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價專題(四):但是,那雙「看得見的手」真的有所作用嗎?
前文,我們探討「統一圖書定價制度」在法國獲得空前的成功,卻也看到相同的制度在以色列、墨西哥等國,竟是跌落谷底般的失敗;在台灣,關於以制度面保全獨立書店的討論,向來眾說紛紜、各有表述。這個想法,從2012年龍應台出任首任文化部長,到四年前文化部長鄭麗君上任時,都曾經被提出來研析一番,但總是因為問題過多、爭議不斷、考慮未周延而不了了之,時至今日,獨立書店仍舊深受價格戰迫害、僅能咬牙苦撐。然而,為什麼「統一圖書定價制度」無法在台灣迅速上軌?
【「統一圖書定價制度」其實不如想像中美好】
倘若統一圖書定價制度排除眾議、成功被推上正軌,獨立書店真的就能免除折扣戰的威脅嗎?或許有所助益,但無法完全避免。仔細評估台灣的閱讀文化環境與圖書消費實況,「統一圖書定價制度」之所以未能成行,大抵有以下原因:
打破平等的障眼法——異業結盟
當今行銷手法日新月異,機巧的商人總能祭出「新優惠」來刺激商機、增加顧客的消費動力,設想,當統一圖書定價制度後,即便我們須以原價購買心儀的那本書,但當大通路大肆宣傳著「買書就送星○克咖啡兌換券」(此處舉例不帶廣告效果),而小通路僅能費盡唇舌、真摯熱忱的推薦書籍,趨利心態下,想必是由前者占了銷售的上風。
因此,制度面固然限制了折扣,卻無法規範法規外的聯合行為,尤其以折扣壟斷書籍銷售的多半是資本雄厚的大型電商或連鎖通路,儘管少了折扣的手法,仍能另闢新路,繼續「回饋」消費者,大書店藉著異業結盟推行非折扣式優惠的成功性遠高於小書店,確實有可能推翻統一圖書定價所帶來的平等。
「怵目驚心」的原價等同把顧客推得遠遠的
儘管不少出版社、書籍通路承諾過一旦利益結構順利被矯正,願意將過高的定價調降回合理的範圍,然而,這段過程必然需歷經「陣痛期」——於平日購買日常用品時,當活動期過、買一送一的促銷標籤被撤掉後,你並不會在意定價是否悄悄被置換,反而,你的購買欲望將會因為沒有那斗大的「促銷」字眼被澆熄不少;同理,早已習慣購買N折書的台灣人,制度推行後必定很難適應,短期來看,書的銷售必然下跌1-2成以上;而長期來看,因年輕世代閱讀紙本(無論是書、雜誌或報紙)的比例越來越低,變高的書價只是變相把年輕人推開,統一定價之舉的實施,或許會讓獨立書店在書市被挽回、利益結構被導正前,早已垂死命危。
我想要的書獨立書店買不到
大多數的獨立書店都具有「獨特性格」與「鮮明主張」,他們以社區居民為主要客群,屬於在地深耕的地方型書店,並透過選書來滿足小眾或非主流客群,同時也用以表彰店主面對各大議題的立場。然而,一般會被視為「折扣戰武器」的,大多是暢銷榜上有名、大眾取向的書籍,獨立書店卻不是以那些書作為經營主力;因此,向來呼聲最高的統一圖書定價制度,其實無法對獨立書店起到積極的作用,其幫助實在有限。
【真的別無他法了嗎?那雙「看得見的手」曾為獨立書店做了些什麼嗎?】
其實,早在2012年,文化國是論壇便將獨立書店議題列為討論項目之一,並且以「我街角的書店哪裡去了?獨立書店發展策略的探討」為主題,旨在了解獨立書店的發展困境與需求,藉以做為擬定文化政策的參考;隔年,文化部將推廣、輔助獨立書店列為施政計畫,並發布「文化部推動實體書店發展補助作業要點」,作為給予書店補助的法規依據。每年,文化部皆會視前一年度的補助結果,以及書店產業現況修正條文、調整實施方式,並從補助結果檢討其成效。
然而,儘管書店在店面營運、資源整合、閱讀推廣等方面的補助都具有申請資格,但根據《文化部推動實體書店發展補助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六款,申請案若符合一種以上的補助項目,僅能擇一申請,且同一位申請者不得以不同的內容的計畫提出一件以上的申請案;同時,補助主要以書店經營成本與辦理活動的費用為主,對書店經營者而言,實難透過補助來降低店面租金與裝修等書店營運成本,因此屬於治標不治本的作為。
再者,根據《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是從事《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2條所列之文化事務相關的展覽、表演、映演、拍買等文化藝術活動者,其文化勞務或銷售收入得向文化部申請免徵營業稅或減徵娛樂稅;然而,由於獨立書店舉辦藝文活動,經常帶有推廣文化體驗及社會參與的公益性質,不收取費用或不賺取盈餘,既無應納稅額則無可減免,故其雖具申請文化事業租稅減免的資格,實際上則少有適用機會,看得到卻吃不到。
獨立書店之難,不僅是面對折扣戰的無力、申請扶助或補助的失利,還包括維持書店營運的收支平衡;神奇的是,現實面既是如此,書店店主必然也深諳此況,那麼,獨立書店究竟擁有什麼魔力,讓他們仍舊懷抱著初衷、理想和浪漫的想像,堅守在社區一隅呢?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