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興傑:法國反恐與世俗國家的限度—— 國家理論札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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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8 *脫胎於基督教價值觀和歷史經驗的世俗國家面臨著新的轉折點,跨國宗教的界線,重新釐定自由的邊界,建立一個沒有異教徒的共和國。這次恐襲對法國是莫大的挑戰,但是沒有理由認為這是法國乃至歐洲文明衰落的開始,每次文明的融合與超越都是一次新生。跨宗教的共和國也是人類面臨的共同課題,黎巴嫩是個反面的教材,若突破這一點,恐怖主義也就失掉了土壤。

《沙利爾週刊》(在上篇中有讀者糾正應該按照法語而非英語翻譯)的悲劇已經過去,新刊再次以先知作為封面,發行量從6萬飆升到300萬,一場恐怖襲擊讓這本諷刺漫畫雜誌一夜成名,代價是12位編輯的生命。基地組織也門分支已經承認是恐怖襲擊的策劃者,並威脅若法國軍人繼續佔據馬里、中非等國,參與敘利亞和伊拉克的軍事行動,愚蠢的媒體繼續詆毀先知,那法國會面臨更糟糕的局面。這不僅是恫嚇,也是可能是真實的威脅。

而法國的反恐戰略也次第呈現出來,法國會派軍隊打擊也門的基地組織(又譯阿蓋達)嗎?就目前來看並不會如此,但法國總理瓦爾斯要求延長對恐怖組織的空襲時間。除了加強對猶太教堂、清真寺等公共場所的警戒級別之外,法國正在進入「反恐戰爭時刻」,瓦爾斯在議會發言中表示,我們正進行一場反聖戰和反恐怖主義的戰爭,但法國並沒有進行反伊斯蘭的戰爭。在上一篇專欄中,筆者曾言,法國需要反恐,但不需要以戰爭的形式進行反恐,戰爭動員難免會陷入暴力報復的漩渦之中,傷及無辜。而法國政府目前的政策已經進入了戰爭動員的邏輯之中,已經有人提出要出台法國版的《愛國者法案》,政府要求去內政部考慮加強互聯網管制的措施。戰爭意味著非常時期,公民權利要讓位於國家權力的需求,吊詭的是,《沙利爾週刊》正是因為言論而惹禍上身,法國總統奧朗德出來捍衛《沙利爾週刊》的言論自由。而互聯網在這次恐襲中並未扮演什麼角色,為什麼要加強互聯網管制呢?捍衛言論自由的戰爭要加強言論管制,這不是悖論嗎?美國在9·11之後就加強了各種電話、互聯網的監聽,連歐洲政要也成為監聽的對象。

這次恐襲及其法國隨後進行的反恐戰爭無疑會持續相當一段時間,對法國社會和國家也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影響。與9·11相比,法國面臨的問題更難以解決。美國面對的敵人是有形且界線分明,小布什發動反恐戰爭雖然讓美國大傷元氣,但他知道應該懲罰和報復誰。法國的敵人在哪裡呢?是恐怖主義,但是誰是恐怖主義呢?基地組織已經承認了,但法國卻要加強對伊斯蘭國的空襲時間,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都是敵人嗎?但對法國造成威脅的可能是法國公民,在全球反恐的態勢下,基地組織會尋找那些在本國沒有犯罪記錄的良民發動恐襲,可以說防不勝防。法國政府公佈的信息顯示,法國本土的穆斯林極端分子不下於5000人,而對這些人全天候監視需要10-15萬人,那法國要增加多少安保經費呢?法國的敵人就在自己身邊,值得警惕的是,這次恐襲之後,在多達400萬人的遊行隊伍中很少有穆斯林,穆斯林的居住區則出現了報復情緒和行為。法國總理瓦爾斯承諾,要保護每一位法國人,當然也包括穆斯林同胞。缺席遊行的還有法國極右翼政黨領導人瑪麗·勒龐,誰也不能保證國民陣線不會利用這次恐襲來增加支持率。奧朗德與全球40多位政要組成了跨國、跨膚色、跨宗教的反恐陣線,但是在國內還是無法同時握住穆斯林和《沙利爾週刊》的手,更不用說瑪麗·勒龐的手了。這不能不說是奧朗德不小的失誤,法國反恐的核心目標就是增強國家團結,讓共和國真正可以跨過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界線。

對於如何反恐,筆者與一位德國朋友有過討論,他認為法國需要堅持政教分離的原則,不要干涉宗教事務的事情,把社會管理事務做好,穆斯林的就業、社會福利做好,就可以慢慢化解目前的緊張形式,不要讓社會問題變成宗教衝突。至於這次恐襲,《沙利爾週刊》捍衛的言論自由並沒有錯,畢竟政治笑話沒有傷害到別人。筆者只是部分贊同朋友的觀點,而堅持認為《沙利爾週刊》也需要負一定的責任,雖然笑話並沒有傷及他人生命,但是言論自由還是要有邊界的,至少不能傷害到他人的自由。就像以賽亞·伯林說的那樣,如果積極自由充分實現了,消極自由就會減少,所以兩者應該保持平衡。羅馬天主教教宗方濟各在從斯里蘭卡前往菲律賓的途中表示,每個宗教都有自己的尊嚴和極限,你不能挑釁、詆毀其他人的宗教。言論自由的權利和義務,須在不冒犯其他人的情況下體現。教宗的表態可謂中肯,即便如教宗這樣的精神領袖也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對,因為他們執念於言論自由。

在恐襲之後一面倒的「我是沙利爾」的口號之後,也出現了「我不是沙利爾」的聲音,言論自由固然需要捍衛,但是當過激言論引起了仇恨甚至報復的時候,是否應該反思言論自由的邊界和限度,而不是以讓先知承認自己是沙利爾作為封面來回擊空襲呢?用槍殺人,血腥;用筆傷人,一樣殘忍。在槍與筆的較量中,法國就陷入了困境之中。與奧朗德相比,默克爾的做法更值得贊許,她譴責在德國一些城市舉行的反對歐洲伊斯蘭化的遊行,立場鮮明地反對鼓動仇恨、種族歧視、極端主義的做法。國家需要守住自由的邊界,因為任何權利都是有成本的,《沙利爾週刊》的「言論自由」引起了紛爭、仇恨,為了維持秩序,法國需要花掉納稅人大量的資源。

不錯,言論自由是公民的法定權利,早已被寫入憲法。而這些權利是在近代幾百年不懈奮鬥與犧牲而得到,當然要珍惜,正是公民權利改變了國家性質,主權在民的理念得到了真正的落實。法國大革命也是一場權利的革命,在短短四五年之間,權利跨越了宗教,也跨越了膚色,到1794年,三級會議宣佈黑人男性也享有公民權利。在大革命之前,法國國內有10-20萬胡格諾教徒,4萬左右猶太人,其餘則是天主教徒,在第三等級爭取權利併發表《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的時候,也帶來了一個難題,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享受這份宣言所列舉的權利呢?當一個團體處於同質狀態的時候,不會產生這個問題,天主教徒們並沒有考慮到猶太人或者法國的新教徒,而三級會議代表中有胡格諾派教徒之後,權利就需要擴大。另外權利是不是僅僅局限於巴黎,如果不是的話,那海外殖民地的白人是不是也應該享受這份權利呢?海地的富有的白人階層也要求在三級會議中有自己的代表,但是卻反對將權利授予給黑人,即便是自由黑人,否則,他們會像北美殖民地一樣尋求獨立。而自由黑人則希望能夠與白人一起「治理」黑人奴隸,但白人並不屑於合作,最終海地黑人奴隸起義。

法國大革命是一場理念引導的革命,自由、平等、博愛意味著一種普世的原則,天賦人權的觀念意味著每個人都享有平等與自由。原則或者口號很容易傳播,但是現實卻是如此的複雜,平等,意味著無權的人獲得權利,但是對於有權的人來說,這是一種相對剝奪。舊制度的法國就是一套等級秩序,權利革命要削平這種凹凸不平的等級,必然帶來衝突與紛爭。更重要的是,權利革命帶來了一場國家的革命,國家不是暴力的容器,而是權利的集合。經此革命,主權的重心從國王下移到貴族,進而移至普羅大眾,這意味著國家是所有健全的個人按照平等自治的原則生活在一起的地方。權利的主體變成了個人,這意味著個人與教會之間的關係發生了變化,從基督教的「偉大鏈條」中脫離出來,宗教改革之後的歐洲,個人主義興起,這也是權利革命能夠發生的根基。沒有這一點,國王依然要服從於教皇,世俗權力要服從於教會權力。不僅教會與國王之間有衝突,不同的教派之間也有衝突,宗教戰爭不斷,戰爭意味著兵員和金錢,國王們為了戰爭需要而將權利讓渡給沒有權利的階層,路易十六召集三級會議也是為了徵稅。

一般認為1648年歐洲確立了政教分離的原則,宗教戰爭不再是主要的紛爭理由。就國家之間的戰爭來說,1648年的確是個分水嶺,但是就國內政治而言,宗教並沒有真正的中立,國家也沒有在不同的教派之間中立,1685《南特敕令》被廢止之後,新教徒被排除在法律規定的政治要職之外。教派隔閡依然影響著國家內部的團結,政教分離的原則也是一個慢慢進行的過程。世俗化從根本來說是西方歷史的進程,帶著強烈的基督教色彩,是解決基督教與國家之間的分立問題。在宗教之後,法律成為世俗國家團結的紐帶,像伯爾曼所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現代西方國家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過去兩千多年中基督教所創立的各種心理基礎和許多價值上面。

法國大革命之後權利意識已經覺醒,但為什麼沒有建立起一個基於權利平等之上的共和國呢?漢娜·阿倫特說得好:「革命之後,最激進的革命者也會變成保守派。顯然,人們的變革能力和固守能力都不是無限的,前者受到過去對現在的滲透的限制——沒有人是從零開始的——後者則受到未來不可預測性的限制。」革命的激情固然可以描繪一個烏托邦,但是現實的政治秩序很難擺脫等級,平等更多的是理念。如果讓黑人奴隸同樣解放,那法蘭西帝國就崩解了,也就剝奪了白人的財產和特權。平等與自由的「水流」過後,大地依然溝壑不平。法國大革命之後是拿破侖的帝國,他不但收回了給黑人的權利,而且派遣大軍前往海地進行鎮壓。另外,法國大革命之後興起的是民族主義,發展到極致就變成了種族主義,對人的不平等展開了生物學的論證。誠然,白人的優越感完成了對基督教不同派別的整合,一戰結束之後,威爾遜提出的民族自決也主要是只歐洲國家。希臘和土耳其之間的戰爭結束之後進行了人口交換,穆斯林回到土耳其,東正教徒回到希臘。而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反猶主義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幾百萬猶太人被屠殺,反猶主義在二戰之後也成為禁忌,付出了幾百萬人的生命代價,猶太人終於在歐洲的世俗國家中獲得了一席之地。世俗國家的跨宗教整合邁出了關鍵一步,從跨越教派的代價是無休無止的宗教戰爭,而跨宗教則是猶太人難以說清的苦難。

二戰之後,福利國家興起,與之相適應的公民權利的擴展,不僅包括經濟權利、政治權利還有社會權利,教育、救濟等社會功能從教會轉移到國家,也有人說這是國家在吞噬社會(宗教)。世俗國家權力的大擴張基於兩個原則,一是十八世紀以來的自然法,天賦人權的觀念得以普及;二是實證法主義法學所支撐起來的國內法律體系,以價值中立的立場化解各種紛爭,通過一個個的判例和無數的經驗來維護社會秩序。當然這是非常理想的狀態,尤其是在一個相對均等化的社會中,這樣的治理會更順暢一些。但是法國在1947年的時候才給予穆斯林公民權,另外,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就出現了反對移民的浪潮,很多國家為了保持「純潔性」而拒絕移民,另外為了保證移民可以「歸化」而不影響本國社會的團結,各國制定了各種移民的門檻。而法國的移民政策相對來說更寬松,對北非的殖民地也是不輕易放手,北非的穆斯林進入法國也更容易。即便在70年代收緊了移民政策,移民的親屬也可以進入法國。

伊斯蘭教已經成為法國第二大宗教,人口佔法國總人口的近10%,這次恐襲意味著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也許是在路易十四之後,法國面臨著一道艱難的坎兒,建立一個跨宗教的共和國。500多萬穆斯林也是法國的居民,如果沒有把這500萬人遷走,那就需要與之共處。當年美國人也曾經設想找個地兒把黑人遷走,但是最終還是以19世紀中葉的內戰和20世紀中期的民權運動慢慢讓美利堅共和國跨越了膚色,奧巴馬當選總統被認為是種族共處的象徵。追求博愛的法蘭西共和國做好準備接納一個猶太人或者穆斯林當總統了嗎?新教徒設計的美利堅共和國通過修正案而將種族的共處納入了世俗國家(憲法)的框架之中,法國總統給《沙利爾週刊》的言論自由點贊,卻無意中傷害了穆斯林的宗教感情,即便溫和的穆斯林也對《沙利爾週刊》頗有微詞。誠然,《沙利爾週刊》也會嘲諷教皇或者法國政要,但也算是自嘲,但是嘲諷先知的確侵犯了穆斯林的消極自由。

跨越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兩大宗教,對法蘭西共和國來說是個很大的考驗,啓蒙運動的思想提供了擺脫基督教壓制的思想資源,但沒有提供多元宗教共存的經驗。在世俗國家的法律體系中是否也應該體現當下法國的社會狀態,而不是執念於言論自由以及諷刺漫畫帶來的笑聲呢?此外,還有一點需要關注的是,法國監獄中有半數以上的犯人是穆斯林,而穆斯林在總人口的比重不超過10%,姑且不論這些囚犯是犯了什麼罪,這種比例的失衡意味著穆斯林和法國的法律體系有嚴重的不適應。監獄也成為恐怖分子的「培訓學校」,長期下去,會給穆斯林一個「監獄國家」的印象,可能會形成惡性循環。

脫胎於基督教價值觀和歷史經驗的世俗國家面臨著新的轉折點,跨國宗教的界線,重新釐定自由的邊界,建立一個沒有異教徒的共和國。這次恐襲對法國是莫大的挑戰,但是沒有理由認為這是法國乃至歐洲文明衰落的開始,每次文明的融合與超越都是一次新生。跨宗教的共和國也是人類面臨的共同課題,黎巴嫩是個反面的教材,若突破這一點,恐怖主義也就失掉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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