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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孔学导论》曾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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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规律的最早揭示:从孔子的公正到孟子的公平

《新孔学导论》曾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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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之道绝不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从孔子到孟子一脉相承,他们所揭示的是历史社会的运行规律:权力受礼法制衡,权力制约能达成君臣的平等,专制独大最终导致社会失序、乃至败亡。

根据前几章的分析,我们知道孔子在论述政治体制时,他推崇周礼周制,但他从自己理论核心中庸的公正原则出发,阐发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但也遗留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了他的弟子和后续的儒者,直到战国时期的孟子,才着手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将孔子思想提升一个层次。

一、孔子从正面阐发了社会秩序的结构关系,解决了君臣关系如何建构和运作的问题,主要是针对当时非常严重的“礼崩乐坏”和诸侯对周天子、大夫对国君不守礼法的问题。

一直以来,研究者将孔子的政治思想归结为保守、倒退的封建思想,他要恢复周朝的宗法血源等级制度,维护专制等级秩序。但这种结论是错误的草率结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周朝的政治制度是封建分封制不假,周朝在开国时期将皇亲国戚和功臣分封各地建立诸侯国,形成各诸侯国自治和与共主周室的宗法等级关系。这种分封制并不是説一开始就是坏的,相反,在当时是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好制度,虽然经历夏朝和商朝一千多年到周朝,当时华夏族所能控制的版图仍然有限,只限于黄河流域的中下游,周围环绕着当地土著和蛮夷部落的威胁,所以,分封到各地的诸侯国必须保有军队来对抗来自蛮夷的冲突侵扰,并负有开疆拓土的重任,所以,分封制是应当时的需要而产生,并没有带有原罪。

周朝建立初期的分封和活动版图

当然,分封的各诸侯国也不负周室所望,经历四百多年至周室从镐京东迁至成周(洛阳)时,周朝版图得到极大的拓展,形成南至长江流域、北至渤海、南到长江流域、东到东海的广大区域,使先进的华夏文明得以传播,更多地区得以开垦和纳入社会管理,更多百姓从事农耕定居的稳定生活,脱离了落后的氏族群居。所以说,至孔子的时期,分封制或称封建制仍是当时先进的社会制度,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边疆开拓到达扩张的极限,以及周室中心权威的衰落,不可避免出现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并日益严重,社会秩序开始呈现“礼崩乐坏”的危机,所以,社会思潮也空前活跃,百家争鸣,各种救世方案纷呈,在这样大的历史环境下,孔子提出自己稳健的社会方案,这个社会责任感和个人努力是值得尊敬的。

到孔子身处的春秋时期,周朝的版图已经大大扩展

2、孔子首先要面对的是“礼崩乐坏”的社会失序问题,各诸侯国各自为政、周室共主权威丧失和号召失灵,使原有的封建体系秩序岌岌可危。孔子提出的政治解决方案是重申封建制对君臣关系的应有之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明确君臣关系的区别和界限,使社会能恢复正常的秩序。有人认为这个只强调了等级制度,没有什么历史进步性。但这种指责毫无道理,因为直到现代社会,人类仍然要组成政府对社会进行管治,社会架构仍是金字塔型的分层和布局,完全取消这种社会分层而能进行有效的社会有秩序运行,这样的无政府社会一直没有出现过。

同时,孔子也发展和明确了社会分层管理的运行原理:“君待臣以礼,臣待君以忠”,在这个礼法规则之下,君臣各守职责、各行权力,就可以使社会像一台精密的机器运行顺滑如丝,君臣合作天衣无缝的畅顺无比。只有深入理解到孔子思想的这一层次,才能抓住孔子超越时代的深邃洞察力。

3、孔子对政治的思考,并没有停留在简单的复古上,尽管他一直自谦是“述而不作”(有人理解为“只继承周礼周制而没有作相应的发挥”,而不是“只是宣讲自己的理论,没有著书立说”),但正因为当时周室日渐衰落,各种的礼典和制度也已经日渐荒废,各国诸侯各行其是,当时也缺乏系统教育传承,当初周朝各种典章制度和政治意念也渐渐为人遗忘,虽然孔子努力学习周室的礼法知识,一度认为鲁国是保存周礼最好的诸侯国,能学习到原旨主义的周礼周制,还相传曾千里迢迢亲自到东周的都城洛阳向负责管理图书的老子请教,但不难想象,要完全学习和掌握到周朝原有的知识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孔子也同时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和思考,甚至在关键的政治理念上,结合自己在思想上独创性的“中庸的公正原则”理论,作出理论创新。

在《论语-颜渊篇》中记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12.17)

如果我们结合孔子的正名理论和中庸之道(公正原则)理论,对他所説的“正”就很好理解了,“正”就是“正名”,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臣父子要做自己份内的事,名实相符,就是中庸所説的“过犹不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公正原则,用现代的术语来説,就是指的是公正。所以,孔子的看法就是认为政治上的施政最关键的是处事公正,如果作为君主能作出公正的表率(子帅以正),那其他人那个敢不公正地履行职责呢?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孔子对政治的主张不但不是反动和倒退的,相反是与现代政治的正确认识是相通的,远超于法家将中国社会转推向专制政治的暗黑理论。

4、相对比于英国早期签署大宪章时的状况,任何的文明进步从粗陋阶段开始的。《大宪章》的时期,英国与西欧各国一样,正处于封建的农奴制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国王与贵族的矛盾,国王要打破传统体制,要扩大权限,加强独裁,为了支持对外战争,不断强征和捜括社会财力和人力,这极大侵犯了贵族的利益,贵族更具危机感的是国王对贵族社会地位的侵犯,因为国王的权限无限扩大后,贵族就被廹丧失了独立的地位,变成听命于国王的奴才,所以贵族被迫走上与国王对抗的道路,最后迫使国王接受大宪章的制约,维持贵族自己的利益,其他阶层虽然也跟随贵族的行动,但人民离王权还是比较遥远,没有贵族那样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如果按照那些学者的观点逻辑,英国大宪章的签署也是维护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阻止政令出于一个中心的大一统的“历史进步”,是反动和倒退的事件。但历史证明,英国大宪章的签署,开启了人类迈向现代文明的大门。由于大宪章确立了法律制约政治权力的先例,也确立了社会政治制度建基于公正公义基础上的原则,为以后人民争取自由和个人权利提供了有力的基础,后来在法治和公正的原则下,英国人经历了几百年的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上的抗争运动,一点一滴地改进社会制度,而最终实现了宪政自由下的民主制度。例如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再次爆发了一场新的“宪章运动”,这次运动的主体是以工人阶级为主的劳动民众,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曾积极投身到这场运动中去,这场运动就是根据已经确立的公平原则,中下层民众提出改革民主制度,要求废除选举权的财产要求条件,实行全民参与的“普选制”。结果普选制得以开始从英国开始实行,逐渐漫延至西方欧美乃至世界各国,实现了真正的民主制度,代表广大民众利益的左派政党登上历史舞台,从而人类能实现更大的自由,到达文明水平更高的福利社会。

王在法下:开启人类文明的新纪元

所以,我们去认识古贤的思想原则,一定要放在历史进程中进行评价,切忌两种简单的极端方法:一是以今人标准要求古贤的思想理论尽善尽美,稍有与现代观点不符,就戴上大帽子予以否定。二是认定古贤的思想理论已经尽善尽美,现代社会的所有问题都可以从过去的先贤理论中找到解决的方案,这是固步自封,画地为牢,诚不足取也。只有摒弃这两种有害的思维习惯,在古贤思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在新进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不断加深认识和思索,提高认识的高度和广度,才能改善社会制度,最终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

孔子正面论述了君臣秩序理论,但结合到社会历史的复杂性,必然会产生了一连串的新问题,需要后继者不断对原有理论进行打“补丁”,不断丰富理论内容。具体来説,孔子认为君与臣在礼法之下履行职权职责,这在理论上是容易解说的,但这个理论需要现实的人来实行,由人分别来扮演君与臣、父与子的角色,而现实中的个人,都受各自个性喜好、个人意志和认知判断所左右,所以君主滥用权力,臣子以下犯上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偏差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当这些偏差出现时,就需要有相应的理论来解释,并化为现实的力量来进行纠偏,使现实中的君臣关系重返正确的秩序。孔子来不及做这样的深入阐述,这些问题就需要他的继承者来解决。后来的孟子正是抓住了这些理论问题,结合自己的思考,提出了新的理论来解决这一问题,将孔子的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孟子的理论“补丁一”:将君臣的对等原则充实到君臣关系中。要避免君臣关系间的错位偏差情况的出现,首先要明确君臣之间存在的对等原则,在这个原则下,君臣在现实的交互关系中就能达到平衡。

孔子对犯上作乱深恶痛绝,提倡尊君守礼,但现实中,除了臣有欺君犯上的问题,也有君主滥权作恶、残害臣下的问题,如何在现实的君臣关系避免这两种极端又严重损害君臣关系的情况出现?孟子提出用对等原则来制约君臣关系: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8.3)

这种思想不是标新立异,而是与孔子思想一脉相承的,因为早在孔子看来,君与臣虽有尊卑之分,但不是一方从属于另一方的依附关系,他们只是在社会礼制下,他们只是处于君臣关系中的不同位置,依各自职权共同管理着人民与社稷。这个关系的理论来自孔子关于中庸(公正)是最高的道德源泉理论。

中庸是源初性的原道,它统领着仁、义、孝、礼等的具体道德,具有提纲带目的作用;中庸是源泉,向社会的扩展相对社会是至关重要的,而在社会塔形结构来説,君主的地位位于塔尖,是社会活动源发的主动方,君臣关系的好坏,完全处决于君王的态度和决策,他拥有的权威和资源是压倒性的,如果他想滥用手中的权力,在没有任何制约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做到的,所以孔子一直强调“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君主要处事公正,并带头这么做,君臣关系和社会治理才能遵循中庸的公正原则有序稳定运行。孔子的这个论述背面的另一种意思就是:如果君主行事不公正,那臣民就不受忠的束缚,应该保存有基本的独立性和自由选择,所以当时鲁定公不再以国事为重、擅自接受齐国女乐赠送,贪图个人享乐,不再重用信任孔子,孔子就可以选择离开鲁国,正是“君不正臣不忠另投他国”。如果出现更严重的事情如君主昏庸无能、残暴嗜杀,将臣民当作牛马一样奴役,臣民该怎么办?

孟子进一步认为君臣关系是一种交互的对等关系,虽然君主处于主动地位,但并非是可以随意抛弃礼法的束缚为所欲为,臣民与君主一样是人,并不是牛马畜生,都有情感好恶,都要负担各自家庭家族责任,所以,孟子是用最通俗的朋友关系诠释这种重要的君臣关系:朋友之间不是支配关系,而是交互关系,你对我好我会对你好(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如果你对我不好,我也可以对你不好,甚至是反目成仇,甚至不死不休(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説白了,朋友之间的对等原则也是可以适用于君臣关系。

这种君臣关系的对等原则有什么意义呢?能适用对等关系的,最终导致的是一种平等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朋友之间在一种规矩(一种法律的原始形式)之下,都具有地位上的平等关系,任何破坏了这种平等关系,都会引起朋友关系的变动,要保有正常的朋友关系,维持他们之间的平等关系至为重要。君臣关系也是一样,虽然他们的职权不同,但在礼法下是具有平等的身份,任何破坏这种正常关系会通过交互关系重新达到新的平衡,所以,这种对等原则在礼法下的君臣关系中至关重要,一旦出现偏差,君主就会面对由之而来的后果,所以,君主要时时意识到决策的重要性和公正性,不做错误的决策,或做出错误的决策,一旦发现决策错误,应及时停止执行,重新判断重新决策。如果这一点让君主作为履行礼法下的职责权力,那么,社会体制的运转避免出现偏差、乃至出现严重的社会后果,当时的反面例子还是有的,就如周厉王始于自我乱政,终于国人反抗驱逐另立新君;再有甚者就是汤武的鼎新革命了。所以,孟子丰富了孔子关于中庸的公正理论,明确了君臣平等的含义,将孔子公正原则扩大为公平原则,为孔子“尊君守礼”的社会理想提供新的理论支撑。

三、孟子的理论“补丁二”:运用孔子“正名”理论阐释了历史上“汤武革命”的正当性,进一步探讨了臣民忠君的边界。

孔子在“尊君守礼”的政治主张中提出了关于忠君的思想:“臣事君以忠”,但忠君与历史上“汤武革命”(商汤推翻夏桀、周武王取代商纣王的朝代变革)无疑存在着冲突之处,成汤或周武都是以当时作为臣下的附属诸侯国推翻前朝共主的革命例子,显然是不忠的例子,但现实中却不得不接受这个历史变化。那么又如何理解他们“欺君犯上”作乱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孟子作为孔子思想传人,无疑不能漠视这个不可回避的棘手问题,只有给出相应的合理解释,才能使孔子政治主张做到理论自洽,理论才能延续下去。

在理解孟子的理论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孔子的“正名理论”,孔子对“为政”的思想在《论语》中的表现是始终如一的,都集中于“正名”的理论上,例如:

1、在《论语-颜渊》记述: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12-11)

这是孔子正名理论最直白的内容表述,君主就要有君主的权责,臣民也要安分守己,忠于职守。通俗地説,就是在礼法之下,君臣都要名实相符,不做超出自己本分的事,不能陷于君不君、臣不臣的状态,做到“不越矩”。

2、在《论语-子路》中记述: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在这段对话中,学生子路向孔子询问:如果卫国国君重用孔子您,那您首先什么施政最要紧。孔子答:“正名”是最重要的。子路认为孔子太迂腐,不能从现实出发,因应时势。孔子严肃在纠正子路的观点:如果君主臣民名不符实,官府发出的政论政令便出现不一致、不通顺,导致做事施政都达不到预定的效果,最后社会秩序陷于混乱,人民也无所适从。孔子在这里要述说的是为什么正名这么重要。

3、在《论语-颜渊》中记载: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12.17)

在这里,孔子进一步论述,君主为政之道最重要的是正名,只要带头谨守职权,行事公正,臣民就会跟随守礼尽忠尽责,社会就会治理好了。孔子在这里论述了正名对社会起作用的路径,是应从君主开始,依社会等级逐层扩展到整个社会。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正名理论,并以其来解释“汤武革命”这样重大历史事件的正当合法性。因为君臣都应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行事,做到名实相符,但当君主超越自己权责,置国家礼法体制于不顾,胡作非为和为所欲为,最终会搞乱社会,祸害百姓,成为“君不君”、“臣不臣”,那么这时候的君主就是“不君”,不再是君主了,臣民反抗、甚至将他推下台,就与忠并不矛盾。在《孟子-梁惠王章句下》中,孟子就是这样明确认为: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孟子》2.8)
商汤周武式革命,正是历史规律发生的作用

夏朝和商朝的夏桀和商纣由于倒行逆施祸乱朝纲、残杀大臣祸害百姓,破坏了仁义道德,这种人已经是“不君”,他的实(所作所为)脱离了君主的名,臣民就所以作出判定:他不再是臣民的君王,而是“不君”、是坏人、是失去臣民拥戴的独夫民贼,所以孟子説,这种历史的大变革不是臣民推翻君主,违背了忠君的原则,而是推翻了以残暴统治占有君王位置的独夫民贼,这是遵循天道律法,将变成“不君”的坏人赶下台,让做到名实相符的新君上台,重新匡正了礼法制度,这是正当的正义事业。

历史上将孔子与孟子的学说合称“孔孟之道”,在理论的承继上是有义理依据,孟子的学说往往建基于孔子理论的基础上,继续解决孔子理论不断产生而孔子还来不及解决的问题,从而不断加深了孔子思想的内涵。从当代社会政治的实践来看,孔子和孟子对社会政治的认识,也是符合了人类对自身人性和社会发展方向的认识。孟子通过“对等原则”入手来定义君臣关系,引入了在礼法下君臣平等的概念,充实了孔子关于中庸就是公正、就是最高社会道德原则的内容。

从公正到公平,通过对君主权力的制约意识深化,一再认识到人类社会依礼法(法律)建构社会阶层和社会秩序的必然性,如要实现在礼法之下的君臣平等关系,其中之一的条件是使臣民保有反抗暴政的正当性,限制着君主权力向滥权的方向发展。这与英国大宪章中规定贵族对国王保有着反抗的选项相一致的,正是这个权力制约的存在,结合法治精神的普及,英国才能率先引领人类文明步入新纪元。在中国历史上也充分证明,这是一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一旦君王(特别是帝皇)的权力膨胀无边、对百姓极尽荼毒压榨之能事之时,这个天道规律就会反扑,臣民就会揭竿而起,推翻独夫民贼的统治,发生汤武革命式的改朝换代。这样的改朝换代的历史事件在中国大地上反复轮回重演,一次次验证了孔孟揭示这个历史规律的正确性。

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是英国历史上最大的、也是最后一次人民反抗国王暴政的革命

例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是一代名君,但其思想仍囿于传统秦政专制思想,希望通过铲除与皇权相左的异端思想,愚化全体百姓的头脑,培养顺民,就能确保江山永固。当朱元璋在听人解读《孟子》一书时,当听到“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时,敏锐地发现孟子这个观点与专制的皇权格格不入,立时爆跳如雷,一度要将孟子逐出孔庙,查禁《孟子》一书。但历史发展受天道驱动,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那怕贵为皇帝,孔孟所揭示的天道规律一直发挥作用。朱元璋夺取政权后,把社稷江山视为囊中之私有物,开始对开国功臣进行清除,滥捕滥杀,对全国百姓实行最严格的户籍控制制度,将百姓像栽种植物一样禁锢在指定的行业中和封存在特定的区域内,像牲口一样进行圈养盘剥,以永固子孙后代的江山,这正是“君之视臣如土芥”,一开始就与君王的正名渐行渐远,也埋下了百姓反抗的种子。所以到明朝后期,一旦帝国出现危机,“则臣视君如寇仇”就自然而然在展现出来,华夏大地兴起了一轮一轮的“杀猪(朱)”浪潮,朱元璋的几十万子孙遭遇无情屠杀,最后一任的永历帝朱由榔在云南被曾是明朝大臣的吴三桂用弓弦勒死,朱元璋开创的帝国就是从滥杀功臣、残害百姓开始,至子孙灭绝结束。

在英国光荣革命期间,被议会审判并处死的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

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帝皇,凡以秦政专制治国的结局莫不如此,为什么历史上中国人没有吸取前朝的经验教训,盖因历代腐儒漠视孔孟揭示的天道规律的警示,对帝皇一味曲意奉迎,使开国君王总有一种“我能例外”的错觉,继续选择一条走向悬崖、最终随瀑布坠落之路,置自己的子孙后代以及全体百姓于极危险之境地中。二千多年前就有有识之士就认识到这个规律的作用,但对皇朝的专制政治回天无力,只能掩卷长叹:“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汉朝] 贾谊《过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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