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牲止步
作者:白水 難度:★★★☆☆
外星人吃人,人吃動物
記得以前聽過一個關於外星人一家三口吃飯的故事,情節大概是:有天兒子放學回來,媽媽煮了一頓豐富的大餐。用膳期間,一家人樂也融融,父母問問兒子上學狀況,兒子又說媽媽煮的菜好吃。但鏡頭一轉,忽然聚焦於飯菜 ── 原來他們談笑間若無其事吃的是人類,手手腳腳還依稀可見!
現在再說起這個故事,仍然多少有點震撼。我不想談論外星人吃人的道德問題,我反而想說,其實一個物種吃另一個物種的事每天都發生,而吃與被吃的,不過轉換成人類和動物。吃的時侯,我們也是同樣的談笑風生,果真不會理會動物的死活。但我們似乎跟外星人一樣,都忘記了碟上的那一塊肉,曾幾何時其實亦會痛會叫,有生命有知覺。
到底一個生命何以變成一塊肉?這又有何道德問題?一切得從頭說起。
動物是會動的物
人類歷史上,有兩種主要的覓食謀生方法,一種是收集(collection),另一種是生產 (production)。曾幾何時,人類有長達二百五十萬年的時間主要以收集的方式生活,透過打獵和採集果實來為生。但在一萬年前左右,人類經過農業革命之後,就改以生產的方式獲取食物。人類開始種植農作物、飼養動物來維持食食物供應。
這是一個翻天地覆的轉變,農業革命不僅令人類改變了一直以來的覓食謀生方法,並因而令人類文化有所不同。同時,因為動物進入了人類社會,也令人類文明有突破發展。首先,當然就是動物為人類提供了糧食,而動物除了扮演食物的角色,更成為了良好的勞動力服務人類,如牛耕田、狗保護人類家園。動物更促進了文化交流和商業往還,甚至是戰爭。以往交通極不方便,如果沒有動物如馬、駱駝之類幫助,人類的運輸、交通和征戰就會變得十分困難。動物作為食物、勞動力和交通工具在各個層面都貢獻很多,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沒有了動物,人類文明根本無法發展成今時今日的局面,我們將失去重要的食物來源、沒有了工作上的好幫手,甚至交通往還都成了大問題。
動物待人類不薄,可是人類如何看待動物?過去,人類曾視自己和動物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雖然人類會狩獵動物,但奪取動物生命的同時,亦會祈求牠們的諒解。甚至會有文化認為動物是人類的祖先,如中亞的突厥人就認為自己是狼的後代,亦有其他文化如薩滿就主張人類可以轉化成動物。人與動物不只是吃與被吃、用與被用的關係。
經歷農業革命後,人類對待動物的態度便有所改變。人類和動物的地位不再平起平坐,或視動物為神聖有靈,動物在農業社會反而成為了人類的工具。牠們的價值主要不在於作為大自然的一份子,又或者是有尊嚴的生命,而在於可以為人類服務、貢獻。牠們從屬於人類,是人類所擁有的財產一部分,就正如人類擁有農具房屋一樣。當然,這並非一刀切的轉變,亦視乎文化、宗教和社會等因素,各個社會也有程度和本質上的不同。而且,我們亦非對所有動物都一模一樣,有些動物因為宗教影響,被人奉為神明,如印度人看待牛,亦有動物會被當成人類的朋友,如貓狗。
時至今日,雖然科技進步,我們已經減少了使用動物來運輸和工作,但我們仍然會用上動物的幫忙,如用犬隻導盲、緝毒,搜索,而且肉食更仍然是人類很重要的食物來源,動物實驗更是對人類科學進步有不少的貢獻。所以,我們還是依靠了動物不少。
物種歧視
事實上,我們的確把動物當成工具,吃牠們用牠們,這無可否認,但進一步的問題是:那又怎樣,有甚麼問題?問題可以有很多,可以有食用動物而引致的生態問題、資源分配問題,當然還有道德問題。哲學家 Peter Singer 大抵會說,人類對待動物其中一個最大的問題在於歧視動物。我們因為動物的物種跟人類不同,因此不平等對待他們,其實跟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不見得有太大分別。然而,到底何以不同性別、種族的人,乃至不同物種的動物,值得我們道德上平等看待?
Singer 指,有些人會認為道德上的平等建基於事實上的平等,因為我們事實上能力、智力等各方面都相約,所以值得獲平等對待。這種想法甚至為一些性別、種族平權者支持,他們正認為各個性別和種族之間能力和智力等各方面的差異不是那麼大,所以不應該有差別的待遇。
但 Singer 就認為,這種想法其實只會帶來一個更不平等的社會。無論性別、種族,其實個體之間都存在住各種各樣的差異,有人能力較高,有人能力就較低。假如我們真的把道德上的平等建基於事實上的平等,這一來不可能,二來就會認可道德上的不平等:正因事實上不可能有平等,所以我們能夠對不同的人有不同對待,能力愈好,對待愈好,能力愈差的,就只有更差的對待。這樣的社會在 Singer 看來,其實不會比有種族和性別歧視的更好。
Singer 認為,其實我們根本不必把事實上跟道德上的平等連上關係。平等一個道德理念,追求正確的方式對待不同人,而不是客觀事實判斷,或者延續歷史。事實上我們是如何,不等於我們就應該被如何的相應對待。假如事實上我是一個奴隸,不等於我就應該被當成奴隸,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因為我們大抵都會認為,一個人不應該受到如此對待。所以,平等根本不應該由事實來釐定,我們應了解,它是道德理念和追求。[1]
這種道德理念,不只適用於不同性別和種族的人,更適用於不同物種。如果我們不應該因為人皮膚的顏色或性別,而對他比較差,那同樣道理,為甚麼一隻動物會因為牠是別的物種,而應該受到不人道的對待?如果我們認為「不應無理傷害其他有痛覺的生物」是道德上正確,那為甚麼只適用於人?它理應對於動物亦然。
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會發現,似乎我們無法找到一個很好的理由去回答。之所以會對動物不如人,更恰當的解釋似乎是我們有物種歧視。正如性別主義者往往高舉自己性別的權益,種族主義認為自己種族的利害先於其他種族,我們容許人類權益永遠凌駕於動物權益之上。
思想革命
如果說對動物也要平等,難道人類有投票權,我們也要給予動物投票權?這當然是荒謬。一隻狗不懂投票,給牠權利又有何用?我們說的平等,不一定要是平等對待(equal treatment),正如我們也不會對待男女完全一模一樣,比如我們不會給予男人墮胎權,因為男性根本無胎可墮。然而,我們不會說因此男性被剝削,因為權利其實跟擁有權利者的能力和需要相應。
正因如此,我們亦不必完全像對人般對待動物,給予一樣的基本權利,我們要求的是平等考慮(equal consideration)。不同的哲學家有不同的考量準則,有哲學家認為我們應平等地顧及部分有一定程度意識和能力的動物,主張牠們跟我們一樣都作為生命:一條生命有甚麼權利,牠就應得怎樣的尊重。亦有哲學家認為,我們應平等地考量人類和部分動物都有求樂避苦的能力和要求,而有相應的對待。
可是,準則已是後話。我認為,我們若能夠先改變一直以來對動物的看法,其實已經很大突破。至少動物不會再只是工具,只被我們吃被我們利用 ── 原來牠們的死活福祉亦應該獲關注。若對動物的理解不改,就算對牠們再好亦於事無補,那只不過像我們愛護能幫助我們的工具一樣,如愛車愛錶,都不是道德考量,而是利害或愛惜財物的考量,抹殺了動物應有的道德地位。
[1] 再引申下去,當然便會談到 Singer 所認同的效益主義平等原則,但由於在本文我只想帶出現時人類社會有物種歧視的情況,而這是不應該的,我並無意討論我們再進一步應該根據甚麼原則來對待動物,所以暫且不提 Singer 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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