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路桃園》 — — 教育家長與娛樂小孩的兒童劇
從產業角度而言,廿一世紀兒童劇的發展潛力及受眾數量不比一般劇場低,及總會與當地的學童教育相輔相承,發展出緊貼時代的兒童教育及美學培養的體系,故此比較本地兒童劇作品便很具意義。是月一連看了兩個聖誕兒童劇,包括大細路劇團的《奇幻聖誕夜》及一路青空《細路桃園》。有趣的是兩個故事都談及家人之間的關係,然而內容及取態,甚至藝術及技巧上,也差得太遠,其分別正好體現兩個由不同世代創作人建立的藝團及作品,對兒童劇的見解,及如何面對華人家長對產品的要求及取態。前者《奇》不論是話劇形式的風格,沒有想像力而只是功能地展示時地人關係的劇場技術,及必然要有說教內容,都充滿展示它那種把兒童劇當做教育劇的任務,故事最後是要教訓頑皮的小孩因為看到父母長輩如何辛勞對待自己,深受感動而明白要孝順回長輩,完全示範了如何迎合華人傳統社會的家長期望及需要。這種功利主義式的回饋長輩實在陳腐,而且小孩毫無道理的頑皮,從來就不是家長責任,而是必須再經由利誘、訓示、人情味的感動去調教,再因為遇到智慧大人而受教,確實老氣到極致。可以說從原初構想到劣拙的表演形式上,均與在坐家長共謀地把小孩物化,小孩之於劇院,只是被受予魔術娛樂,汽球,甚至之後的總之有玩具抽獎就會快樂的野性動物,就算是問答環節,也是需要給「這個故事教訓你……」的洗禮,劇場從頭到尾都很功能化,道具化。
反觀後者《桃》,雖然非為藝發局資助團體,但如前者同樣是場地伙伴,可說其資源相若,並同樣以創作兒童劇為任,但藝團一路青空及創作團隊在整體配套、故事,及演出質素考慮上,盡見心思,至少並沒有看輕兒童劇,不像《奇》的演員只用頭部說台詞或跳跳舞,《桃》的六名演者均以肢體動作,放射出巨大的力量,特別要吸引沒有耐性卻要坐下來看上一個半小時的小孩的注意力。演者郭翠怡一人帶領大部分場次,用盡力氣去帶動氣氛,其艱辛實不容易。更值得留意的是,故事從頭到尾也沒有好與壞的小孩之分,沒有天生頑劣,當然也沒有文靜就叫乖巧,或必須要用什麼標準來判定什麼才是壞小孩,取而代之的是在吵架之後需要和解,並了解彼此的愛。演出的結局並非單向式對小孩說教,坦白說在「教育」小孩上,那些互相關懷,友愛,珍惜家人,堅持自己信念等,早在演出初期及中段已完成,反而結局是教育家長需要相信自己孩子,學會放手讓他們去衝去闖,才能讓他們成長的故事。以致,故事從來不是單向輸出教訓題目,而是小孩及家長均有需學習的方向,互動的相處之道,誠意可加。這也印證了當下兒童劇一個很重要的部分,當家長作為真正「客戶」,其對高效能兒童劇在美學質量及教育水準上的要求,不論在哪一個國家,這種家長消費者的心理一直以來影響了兒童劇的走向,與視兒童演出為藝術作品的創作人心理,不斷地形成拉鋸狀態。而於香港及華人社區,即使是現在,很大可能就再要面對家長對兒童產品必然要有教訓而非教育的迷思,即如何令孩子變乖順,及從中得到最大的利益及學習資訊,以滿足華人兒童的服從性,及迎合「嬴在起跑線」而要不停吸取知識及技能的想法。然而,一路青空正好找到一個模式,既可以保守藝術層次,不向消費者家長妥協,又能教育家長及小孩雙方付出而促成的互動理念。據聞藝團之前有在演出之後,把小孩安頓在房內,而邀請家長出席演後談,並向家長分享如何與小孩相處的活動。可見,藝團當然有照顧家長要教育孩子的需要,但卻不是單方面滿足家長去支配小孩,或僅給予娛樂的心理,而是通過戲劇來促成一個橋樑,認真思考如何讓成人及小孩互相溝通。《桃》並不如《奇》那樣有一種去服務消費者的感覺,卻為家長及小孩提供優質的演出。
在此要說明,我並不喜歡站在高位來點評別人藝術,去寫演出是好或壞的定論,更討厭去給分數打星,故此我並非要比較兩個演出哪個較好看,因為真的因人而異。當然我也看到兩邊不少觀眾均有開懷欣賞,投入故事。只是當我看到《桃》在整個舞台設計上也用上抽象的幾何圖案,利用大量的燈光效果,及改變幾何的形式,便成為不同的場景時,便明白演出希望引發小孩觀眾更多的想像去了解內容,確實很有效果。至少不像《奇》用簡陋的方式去將場景寫實化,失去美感之餘,又抹殺了小孩的想像力,聽到小孩嘲諷場上已做得不錯卻過份寫實的火車,不過是架單車時,我就頓悟,如果只是半調子的寫實化,真的不適合兒童劇。
觀賞場次︰
《奇幻聖誕夜》,2019年12月20日,8pm,牛池灣文娛中心劇院
《細路桃園》,2019年12月26日,4:30pm,沙田大會堂文娛廳
文章已刊於《artplus》2020年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