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斷「數據傳輸效率的提升」趕不上「線上服務所需流量的提升」?
有一種支持廢除「網路中立性」的論述是:
現在的數據傳輸技術遇到瓶頸,也就是傳送101010的效率無法突破,但是世界上出現越來越多需要大流量的線上服務,例如Youtube、Netflix等等(其實Facebook也是)。
在數據傳輸效率的提升趕不上線上服務所需流量的提升時,如果不靠「去除網路中立化」、引入市場機制,那要怎麼分配流量呢?(用馬路來類比的話,就是單純的排隊順序,支持網路中立化的人就是這種立場嗎?)
要如何判斷是不是真的「趕不上」呢?
2014年的時候,Netflix已經遇過一次這種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