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警官會所一帶疑現非法排污 環保署:懷疑排污源自區內上游 現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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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9月25日接獲多名讀者報料,指銅鑼灣近警官俱樂部一帶懷疑出現非法排污,據讀者提供相片可見,馬路沿海一帶的海面上有大片白色污水,消息指白色污水並非油污,環境保護署(環保署)25日晚上回覆指,懷疑污水源頭來自銅鑼灣區內上游,現正進行調查,並稱若證實有違反香港法例第358章《水污染管制條例》的情況,定必向涉案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環保署回覆記者查詢時指,當日下午接獲相關報告後,隨即派員到銅鑼灣避風塘作實地調查。署方指於現場所見,避風塘內沒有死魚,pH及溶氧量正常,但見有呈白色污水從近維園道雨水渠出水口排出。
經環保署分析該區渠圖後,初步懷疑非法排放源頭或源自銅鑼灣區內一帶上游地區。環保署人員已於上述地點抽取水樣本作進一步化驗,並聯同渠務署於銅鑼灣上游位置檢查有關渠道,以追蹤非法排放我源頭。署方表示,雖現時未能確定源頭,將繼續跟進調查,並稱若證實有違反香港法例第358章《水污染管制條例》的情況,定必向涉案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海事處回覆記者查詢時,指今早收到相關個案後,隨即派員到銅鑼灣避風塘一帶海面了解情況,並發現有白色液體從渠口排出。由於海事處並非《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執行部門,已通知相關部門跟進。
根據第358章《水污染管制條例》第9條(1),任何人將任何物質排放入水質管制區內的公用污水渠或公用排水渠,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監禁6個月並款$200,000,最高刑罰可達監禁兩年及$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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