都是诱因。他今天可能因为社会不公、离婚纠纷、拖欠工资、受老板剥削而滥杀无辜,你解决了他眼下的问题,改天他又因为别的事情而做出极端行为怎么办?
看看那些杀人犯留下的遗书和传递给大众的信息,在他们极端的认知里,会把自己的行为跟种种外部问题、社会问题联系起来,让大众觉得他这么做是被逼无奈,是这个黑暗的社会逼他下死手。正是这种一根筋的思想过分夸大了他们的痛苦,引导他们走向毁灭。现在我们还要把他们的极端行为与社会不公联系起来,觉得是社会不公这种外部力量驱使着他们,那不正是顺着他们的思路去想问题了吗?不正是陷入了他们的思维怪圈了吗?
这是一种自毁的思维方式,我们不能陷进去。这种思维里有一个细思极恐的潜台词,就是凡事一定要有结果。等到尝试过一切办法、山穷水尽之时,还拿不出结果,就不得不使出最终手段了。那么请问,你怎么能确定自己已经尝试过一切办法,已经走到山穷水尽了呢?一旦有了这种“社会常常会把人逼得使出最终手段”的极端思维,就很可能变得盲目,看不到人生的多种可能性。所谓自己已经山穷水尽了,其实大多只是为了提前亮出自己早早就准备好的“最终手段”而设的借口。以徐同学为例,他真的山穷水尽了吗?没有毕业证就不能生活了吗?为什么非得毕业,为什么非得有体面的工作,为什么不能啃老,为什么非得实现什么阶级的平等?在我看来,做学渣、不聪明、不上进、不孝顺、受剥削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啊,穷人还能穷开心呢,乞丐还能出书自传呢。你可能觉得很荒谬,但再荒谬,能抵得上去杀害无辜的路人学生荒谬吗?失败就失败了,落魄就落魄了,难不成还能失败落魄一辈子?要是谁真的失败落魄了一辈子,那他本身就已经是个传奇了!
所以问题不是出在社会不公啊,问题是个人的心理健康,简单地说就是死脑筋。那些杀人犯就不说了,现在难道我们活着的人也要不知不觉地往这种自毁性思维上靠吗?我们还是在关注那些外部偶然的诱因,去加强警卫,去扶贫,当然我不认为提高社会福利有错,但人是永远无法预测环境变故的,你解决了眼下的问题,下次新的随机的变故又造成了精神奔溃、引发极端行为了怎么办?政策再快,永远没有人心变得快,这颗不安定的心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啊,这才是真正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啊。
社会真的需要多关注一下我们的心理健康了。而作为个人来说,要多尝试不同的生活方式,过出自己的生活,跳出别人给我们规定的条条框框。生活是自己给自己规定出来的,别人的路、社会所描绘的美好生活,不可能直接就成为我们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我现在越来越感觉到,快乐是要自己主动去争取的,什么事都做一下,多摸索一下,才知道什么是快乐的感觉。从别人那里听来看来的,不是快乐,而是羡慕和嫉妒,是一种占有欲,得到了并不会开心,没得到反倒会不爽。有一张毕业证就一定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就一定好?没有,这些都是在占有。从那些杀人犯的叙述中,你从来看不到他们主动地去追求过快乐,从来都是被迫地去占有这个或那个,被这条规矩推着走或被那条“崇高的理想”裹挟着。他们被生活给框死了,这个框架才是我们真正要摆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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