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
有「前科」,即代表曾經犯過事,往績不良,有黑歷史 。
簡單來說就是「紀錄不良」。
你們會不會介意另一半有前科?
又會否介意讓另一半知道自己的過去?
你另一半的前科
有沒有盤問過另一半的前塵往事?
「有多少個女朋友?」
「有沒有結過婚?」
「有沒有仔女?」
「有沒有喜歡過男人?」
「有沒有讓過女人懷孕?」
「有沒有試過劈腿?」
「有沒有做過第三者?」
「有沒有拋棄過誰?」
「有沒做過甚麼壞事?」
問往事
一個人的過去猶如一張 CV。
兩個人談及往事,可以在很短時間裡互相有更深入的了解。
「盤問」與否,要視乎提問者的態度、語氣,以及心態。
純粹當作故事一般去聆聽,還是當一宗案件般審問,兩者之間相差很遠。
前者,聽完會有一些見解、一些體會,互相交流意見,彼此了解更多;
後者,聽完之後可能是一些批判,認定對方是怎麼樣的人,從此用「有色眼鏡」看他,甚至以後未審先判。
我都會問,不過也不是「盤問」,只是好奇想知道,想了解另一半更多。
多半都是為着想知而問,很少預設提問是為了得到甚麼特定資訊。是傾談而不是盤犯,至少沒有另一半曾表達過被我問話感到不被尊重或有被嚴刑拷問的感覺。(我係勁多嘢問嘅超齡問題少女)
愛一個人,會關心、會緊張,但也必須要尊重吧?
比着自己也不想如犯人般被盤問,那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了。
詢問,不是盤問;愛人,不是犯人。
信不信?
問就應該信,不信就無謂問。
我一向是抱這種想法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
一般來說,我會傾向相信另一半。
但亦有些時候,對方的大話太大太假,甚至前後矛盾,又會叫人很難全然相信。
雖然愛,但也沒有人想被當作傻瓜。
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坦白托出自己的過去(也不一定必要),尤其當事人不想翻出一些黑歷史,或者過去都是不堪回首的傷心事,又或怕過去一些往事會令對方不滿或疑慮。
你以為自己有知情權,但對方未必有同樣想法。
信任是一切關係的基石。
你介意另一半有前科嗎?
如果真的介意,最好不要問。
試問大家都是成年人,有誰沒有一些過去?
當然,可能你本來只是隨口問問,大約猜想只是年少無知時做過的一些蠢事、傻事,沒料到對方開口跟你和盤托出的事不只不光彩,還正中你的要害。
例如,你可能只預期他告訴你,在你之前有 3 個前女友,萬料不到他告訴你有 13 個在前頭。
例如,你可能只預期他告訴你中學時的一些頑皮事,沒想過他曾經濫藥、被捕。
人生有很多事情意想不到,我們每個人的過去亦然。
其實也很難一刀切說介意或不介意,因為要視乎事情的嚴重性、對日後關係的影響、與自己的價值觀是否相衝、當初的前科有沒有延伸到現在的行為等等。
而且,每個人把尺也不同。
有人可以接受另一半曾經是個強姦犯,有人不接受另一半曾經被強姦。
是否介意另一半的前科,要看自己那把尺以及是甚麼前科。
試問成年人誰沒有一些過去?
我的前科
我本「數簿」不算厚,但亦不算清白,一般人眼中大概覺得我是個有「前科」的人。
So what?我其實不太在意「一般人」的看法。
家人、另一半、好朋友接受我就很 Okay 了。
雖然我想做個好人,但我亦不是聖人,也不算是個壞了的人。
(都有好多人覺得我係好人喔!雖然都有人覺得我係外星人)
我喜歡坦白
我是一個對另一半沒太多秘密的人。
也不是要 200% 的赤裸裸,只是喜歡甚麼都跟身邊最親密的那位分享,想盡可能的坦白、做自己。
對於自己的「前科」,基本上我都拿了個盤託出來給對方看一遍,或多或少,或深或淺。
當然有朋友反對我這種做法,覺得我的過去或者會嚇走理想的對象(首先,我啲「前科」並唔係真係咁恐怖;第二,世上無幾多對象叫「理想」)。但我認為讓對方了解我的過去有助於對方了解我的性格、個性、想法,同時亦讓對方可以進深考慮我是否適合他,並且有權作出選擇。
地球有 70 億人,如果覺得我不好,可以不跟我在一起喔!
相反亦然,我們總有其他選擇。
所以,我又沒有覺得我說起我的過去是很 On 9 的事(有啲朋友咁形容),我只是覺得對方都有知情權,而且是我能夠信任的人,我才會坦白相告。
幸好,也沒有遇過很咄咄逼人的另一半,大部分都是聽了就接受,也沒有不斷挖深追問太多,很尊重地容讓我決定說多少就多少。
他的前科
至於另一半的「前科」,我通常都是當故事聽聽,盡量不加批判。
有時會發表意見,有時會提出疑問,但盡量不判官上身。(盡量啦)
不要用當下的眼光去批判歷史。
不要用當下的眼光去批判歷史,因為不公平,亦無意思。
我們都知道世界會改變、人類會進步,與五年前、十年前、二十年前的自己相比,變化可以判若兩人。
過去可能有很多美好,也可以很爛、很不堪、很瘋狂,但不代表現今也一樣。
如果能接受自己有轉變,那又為何認定別人會一成不變?
過去當然也有參考價值,但有「前科」又不代表一世都如是,總會有成功重生的「更生人士」。
一日仆街,唔代表要做一世仆街。
用現今的眼光去批評過去是很不公平的事。
每個人在每一刻已做了當下最好的決定,現在有的經驗與智慧,過去未必有,埋怨或控訴那些不可逆轉的過去並無意義,重點是現在的他是不是你能接受的人。
我比較重視現在和將來,過去的事就由它過去,間中拿出來做個話題也不壞,因為都不是很重要的事,都過去了。
如果有些事情真的很介意,我會說出來。
如果介意到一個不可接受的地步,那就轉身離開吧!
我和他都不時會說起各自的過去,也會說說「前科」,不過點到即止。
口頭禪是﹕「俱往矣。」
過去是好是壞也好,俱往矣,現在的是眼前人。
俱往矣。
不要認定
不論對自己或對另一半都不要絕對地「認定」。
不要認定過去就等於現在,不要認定現在又等於未來。
雖然過去會影響現在、現在會影響未來,但不要認定。
認定了,就不會改變。
如果你相信不能改變,就自然不會改變。
人生都是不斷的犯錯與修正,任何時候我們都可以重新出發,立定心意做一個更好的人。
唯有認定不可以改變的人就永遠都不會改變。
不要被自己曾犯錯的過去絆倒自己將來的一生。
不要認定「我就是這樣子」、「他永遠都是這樣子」,這種認定是一種沒意義的判刑。
不如想想自己想做一個怎樣的人,又想想自己想要一個怎樣的對象。
認清了,就做該做的事,一點一滴,一朝一夕,少少的改變就變成一生一世的轉變。
當然,氣餒時可以停下來,難受時亦可以轉身走,但不要認定自己或對方有「前科」就永遠都是個壞人。
(我其實人幾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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