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宋诗证宋徽宗“重和”年号之读音
宋徽宗的“重和”年号(1118-1119)寓意“和之又和”,故其中“重”字读作平声chóng应无争议,另外还有宋人蔡絛笔记作为佐证。但近来泉界有些观点认为“重”字应读作去声zhòng,并试图从徽宗连用“政和”、“重和”、“宣和”三个“和”字年号说明其以和为重的价值取向,以此作为“重”字去声之根据。其实不然,今举宋人王安中律诗一首,可证实“重和”年号确实读作平声。
王安中是宋哲宗元符三年(1110)进士,徽宗政和年间(1111-1118)曾任御史中丞,宣和元年(1119)拜尚书右丞,可知重和年号(1118-1119)使用的期间其人恰是徽宗近臣,不可能不知道“重和”二字的真正读音。今考察其诗集有《重和春宴口号》一首,当作于重和二年春,其诗文如下:
政布青阳左个边,春回太极五门前。
琳宫就讲三千士,琼箓联名八百仙。
午夜雷霆来艮岳,东风耒耜出天田。
颁觞紫殿君臣乐,万纪重和第二年。
全诗虽为“口号”,但应制色彩颇为浓厚。重点在最后一句“万纪重和第二年”用到了“重和”年号,其中的“重”字只能读作平声,若读作去声则此句犯孤平。想见王安中其人当时应在朝廷重臣序列,此诗虽号为口占之作,在徽宗这种文艺大家面前必不可犯孤平这种大拗。因此,此诗或可为“重和”读作平声之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