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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轻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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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与《诗经》与《圣经》的干系

津轻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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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是一大快事。读到之后能与文章的写手进行认真的交流则是快乐加倍。反复交流则是加倍的加倍。骆远志先生的“评沈从文的《边城》”一文在我看来就是毫无争议的有趣文章。骆先生乐意与我交流意见则是我的一大快乐,一大幸运。我希望有更多的读者得到这样的幸运,因此选择在这里与诸位分享我的快乐。
晴日海边的夕阳阳光

这两天为一个什么文学问题在网络上看查看一些沈从文评论,遇到了骆远志的“评沈从文的《边城》”一文。

沈从文被许多评论家、研究者和读者认为是中国二十世纪世纪最优秀的、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沈从文的小说“边城”也被他们认为是中国二十世纪世纪最优秀的、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

骆远志不认同大力赞美沈从文及其“边城”的一众人,于是明确地表达了他与众不同的观点。我认为骆先生的观点很有趣,但我不认同他。于是,我提出了与他相左的观点。

于是,就有了以下的意见往来电邮交流。现承蒙骆先生同意公开发表,在此深表感激。

我本人认为(而且我也猜想绝大多数读者会认为),我与骆先生的往来意见交流和辩驳,其中最有价值、最有趣的部分不是我们说对了什么,而是我们说错了什么;我们错得越是离谱就越是有趣,越是有参考价值和教育意义,即另类的寓教于乐。

托尔斯泰有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同理,我们也可以说,正确的意见多是相似的,错误的意见各有各的错处。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补充说:正确的意见多是陈陈相因的甚至是鹦鹉学舌的,错误的意见则更富有多样性,富有个人色彩,因而更有趣,更有启发性和教育价值。

自吹自擂先打住。请看认真的意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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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轻海峡
尊敬的骆远志先生,

昨天头一次读到先生在文学城网站发表的博客/大作“评沈从文的《边城》”,对先生的认真写作非常佩服。

在这个社交媒体大普及、文化快餐和手机短信段子满天飞,抖音/TikTok短视频成为言说的主流和主场的时代,像先生这样愿意认真下功夫进行深入写作和深入言说的写手已经跟濒危动物一样稀少了。先生在大作的最后详尽列出了一系列注释和参考资料,显示了先生的大作是下了一番功夫、是在扎实资料的基础上写成的。敬佩。

敬佩之余,也想提出一点不同意见,可算是意见交流,或算是投桃报李,以认真对认真。窃以为认真的批评就是最好的尊重。

首先要说,在沈从文的文学受到压倒优势的夸赞之际,先生选择拒绝人云亦云,这种精神是应当赞美的。中文世界(以及全世界)永远需要这样的选择拒绝。

但与此同时,我也对先生对沈从文的评价有些不同意见。

我当然知道,对某一文艺作品的喜爱与否是个人的,个人偏好从本质上说没什么道理好说。例如,有人认为法国作家、《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纳博科夫则认为司汤达的小说全是陈词滥调(并为此提出了他的一套说辞)。

顺便说一句,纳博科夫本人在这方面倒也足够达观,声言有人要是说他的小说写得很烂,他只会报以一笑(但要是有人说他的翻译很烂,他会搬出最重的词典予以凶狠的反击)。

综上所述,我对先生看不好沈从文、觉得沈从文不是个一流的作家没有什么意见。个人偏好嘛,什么偏好都没问题,在文学艺术问题上非要讲究趣味一律,那就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精神和思路了。我们知道,那是流氓恶棍的思路,不可取。

然而,我对先生所提出的沈从文的种种不是的证据、推理、推论的事实性、逻辑性部分有些意见,尽管我也知道,正像先生在其他文章中指出的那样,逻辑其实也不能一锤定音。

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行文醒豁,以下我要列出我认为先生的“评沈从文的《边城》”一文中的一些有问题的地方(不是全部,也不是大部,而是我认为问题最容易说清楚的地方),并以按语的形式提出我的见解、评论、反论:

总之,它(《边城》)不是一本糟糕的小说,但远算不上文学杰作。

按:怎样的作品才算是文学杰作呢?鉴于先生大作通篇没有明确地说(或选择不明确地说)出,先生这种涵盖自人类文明开始以来的世界文学史的结论就是只能是无意义的,或说是没有多少参考价值的。

先生当然可以说:这世界上杰出的文学作品多了去了,要大致写出来,我也就写成一部或大半部世界文学史或中国文学史了,或是文学博士论文了。假如先生真这么说,我担心会有人反驳说:既然如此,先生就是在说空话,说大话,虚张声势诈唬人,说不负责任的话,说自己也知道难以立住的话。

小说的核心是翠翠的爱情。我的第一印象是,翠翠的想法和言行都莫名其妙。她爱二少爷吗?如果爱,她为什么从来不表达?为什么对二少爷那么漠不关心?比如明知二少爷喜欢自己,二少爷来码头找她,她却“同小兽物见到猎人一样,回头便向山竹林里跑掉了”...

按:先生这些话怕是很难有什么说服力,因为先生的这些话也可以用来批判《诗经》或《圣经》。先生当然完全可以一本正经、理由充分地认真责备《诗经》或《圣经》中的恋人言行莫名其妙,责备《诗经》开篇第一篇中的恋人——为什么有话不好好说,非要掖着藏着,夜不能寐,辗转反侧,或非要使人夜不能寐?

《圣经·旧约》雅歌中的女子也是莫名其妙,“我的良人哪,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好像羚羊,或像小鹿在比特山上”,既然爱那良人爱得要死要活,投奔他就是了,又没人用铁链子栓着她,为什么要等他转回,又不是要玩捉迷藏,这中东的女子简直跟中国湘西“边城”那一方的翠翠一样不可理喻呐。

由此说来,先生对翠翠的爱情的第一印象(以及得到第一印象若干年之后的第二或第三印象直到今天的印象)很难说是靠谱的。

当然,我们要讲理,不应当讲迷信或行迷信,《诗经》和《圣经》也不是不可以批判或质疑。但既然是批判或质疑,就必须讲出一套可以令众人信服的(或至少是令众人难以反驳的)道理或言说。但先生对沈从文以及对沈从文笔下的人物翠翠的质疑显然没有达到这一起码的说理要求。因此,先生的言说难以令不抱偏见的读者认为是讲理的。

我在这里不禁要猜想:先生大概是把民国初年的湘西小姑娘翠翠设想为一个生活在手机短信已经普及、调情和约炮无比方便的年代的人了,先生出于这种无心的预设便错误地认为翠翠这个拙于男女之情表达的少女不可理喻,却没想到那个女孩子从小失去母亲、身边一直没有年长的或同龄的女性家眷亲友可以予以指导、指引、指点。

在这里,先生本可以指出沈从文小说中一个重要的技术问题,这就是,进入青春期的翠翠是如何应对月经初潮的?但先生显然过于注重或专注于高大上的哲学问题,文学问题,没有想到这种具体而微的生活问题。我认为,先生不理解翠翠为什么拙于爱情表达也是出自类似的失察,而带着这种失察是很难恰当地理解生活或理解文学的。

爱情有一些基本特征,比如朝思暮想对方,强烈希望与之结成一体、永远相伴,把对方看得比自己更重要、或至少与自己一样重要,为对方的欢喜而欢喜、为对方的悲伤而悲伤,等等。但是翠翠几乎没有这些特征。如果小说想表达翠翠爱二少爷,它失败了。

按:我想说,如果先生的目的是要写一篇靠谱的文学评论或哲学评论,先生显然是失败了。说先生失败的道理很简单——先生在沈从文“边城”文本的什么地方看出了翠翠没有朝思暮想她的意中人?没有强烈希望与之结成一体、永远相伴?没有为对方的欢喜而欢喜、为对方的悲伤而悲伤?

行文不讲证据是写手的致命伤。先生假如是要为中共(或苏共)的宣传机关写文章充当打手,当然可以享有充分的信口雌黄的自由或言说/话语制高点。但那样的文章,那样的写手/打手没有公信力。我猜想(而且根据先生以往的发表的文章来看可以大致确定我的猜想不错),先生无意做那样的写手,写那样的文章。

以上展示的问题是从先生大作的开头部分摘取的。综上所述,我认为先生大作的前几段就很清晰地显示了先生对沈从文代表作“边城”的解读和批评难以令人信服。一篇认真写出的长文一开头就给读者这样的“下马威”绝非好兆头。

而且,先生的问题不仅是难以令人信服,在我看来简直就像是恶搞(讽刺挖苦)。只是先生恶搞的对象是先生自己,而不是沈从文或赞美沈从文的人(其中确实是不乏人云亦云之徒,不乏言不及义乃至胡说八道的人)。

当然,我也可以承认,我从先生大作的阅读中还是收获了不少灵感,其中的一部分已经展示在我写出的这篇先生大作读后感里。

我并不讨厌沈从文或他的《边城》,类似于我不讨厌钱钟书或《围城》。他们的思想和作品有缺陷,但是所有人、所有小说都有缺陷,他们不比平均水平差。我只是觉得《边城》离经典文学杰作还差很远、沈从文离文学泰斗也差得远。

按:以上是先生大作结论部分的一段话,也是近一万字的大作的倒数第二段。之所以要拿出这段话来说事,是因为想要展示先生的大作从头至尾多是空话,是死无对证的话。例如,“边城”离经典文学杰作还差得远,沈从文离文学泰斗也差得远,什么经典杰作?哪些或哪几个泰斗?这样的问题显然都是死无对证,至少言人人殊。

我很好奇,也从事哲学研究的先生在说这些话的时候难道就没想到这样的问题嘛?或者,先生是在恶搞自己嘛?

我本人是研究文学和社会科学的。提出以上问题不是要调侃调笑先生,而是出自认真的好奇。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自我审视或自我怀疑/质疑是哲学研习的题中之义和ABC。但先生的言论动摇了我先前的自以为是的看法。所以,我就有了这种强烈的好奇。

津轻海峡 敬上

骆远志
尊敬的津轻海峡,

非常感谢你的email和其中认真的批评与评论。我很欣赏你的较真,我也努力,认真回答。我的回答可能不如你的来信长,但不代表我不认真对待你的评语。我希望用相对短小的回答来突出重点。

想想看,关于男女关系的文字分几大类:

1. 色情类:多到数不胜数。其中也有文笔很好,内容让人热血上头的,但严肃的读者和作者们都不推崇,没人认为他们伟大。像《金瓶梅》历史地位高,但并非因为它描写的男女关系感人肺腑,而更多因为它忠实记录了时代特点。

2. 写实类:如《史记》中的《司马相如列传》讲述的司马相如为得到卓文君父亲的钱而接近文君的故事,还有《梁山伯与祝英台》。如果你读古文原文,就会理解其中没有对“爱情”的赞美。作者记载这些故事,更多因为它们离奇、超乎常规。中国古人很聪明,也很中肯。他们没有被这些故事里的主人公们感动,也很正当地觉得他们的感情不值得赞美。

3. 爱情类: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他们的故事本身确实感人。作家理解、并贴切写出主人公们的感情,因此作品感动读者。这类文学作品才是爱情类作品,其中的男女关系真感人,理解并完整体现这种感人爱情的作品才伟大。

为什么如此呢?现代人懂得让彼此高兴,所以吧所有男女关系都称为“爱情”。但严格将,并非所有男女关系都算爱情。并非所有男女关系都感人,只有爱情才感人。为什么爱情感人?因为它超越了人的日常、常规,它是人情感的升华。人的常规是为己,荷尔蒙、性欲、婚姻等通常是为己的,不但反面角色西门庆的荷尔蒙、性欲、婚姻是为己的,那些正面角色的荷尔蒙、性欲、婚姻也是为己的,比如马相如、卓文君、梁山伯、祝英台等。但爱情是忘我、为他的,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为对方而忘我的爱情才是人的升华,才真的感人。人很少经历,也很不容易理解这种升华的情感。推动并加深人类这种理解的作品与作家才为人类文明添砖加瓦,才经得起时间与文化差异的考验,才感人,才伟大。

回到沈从文的《边城》。很多人觉得其中翠翠的少女怀春很美好,被它打动。但少女怀春本身不代表爱情,沈的描写也并没有超出前人,或扩展了对人性的认知。书中翠翠与二少爷的心理、懵懂等,都没跳出荷尔蒙、性欲、婚姻等人的利己情感,都还属于肉体范畴,少有忘我,没有精神升华。沈不理解忘我、利他的爱情。他就像众多现代国人一样,既羡慕西方传来的爱情观念,又不理解这种爱情观念,于是把中国古人早就懂、早就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本质利己的男女情感,重新包装,标上“中国式爱情”或“湘西式爱情”的标签,试图与“西方式爱情”相提并论。但两种东西本质不同,不可相提并论。他糊涂,大多数他的读者与他一样糊涂。他们惺惺相惜,所以他时髦,读者众多。但这样糊涂的作家怎么可能算得上伟大?类似金庸不懂武术、大多数读者他的也不懂武术。因为都不懂,他们惺惺相惜,金庸因此时髦、读者众多。但金庸不会因此算是武术大师,他被数量众多的无知读者喜欢,不能代表他伟大。

你来信中提到《诗经》和《圣经·旧约》,让我侧目。人对爱情的认识是逐步和渐进的。《诗经》和《旧约》都是2000多年前成文的,人类已经进步了。这就像2000多年前毕达哥拉斯发现了勾股定理,人们都说他伟大。但如果一个现代人提出勾股定理,没人会觉得他伟大。类似地,沈从文生活在20世纪,《边城》与《罗密欧与朱丽叶》的重要情节有类似。即使《边城》对爱情的描写一样好,也没人会觉得沈伟大,因为莎士比亚在16世纪写出《罗密欧与朱丽叶》。更何况《边城》的深度远不如《罗密欧与朱丽叶》。

没想到,我一下子写了这么多。其中肯定有很多文法错误、错别字等。为了保持我读你email后的第一反应,我就不多加修改了。谢谢你,欢迎你批评。

骆远志

津轻海峡
尊敬的骆先生,

感谢您的迅速、认真的回复。

你的迅速首先要感谢,因为我是个急性子,总是盼着能得到即时的回音,迅速的回复(我知道这种心理或许不很健康,但这大概是属于人类基因,我控制不住)。又,您的认真也要感谢,其理由不言自明,不需要再另外解释一番了。

然而,毋庸讳言,迅速的另一面就是大有可能思考不周。

在我看来,先生给我的迅速恢复就展示了诸多的思考不周(就像是我先前思考不周、校对不周,导致错别字存留一样)。但我这么说并不是要对先生提出抱怨。相反,我认为先生或许是欠缺周密思考的迅速回复展示出诸多问题,给了我更多的灵感。

我还是用先前的办法(即征引先生回复加按语的办法)来展示我的观点吧。我希望我们的讨论可以公开发表出来,以便引发更多的讨论。我认为当今世界中文圈太缺乏这样的认真的、深入的讨论。这种局面不利于我们的思想成熟、成长、精致化。我相信在这一点上,先生应当是跟我所见略同。

想想看,关于男女关系的文字分几大类:
1. 色情类:多到数不胜数。其中也有文笔很好,内容让人热血上头的,但严肃的读者和作者们都不推崇,没人认为他们伟大。像《金瓶梅》历史地位高,但并非因为它描写的男女关系感人肺腑,而更多因为它忠实记录了时代特点。
2. 写实类:如《史记》中的《司马相如列传》讲述的司马相如为得到卓文君父亲的钱而接近文君的故事,还有《梁山伯与祝英台》。如果你读古文原文,就会理解其中没有对“爱情”的赞美。作者记载这些故事,更多因为它们离奇、超乎常规。中国古人很聪明,也很中肯。他们没有被这些故事里的主人公们感动,也很正当地觉得他们的感情不值得赞美。
3. 爱情类: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他们的故事本身确实感人。作家理解、并贴切写出主人公们的感情,因此作品感动读者。这类文学作品才是爱情类作品,其中的男女关系真感人,理解并完整体现这种感人爱情的作品才伟大。

按:在我看来先生的这种分类每一类都大成问题。

1.精研西方艺术史的英国修女温迪·贝克特(Wendy Beckett)给英国广播公司BBC制作的艺术名作系列讲解一度风靡全世界。据这位修女说,先前人们把艺术跟色情划分开来其实是不得要领;任何能唤起受众心理反应和生理反应的作品都是艺术品,好色情就是好艺术(大意)。

但先生显然是要我相信,先生比贝克特修女还正经。或许,先生确实是更正经,但我也担心读者大概会因此而以为先生不太懂文学艺术。不知先生是否考虑过这个问题。

说到《金瓶梅》之好是“因为(它)忠实记录了时代特点”,先生这话也让我不太敢相信。据我所知,没有谁认真把《金瓶梅》当史书,更没有人把它当信史。另外,据聪明的美籍俄罗斯小说家、文学研究者和批评家纳博科夫说,读者读小说想从中获得历史知识是走歪门邪道,是徒然把自己领入迷魂阵,因为小说是小说家虚构的产物,当不得真,谁当真谁犯傻(大意)。

因此,我选择相信贝克特修女,相信成千上万的史家和读者,相信纳博科夫、与此同时不相信先生,这也情有可原。当然,我也知道,我不能排除他们以及我都错了、只有先生才是正确的可能性。

2. 写实类这个分类跟1.显然是有重合,而且更要命的是两者明显自相矛盾——先生刚刚在1.中赞美了忠实记录,但接着又在2.里对忠实记录明显表示不屑——先生在这里所谓的离奇显然不是指编造或虚构,而是实际发生的、如实写下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真事。

3.爱情类这个分类名目令我困惑——先生明明是在说爱情的分类,但爱情分类之下又出现了一个“爱情类”。我觉得这就好比说,我提出一个“鱼类分类”,然后列举了鲤鱼,草鱼,然后又列举一个“鱼类”。这显然是成问题的,不是吗?

当然,我可以不纠缠先生的这种在我看来是明显的分类混乱或问题层次混乱。但即使如此,先生还是让我不禁要问,像托尔斯泰写的《安娜·卡列宁》那样的小说(一个已婚生子的女子不顾一切去追求一个纨绔子弟),像福楼拜写的《包法利夫人》那样的小说(一个已婚女子为了摆脱乡间小镇无聊的生活而寻求刺激最后陷入绝境)算什么类的文学作品呢?假如不算是爱情类,可算历史类作品?社会类?伦理学类?

坦白地说,我还是认为先生的行文问题太多,我不能一一列举,因此我只是挑选了先生回复的开头拿来展示我认为先生言说的明显问题。但为了展示我的认真,我可以再拣选先生回复的倒数第二段来说事。

你来信中提到《诗经》和《圣经·旧约》,让我侧目。人对爱情的认识是逐步和渐进的。《诗经》和《旧约》都是2000多年前成文的,人类已经进步了。这就像2000多年前毕达哥拉斯发现了勾股定理,人们都说他伟大。但如果一个现代人提出勾股定理,没人会觉得他伟大。

按:从我所能读到的先生文章来看,先生好像是一个基督徒,或至少是同情甚至认同基督教的人。于是,先生这段话不仅我侧目,也让我吃惊。先生明显的意思是《圣经》已经过时了,至少是《圣经》关于爱情的描写或陈述已经过时了。但我猜想,有成千上万上亿的基督徒大概不会认同先生的这种说法。

当然,我不能排除他们全错了只有先生对的可能性。

另外,先生显然也是认为(至少是明显暗示)《诗经》有关爱情的说法已经过时。但据我所知,如今陷入恋爱的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任何国家的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仍是大有人在。由此可知,先生的看法恐怕是不靠谱的。

又,先生显然是以手机或电脑更新换代的视角看文学发展的思路也让我感到怀疑。据我所知,好像还没有什么精神正常的、不是自大狂得离谱的写手敢说自己的作品超过了莎士比亚、索福克勒斯、杜甫、李白、但丁,或说石黑一雄超过了福楼拜或托尔斯泰。

再次感谢您的认真回复。我相信先生可以看到我的回复仍是认真的,虽然我的言说或许有些尖锐甚至有些刺耳,但我相信先生可以理解我这只是为了方便进一步展开讨论。

津轻海峡 敬上

骆远志
欢迎:)

是,我是基督徒。

1.《安娜·卡列宁》: 是伟大的著作,我总体喜欢,但不如《战争与和平》。其中讲的是女人为爱,可以抛弃世俗婚姻、名声、与地位等。托尔斯泰是重生的基督徒,讲的道理其实就是为爱忘我,抛弃自私肉体。

2. 《包法利夫人》:无病呻吟,用过份的性博眼球,时髦但庸俗,我不喜欢,也少有严肃的人认为它是伟大作品。

3. 你说,《旧约》雅歌...,“我的良人哪,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好像羚羊,或像小鹿在比特山上”,既然爱那良人爱得要死要活,投奔他就是了... ===== 很简单,在现实中,经常男人出于很多正当目的,不能让恋人随行,所以不是女人想投奔就可以投奔的。

4. 你说,“没有谁认真把《金瓶梅》当史书” ==== 与我们所讨论的主题分马牛不相干。《金》当然虚构,但就像所有伟大小说一样,即使具体情节虚构,但所反映的精神实在、重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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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远志,评沈从文的《边城》,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57482/202102/9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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