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週:班雅明眼中的電影
這週我們要回頭看第一週討論的題目「你喜歡舞台劇/劇場還是電影呢?」。
在班雅明寫<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的1930年代,電影剛開始有聲音、有色彩,評論家們對於這新興技術還沒熟悉,大家在爭論電影可不可進藝術這大雅之堂,這篇文章是班雅明對於時代的回應,及先知灼見。
感謝圍爐參與第一週討論的大家,@塔拉拉 、@Reita226 、@大齡蠶的繭居生活、@Jeger ,表達2021年我們對電影、劇場的看法,更勝我預想中的收獲,我以三個維度—藝術特性、取材、參與費用—整理大家對兩種藝術的看法,發現在藝術特性上,大家與班雅明的觀察不謀而合,而在取材的觀察上,可以看到台灣小劇場運動的影響力。整理的內容可見下表,內容的原文不具名的放在文末。
你喜歡舞台劇/劇場還是電影呢?- 圍爐討論整理
所以電影跟劇場有什麼差?
如同圍爐朋友的觀察,電影與劇場最顯著的差異在現場性與運鏡。進入班雅明的想法前,我們要先理解他的獨創:靈光。
什麼是靈光(Aura)?
我們可以先把它想成現場性。劇場演員演出時,肢體、話語的能量會傳達給觀眾,觀眾會把喜怒哀樂放在臉上,予以回應,而這時演員可以看觀眾的反應,隨時調整演出,因此,沒有一場演出是一樣的,如果你有看過強調互動的劇場,譬如即興演出、共同創作,就更能體會劇場的現場性,或者我們去參加喜歡歌手的演唱會,就算一樣的曲目,也會因為歌手與現場不同的互動與對話,讓那個晚上獨一無二,而這是劇場和演唱會的靈光,它們不可以被複製的那一面。
班雅明不只在戲劇上使用靈光這個詞,更廣泛應用在美學、文學、語言學跟歷史哲學。所以我再多嘴的引用兩個很棒的詮釋。一是Podcast主持人Stephen West在Philosophize This!說到,有一個晚上,他看到一顆又亮又圓的月亮,那一刻他覺得太不可思議了,用手機把那顆月亮拍下來,隔幾天見到朋友,拿出照片跟他們炫耀,卻連自己都覺得尷尬,疑,現在看來不過是顆普通月亮。那一晚,主持人看到的是月亮的靈光。
再來是美學家John Berger在觀看之道中對靈光的詮釋。「這世界上只有一幅<蒙娜麗莎>的真跡,它現在躺在羅浮宮中。」這句話聽起來合理,不過我們進一步的想,羅浮宮怎麼證明手中的<蒙娜麗莎>是達文西的真跡呢?羅浮宮要給專家鑑定畫作跟保存好畫作的交易紀錄,這幅畫的獨一無二要專家審核,對大眾而言,<蒙娜麗莎>是神秘的,更甚,在欣賞這幅畫作的時候,它在羅浮宮牆面上無聲無息,我們手邊沒有達文西對於畫作的註解,我們仰賴美術館的導覽跟書面資料。大眾對於畫作的真實性跟詮釋都仰賴專家,這神秘的面紗也是畫作的靈光。
我們順著Berger的解釋,回想第二週的馬克思主義,勞工因為沒有生產工具,譬如工廠,所以在勞資關係中是永遠的弱勢,只能選擇在另外一家工廠工作,沒辦法選擇當工廠擁有人,回到<蒙娜麗莎>,我們手中沒有原畫作的經手紀錄,畫作真偽專家說了算,想要了解畫作,還得聽懂專家在說什麼,這樣的黑箱作業(神秘化),也讓我們失去解讀的權力與工具,讓大眾遠離藝術,而電影不一樣,它是屬於大眾的藝術。
電影作為一個大眾的藝術
每個城市的電影院
延續<蒙娜麗莎>的討論,繪畫如此神秘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它只有一幅畫,二是它靜止不動,沒有前後畫面,前後文,沒有旁白,讓藝廊、美術館、專家有機會可以操控它的市場跟藝術價值,但電影不一樣,同一部電影,沒有人會討論台北電影院播的才是原片,紐約播的是複製片,更不用說數位錄製下,我們早就沒有區分原始檔案的習慣,因為拷貝、複製的成本太低。跟劇場不一樣,時間和地點不會是我們觀賞電影的首要考量,電影可以被快速複製的特性,使它可以接近大眾,使大眾可以比較少的摳摳接近它。
電影的眼睛
圍爐的朋友說「電影有點像是透過導演的眼睛來看事情」、「四角螢幕內呈現出來的東西....更能聚焦在演員的臉部表情和眼神」,很貼切的指出電影運鏡跟我們平常肉眼看到的東西是不一樣,我們沒有辦法用眼睛慢動作的看別人,雖然可以肉眼特寫路人,但一定會被警察抓,更不用說像齊柏林一樣鳥瞰台灣,就算你神乎其技的在空中,我們的眼睛也沒辦法這麼廣角。導演用特寫鏡頭要我們聚焦,用廣角鏡頭給我們氣氛,用前後影像、旁白、台詞告訴我們想表達的事,跟繪畫相比,電影在表達上,不讓神秘見縫插針,能用台詞、旁白、運鏡、演員表現,也就是導演的眼睛,讓觀眾明白電影的意思。
相形繪畫,電影驅逐了藝術形式上的靈光,更用鏡頭削弱演員的靈光。就像前面說到的,劇場演員在現場演出時,可以跟觀眾互動,散發演員的靈光,但在電影鏡頭之下,劇組考量拍攝流程跟成本,不會按敘事時序拍攝,演員在鏡頭前的演出不具整體性,即便演出當下知道是哪個機台要特寫我,演員不能預測導演跟剪接師會怎麼處理演出素材,而觀眾在看電影時所看到的演員,除了演員與鏡頭的互動外,還經由電影後製,演員本身的獨特跟現場存在已微乎其微,班雅明接著闡述,當時西歐電影市場如何將電影演員塑造成名人或偶像,來補足演員的靈光,這是班雅明提到的第一個旁支,電影因為削弱傳統藝術的藩籬(所謂靈光),讓藝術得以大眾化,這聽起有點太樂觀,事實上班雅明也了解當時的西歐電影(或我們現在看的好萊塢電影)不是以批判資本主義或突破菁英藝術為主要課題,但班雅明還是點出電影對社會狀況及財產私有制度提出革命批判的可能。
電影作為一個大眾的藝術
當我們去住飯店的時候,我們會很自然的在住一個晚上後,說床好不好睡啊,房間漂不漂亮,大廳美不美,整個飯店的外觀如何,建築同樣作為一個大眾藝術,我們可以觸摸它,感受他,居住它,習慣它,我們能專心地凝視,但更多時候我們是基於休憩的需求,而電影作為一個大眾藝術, 滿足大家散心的需求,在班雅明眼裡極具啟發性:電影讓藝術不在屬於菁英、權貴、專家,削弱靈光,開啟藝術的新的參與模式,大家可以不用像參加研討會那樣,要先閱讀一堆材料,才能去看電影,而任誰看完電影後,都能發表自己的看法,作為電影的審查者。
文章脈絡之外
最後,這篇文章意在梳理班雅明在<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中對電影的看法,為了行文的流暢,沒提到文中很多有趣的觀點,譬如說電影鏡頭與無意識的關聯,或達達主義與電影新科技的關係。另外,圍爐中的討論,是2021年的我們對電影跟劇場的看法,譬如朋友提到的<攝影機運動>是在台灣小劇場運動之後,在劇場展現出的多元題材跟演出方法,我沒有能力爬梳班雅明撰文的1935年到現在電影跟劇場的發展,不是刻意讓這段時間真空,如果對上述兩點,或這篇文章中的任何說法有疑惑,務必留言,讓我們一起討論!
附:圍爐討論的原文
參與者1
- 都還蠻喜歡的耶,但電影比較大眾化一點?
- 其實是我舞台劇看很少,電影....這幾年看的更少😢 電影有點像是透過導演的眼睛來看事情,舞台劇我有時候get不到哈哈哈
參與者2
- 我平常不會看電影 , 上次進去電影院看電影好像超過一年了
- 不過我最近很喜歡舞台劇 , 去年年中有一齣戲劇叫做 " 自由新鎮 "
我覺得很好看 , 而且裡面的大部分演員 甚至是導演 都是遊戲實況主
我覺得這個發想真的很棒
參與者3
啊哈哈哈哈哈真的,我自己是兩個都喜歡
#電影
* 我喜歡看高票房的電影,去了解大家愛它的原因,大眾口味背後是什麼,同時,電影也是相對劇場比較經濟的選擇
* 也喜歡看B級片,單純個人喜好
#劇場
* 我喜歡劇場是因為當演員、導演一切都對的情況下,像經歷一場慶典,心情會非常激動,劇場的高感染力會讓人高潮。
* 偏好小劇場多一些,因為很多很瘋的想法都會在小劇場跑出來,遇到一個感覺對的就跟挖到寶一樣
參與者4
我比較喜歡電影,雖然電影有場景限制,你只能看四角螢幕內呈現出來的東西,但是更能聚焦在演員的臉部表情和眼神。不過缺點就是,如果演員經驗較少、演技呈現手法不純熟,很容易看一看就出戲。
另一方面就是成本問題啦,我看舞台劇時都坐很後面(這樣票才比較便宜ˊˇˋ""")看著台上的人其實比較看不清臉,能品味的是現場氛圍。
參與者5
還是很喜歡小劇場所提供的鄰近感,不經意劃破安全距離,在舞台與觀眾間遊移,觀眾莫名也變成表演元素之一,我不僅眼睛看見了,也聞到味道,整個身體也參與其中。「攝影機運動」的紀錄,提供了紀念品,它所框取的未必是我懷念的,所以支持現場表演的觀眾還是有其票房。在藝廊裡,一位行跡怪異的舞者以周圍的攝影作品為背景,一會兒像蟲在地面上蠕動,又突然像迅獸跛腳奔跑,逕自貼服牆壁與攝影作品擁抱纏綿,又像發作被激怒般朝著作品吐口水扔東西。現場有位不曉得是誰找來的平面攝影師,瘋狂四處上下拍照,那種傳統單眼機械式相機,喀嚓聲非常搶戲,像是在與那隻獸對話。表演完後有場座談,展出的攝影家坐在中間,左邊是舞者,右邊呢,竟然就是那位製造喀嚓聲不斷的拍照人士,啊,是藝廊請來的評論者呢!舞者對著中間的攝影家竊竊私語。(嗯,我就想應該是認識講好的,不然怎麼可能會讓舞者朝作品吐口水。)然後中間那位攝影家又把舞者私下說的話悄悄傳遞給右邊的那位評論者,而交頭接耳的模樣想必也是認識的。評論者聽完瞬間爆氣取出相機裡的膠卷,用力將未沖洗的底片整個抽了出來,發出咻唰一聲,我好怕那聲響,令人渾身雞皮疙瘩,同時膠卷在眼前半空中飄出黑色緞帶。「有人說我干擾了他的表演,我現在全數奉還,還ㄧ請ㄧ見ㄧ諒!」句句咬牙切齒。這位評論者是攝影家推薦請來評攝影作品的好朋友,並不認識舞者,不爽之餘也為攝影作品仗言起來:「對作品吐口水沒有任何加分,以主題而言也不適合。」現場氣氛凝重,中間人緩頰頻頻,可能是哪個環節沒喬好,或是沒人想到插曲會演變擦槍走火,這種戲中戲兼戲外戲的迫近,與看電影的樂趣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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