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宇宙對於人類來說非常合適!---人擇原理(anthropic principle)
最近看影集[The Big Bang Theory],其中有一段是Sheldon向Leonard解釋什麼是「人擇原理」,人擇原理是一個物理學上被提出來的假說,但是它感覺更像一個哲學的理論,而不像是科學。
人擇原理被用來解釋宇宙存在的一項巧合到不可思議的現象:物理學發現宇宙的四種基本力:重力、弱力、電磁力、強核力,都是一個剛剛好的狀態,其中如果任何一種力的係數稍微大一點或小一點,生命就不可能存在,更不用說要誕生如人類這樣的高等智慧文明。
例如強核力是把原子核內的質子與中子結合的力,如果宇宙的強核力比現在的值稍微大或稍微小一點點,宇宙就會變成只有氫的世界,或是沒有氫的世界,根本不可能出現碳原子這類構成生命體的重要元素。
或是一個重力比現在更強一點的宇宙,恆星內部的密度會更高,使恆星的壽命更短,能夠持續發光到智慧型生命體出現的恆星數量將大幅減少。
另外還有影響宇宙膨脹速度的暗能量,暗能量的值只要再大一點點,宇宙的膨脹速度就會太快,使恆星或星系都無法存在。
簡而言之,宛如某種精密的計算結果,我們所處的宇宙的各樣物理定律與常數,都剛剛好能夠孕育出大量的恆星和星系,而其中剛好有像地球這樣能夠發展出人類文明的行星存在。
要怎麼解釋這樣的巧合呢?科學家提出的「人擇原理」,假設存在非常多種不同物理定律和物理常數的宇宙,而我們所在的宇宙,只是其中剛剛好適合人類存在的宇宙而已。
因為有人類存在,所以才能對所在的宇宙以物理定律加以解釋和描述。也因此才會有這樣剛剛好的結果。
這就是「多重宇宙」(平行宇宙)理論,用以解釋為什麼我們所在的宇宙如此適合人類存在,簡直就像「為了我們而設計」的一樣。在我們所處的這個得天獨厚的宇宙中,另外一個奇蹟是,到目前為止,浩瀚的宇宙裡,只有一個得天獨厚的地球。
宇宙中光是銀河系就有2000億個恆星,截至目前為止的觀測結果,恆星擁有不只一個行星的比例大約是65%,那麼類似地球的行星在銀河系裡應該大約有1300億個,然而具備地球這樣的條件的星球,卻可能十分稀有。地球有火山運動穩定提供不多不少的二氧化碳,有臭氧層吸收紫外線,有內部的磁場將有害的太陽風阻隔在外,自轉軸剛剛好的傾斜角度產生季節的變化、24小時的自轉週期、能夠調解溫度的水的存在.....................
人類用發展出的聰明智慧,探索所身處宇宙的起源,而我們知道得越多,似乎就有更多無法理解的,不可思議的事實被發現。人擇原理使用「因為有能夠探究宇宙的智慧生物存在」這個事實本身,去反證這個宇宙不合常理的適合人類的創造條件。這個自我證明的論證,也可以說是人類的理性碰到了自身所能達到的天花板,也就是「理性本身的限制」。
「理性的限制」可以透過許多在邏輯上合理,但實際上卻不合理的「悖論」呈現出來。悖論的存在,證實了理性只是一種工具,並且是功能和用途都有所侷限的工具。真實則存在著理性無法處理的真理。
人擇原理或許可以透過多重宇宙的假說去合理化。但是對於宇宙為何如此適合人類,另一個可能性是,有一位造物者,是在宇宙被造以前就存在的。受造物都是有限的,唯有造物者是無限的一方。宇宙並不是隨機出現的機密儀器,而是有意識的產物。這個假說似乎更能夠完美的解釋一切。
人類之所以存在,並且能夠透過智性去探究宇宙與自身的存在,並不是隨機的結果,而是從一開始在big bang發生時就有一個意志,決定了我們此時此刻的存在,並且能夠透過理性、感性與靈性,去與自身的起源連結。
要理解「我們從哪裡來,我們是誰,我們往何處去」這件事,並不能夠單倚靠理性,更必須使用人所擁有的「靈性」。生活在有限時空之內的我們,原本就無法理解創造時間和空間的那一位。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For since the creation of the world God’s invisible qualities—his eternal power and divine nature—have been clearly seen,being understood from what has been made,so that people are without excuse."
人的靈性存在,使我們總是尋找意義,並且嘗試突破自己的有限性。雖然我們都困鎖在自我的感知的侷限裡,但是有時我們也能夠活在這個狹隘的有限性之外,展現出某種「神性」。或者我們說,在人的身上,有「神的性情」。這通常發生在,我們渴望超越自己去愛的時候。
「愛」的存在,使人的有限的生命顯得非常不自然。一個如此脆弱的生命似乎不應該能夠理解這個廣大又沉重的承諾。人類這種生物若要理解愛,似乎就應該要更接近永恆一點,在肉體和精神上都應該更強壯一點,不應該在如此無助的生存狀態之中。
如果我們只是宇宙中的一粒塵沙,或是無限多個宇宙中的一粒塵沙,我們似乎過度乘載了不該有的感受與感知的能力。
如果我們所擁有的這些不是只為了叫我們受苦,會不會是因為,那股迫使我們尋找意義的渴望,是一個讓我們能夠認識眼所見以外事物,所被賦予的感官呢?
科學無法證明神的存在,也無法證明神的不在。但是我們卻不得不承認,有一個高過於我們自身有限的事物存在著。這個並非出於理性的確信,像鏡子一樣,映照出一個永恆的實在體。
我們的生命是被造,並且是被愛的。宇宙間所有的一切,都映照出這個不變的連結。萬物都按照熱力學的定律,由混亂走向秩序,由秩序走向死亡,周而復始。「永恆」與「不變」則是萬物以上的力量。這兩者都真實的存在我們之中。可見的與不可見的。變動的與不變的。
我們的生命究竟是偶然的隨機,無窮其他可能性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一個得天獨厚的,為了被愛而創造的存在?是的,我相信這些問題,有一天都會有一個確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