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ge-Geach Problem
伦理学这一块领域分为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metaethics),这两者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主要探讨具体的道德行为的对错(如“堕胎是否是错的”)而后者讨论类似于“道德的本质”,“道德语言的性质”等诸种更加广阔的问题。而在元伦理学中,有这样一种叫“情感主义”(emotivism)的主张,它认为,道德语词(如“错”,“对”)不是用来描述事物的道德性质,而是另有他用。这类主张的支持者,如Ayer和Stevenson等人似乎是认同语言哲学中意义理论里的“可验证原则”,认为一句句子的意义等于可以验证这句语句的经验证据的集合。比如“这只暹罗猫昨天在我家里”的意义则是可以用来证明这句话的经验证据(比如家里摄像头的录像,猫留下的便便等等)。但是含有道德语词的语句似乎是无法通过一般意义上的经验证实,因此,他们由此推理出,道德语词没有一般描述性语词(如“红色的”,“甜蜜的”)的那种意义。但是,说这些语词没有意义,不代表这些语词没有“作用”,这些语词的作用就是表达作者本身的情感,比如小明说“欺骗是错的”,小明并不是在描述欺骗这一行为的道德性质,而是小明对于欺骗行为的反感和不支持。
然而,这样的立场却遭到一些质疑,比如下面的语句
(a)“欺骗是错的,或欺骗不是错的“
(b)“欺骗是错的吗?“
(c)”如果欺骗人是错的,那么欺骗朋友是错的“
这些语句中虽然有“错”这个词,但是很明显不是在描述说话者的反感。面对这样的质疑,情感主义可以说,只有一般简单陈述句里的道德语词才是用来表达作者的反感之情。这样的立场又会遇到新的困难,如以下推理
(1)欺骗人是错的
(2)如果欺骗人是错的,那么欺骗朋友是错的
(3)欺骗朋友是错的
这个推理显然成立,但是按照道德情感主义者的解释,这个推理就不成立了,因为(1)和(3)是简单陈述句,当中的“错“这个词表达的是反感之情,而(2)是复合句,其中的”错“却没有表达这种情感。
也就是说,按照道德情感主义者的看法,这个推理等于一个明显不着边的推理。
(1)P
(2)如果O,则Q
(3)M
这就是著名的Frege-Geach Problem,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是想让道德情感主义者去解答,类似于“如果A,那么B”这一类复合句里的道德语词到底表达什么内容?这些表达的内容是否和简单陈述句里的内容一样?如果不一样,又怎么去解释上面那个推理在直觉上明显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