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Hilal翻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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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性教育手册 翻译自Islamic Guide to Sexual Relations 作者:謝赫·穆夫提·穆罕默德·伊本·阿丹·卡塔里(Shaykh Mufti Muhammad ibn Adam al-Kawthari

举意与同房

举意(意图)(niyya)是将普通的行为提升为伟大美德的基本要素,从而获得巨大的回报。我们的领袖欧麦尔·伊本·汗塔卜( Sayyiduna Umar ibn al-Khattab)说:他听安拉的使者(*)说:

“一切善功,皆凭举意,为人所得,在其所举……”(参见《布哈里圣训集》)

伊玛目伊本·纳杰姆(愿主慈悯他)(Imam Ibn Nujaym)提到了一个众所周知的法学名言:“没有举意就没有回赐。”(Al-Ashbah wa’l-Naza’ir p:19)

伊玛目阿卜杜拉·伊本·穆巴拉克(愿主慈悯他)(Abdullah ibn al-Mubarak)说:“一个微不足道的行为往往因其举意而变得伟大,而一个伟大的行为往往因其举意而变得微不足道。”(Siyar A’lam al-Nubala8:400)

因此,对一个人而言,对于他所做的事情有一个正确的举意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一个人的行为而言,必须与安拉所喜爱的使者(*)的圣行相吻合,如此可以获得真主的喜悦。人(穆斯林)必须建立因为真主的一个举意,否则,它只不过一个日常习惯而已。

同样,与配偶的同房也不例外,因为在同房时应考虑到它的意图和目的,即:

(1)增加安拉的使者的民众(的人数),并寻找虔诚的、将服务于伊斯兰的后代。

伟大的真主说:“现在,你们可以和她们(你们的妻子)交接,可以寻求真主为你们注定的子女。(《古兰经》2:187)

伟大的经注学家伊玛目伊本· 凯西勒(愿主慈悯他)采用了许多圣门弟子、再传弟子和其他的一些传统经注学家例如艾布·胡莱勒(Abu Hurayra)、阿卜顿拉 ·伊本·阿巴斯(Abdullah ibn Abbas)、艾奈斯(Anas)、穆贾希德(Mujahid)、伊克里玛(Ikrima)、萨迪·伊本·朱拜尔(Sa'Id ibn Jubayr)的解释:“伟大的真主的“寻求”一词所指的就是生育孩子。”(Tafsir al-Quran al-Azim 1:300)

十九世纪印度次大陆的伟大的经注学家和先知的叙事学者(Prophetic narrations)谢赫·沙贝·艾哈迈德·欧斯曼(Shaykh Shabbir Ahmad Uthmani)在其著名的乌尔都语的《古兰经》注释中写道:“你应该通过与你的妻子的同房来寻求天启经典中为你所规定的孩子。仅仅地满足欲望和性欲不应该是目的。”(Tafsir-e-Uthmānī 1:130)

圣妻阿伊莎(愿主慈悯之)传述道:安拉的使者(*)说:“婚姻属于我的圣行。凡不遵循(拒绝)我的圣行的人不属于我的(民众)。你们应当结婚,因为我通过你们而与其他的民族争荣...”(参见《伊本·马哲圣训集》)

从这些话语当中可以明显地看出,生育以及寻求虔诚的后代是与配偶同房的正当目的。真主的使者(*)鼓励他的追随者结婚,并且通过男女的完美结合,寻求真主所提供的孩子。

(2) 防止淫乱和其他堕落的行为,如手淫、看淫秽物品、带着欲望观看异性。

我们的领袖阿卜顿拉·伊本·麦斯欧德(Abdullah ibn Mas'ud)(愿主慈悯他)传自安拉的使者(*),他说:“哎,年轻人啊!你们中有能力结婚的人应该结婚,因为它会降低视线,保护贞操。无能结婚的人,让他封斋吧!因为这会抑制欲望。”(参见《布哈里圣训集》)

我们的领袖贾比尔(Jabir)传自安拉的使者(*),他说:“当一个女人吸引了你们当中的一个男人,并且她进入到他的心的时候,那么他应该去找他的妻子并与其同房。因为这样会消除他的欲望。”(参见《穆斯林圣训集》)

因此,与配偶同房的基本目的之一是纯洁并合法地满足自己的性需求,从而避免非法的行为。

(3) 以合法的方式履行配偶的权利,因为满足另一方的性需求是配偶双方的责任。这将在后面详细地讨论,如果真主意欲。

(4)排出体内的液体,否则的话会使人容易生病和健康不佳。(参见:《先知医学》)

(5)享受至仁主给予人类的这份伟大的恩赐。有意享受和寻求性满足并没有错。与妻子同房时,须知,性并不是一种肮脏的行为,而是无数的先知和真主的虔诚的仆人所做过的行为。因此,合法地享受这一行为在任何方面都不会与谦虚或优美的性格相冲突。

性有时被认为是不洁的,只能作为一种需要而进行,就像解手的需要一般。持有这种误解的人,一般会不情愿地和妻子同房,并认为从中获得的任何享受和乐趣都是不尊重或不道德的。事实上,他们完全没有抓住要点。合法的性行为是一种功修,应尽可能多地享受。


同房是一种“施舍”

上文所提到的正确的举意,会将同房从一种身体上的欢愉提升到巨大的回赐,并且使之成为一种“施舍”(译者注:之所以称之为施舍,是因为其行为有和施舍一样的回赐)。我们的领袖艾布·德哈尔·吉发里(Abu Dharr al-Ghifārī) 传自真主的使者:“伴随每一句赞主清静有一个施舍;伴随每一句赞主至大有一个施舍;伴随每一句清真言有一个施舍;命人行善是施舍;止人作恶是施舍;在你们每一个人的同房当中有施舍。(有人问)使者啊!难道我们的一人去解决他的欲望,同时他会得到一份回赐吗?他(使者)说:那你告诉我吧,假如他在一个非法的位置解决了它的话,他会不会受罚?同样,假如他在合法的位置解决了它,他有没有回赐!(参见《穆斯林圣训集》)

伊玛目脑威(Imam Nawawī),伟大的圣训学家和沙斐仪学派的法学家,他在对《穆斯林圣训集》的注释中,注解了这一段圣训:“在这段圣训中,可以看出,仅仅是允许的行为即是一项功修。因此,同房便成了一种功修。如果一个人举意通过它来实现妻子的权利,并按照真主的教导,体面地、尊重地对待妻子,或者是为了寻求虔诚的后代、保持自己或妻子的贞洁、或者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不去观看非法的事情、不去想它、不去渴望它,或者其他可嘉的目标。”(Al-Minhaj Sharh Sahīh Muslim ibn al-Hajjaj778)

由此可见,即使在激情的巅峰,一个人也不会忘记他的主。应该注意的是,除了性满足之外,还有许多崇高的目标可以通过与妻子的同房来寻求。通过这些方式,这个美丽、令人满意和愉快的行为将被提升为功修和施舍的行为。

伊玛目伊本·贾滋 (Imam Ibn al-Jawzī)说:“有时,通过夫妻的同房会产生像伊玛目沙斐仪和伊玛目艾哈迈德·伊本·罕百里(愿真主怜悯他们)那样的后代,这种同房的本质比一千年的副功更优越!”(Tallīs Iblīs358)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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