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多元性別運動,除了“性/別”還需要什麼:一起來條列10點問題吧!
(edited)
IPFS
- 這個彩虹旗幟,是目前在美國開始有人漸漸使用的網紅旗幟,除了醒目可見的Transgander以外,還有非裔與其他有色人種也被包含在這個旗幟上面。其實我一直希望彩虹旗能夠多加一個專屬肥胖者的顏色,但是可能是因為彩虹旗本身就包含“多元”,所以才沒有肥胖者的顏色吧?
- 如果你是長期關注多元性別運動的讀者,你應該知道這個彩虹旗同時也是GAY的代表旗幟。而事實上我們在討論性少數群體的時候,目前的社會語境也經常把生理男性性少數視為性少數的代表。例如我們說到性少數,腦海裡想到的多半是GAY、男雙、mtf的權利;但相反的,Les、女雙,以及ftm的訴求卻很少被看到。
- 而事實上我們的社會也是會“GAY”視為性少數的代表。例如Chinese mainland的女同在自稱自己是女同的時候,不是使用舊稱“拉子”而是自稱為“姬佬”;有些比較要好的閨蜜也不會使用“閨蜜”作為很要好的代稱,而是說“我們是一群基佬”來表達自己跟姐妹的關係。
- 至於英文語境就更不用說,有不少人在虧有曖昧關係的女同的時候都會說“You are so gay!”
- 在談論trans girl進入女性空間的議題時,以及在談論代孕和性產業的議題時,我們常常忽略cis girl的訴求。
- 另外在女權議題上,Liberal派經常指責Radical派太“仇男”,甚至仇男到連支持女權的男性都只能被稱為“擁女主義男性”而不能像Liberal派一樣可以讓男人可以自稱“女性主義者”。我在早期倡議肥胖女性權利的時候,也是常常有人問我“為什麼不幫肥胖男性倡議”。而這些其實都忽略在目前的父權語境中,男人一旦自稱“我是什麼”或者是進入一種公共議題,男性很容易搶走女性的發言權,甚至搶走對一個公共議題的定義。也因為這個前提才會導致有些人覺得男性進入這些公共議題是不公平的。
- Liberal派常常說“性別平權”,但是所謂的性別平權,應該是讓女性的社會權利提升到跟男性一樣的高度,而不應該是在男性本身在不缺權利的情況下,還要幫男人設想什麼。至於其他性別也可以依照這個模型比照辦理。
- 肥胖女性缺少社會力量,是因為在目前的社會語境中,肥胖女性被認為是“不好看的”,所以才被剝奪力量。但是今天肥胖女性要真正獲得力量,並不應該是要裸露或展現性感討好男權社會,或者是想藉由性感向男權社會證明什麼,而是我們不能讓這個社會有太多的力量決定我們在社會上如何生存。所以我們應該是要拆解男性或主流群體在社會上的特權,而不應該是由我們證明我們也可以討好社會。
- 常常很多人說“性別教育很重要”,特別是遇到權勢性侵以及性騷擾、性霸凌議題的時候,性別教育常常一再的被拿出來講。但是其實光是一個“性別教育”其實是不夠的,因為性侵、性騷擾、性霸凌最主要的問題還是在於“權力不對等”,只要這個權力結構不改變(例如老對少、男人對女人、群體對個體),那麼就算有性別教育,這些問題依然沒有結果。因此我們必須要正視這社會上各種權力不對等的問題,我們才能真正拆解這些性別暴力。
- 女權從來不是過時理論,多元性別運動也不能完全取代女權。當多元性別運動看似走到盡頭時,我們還是必須要讓性別運動回歸女權,因為性別運動的根基就是來自於婦女運動,婦女運動的根源來自於婦女在社會上的不平等。因此我們在進行性別運動時,我們必須要從婦女運動中反省目前的性別運動,畢竟只有當根基穩固了,這顆大樹才會順著我們的期望順利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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