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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討論 Web3 藝術市場的三種迷思

豆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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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只做三個觀念總結:盲人摸象、網路交友、透明魔咒。

週日晚上感謝黃新邀請,徹夜以不同角度討論藝術家、經紀人、策展人、藝廊、拍賣行海內外有名的案例。正好最近做了一些研究,把產業脈動做了歸納式的分析。可惜討論會「只」辦了三個半小時,我仍預留了六個小時的篇幅來討論,希望在場的大家有所收穫(還好沒錄影)。

盲人摸象漫畫 Stable Diffusion

盲人摸象

大白話名為盲人摸象,學術名詞叫做 Selection Bias。由於 Web3 分眾化非常嚴重,所謂主流與非主流的界線至今非常模糊。而許多社群即使公開,以「時間」為名的天然屏障仍使得研究者很難全面性的進行田野,更不用說來過水的體驗者。

但凡公開談論 NFT 的講者,往往陷入盲人摸象的困境,我自己不例外。雖我有自覺,許多講者沒有自覺,更不用說聽眾不可能會有自覺(這樣是否可以說是一種雙盲)。以文化類 NFT 產業為例,它可以包含泛娛樂事業、數位/當代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行動,每一種都有完全不同的發行方式與社群。

所以,將一種觀察面向化約為「全 NFT 產業」很可能有推論上的風險。如果將範圍限縮於藝術品項類型的 NFT,我自己刻意涉入的社群已可梳理成光譜,有純粹討論價格的社群,也有只討論所謂「藝術性」的社群(即使我不知如何定義藝術性)。

以上討論,其實聰明的你,可以將 NFT 置換為任一種產業名詞,其實都說得通。但因為某些分散式技術特性使然,任何牽涉到 Web3 相關的產業,可能更去中心、更分散式、在經濟上更能獨立一格。而 Web3 熟悉者,更能夠適應分散多元的思維(光是熟悉複數幣值上的轉換就夠你煩了)。

所以我設計了一種假想量表,叫做「這個盲人太狠了」(並沒有)。其實在聽公開演講時,你可以從作者分享的面向去歸類他究竟熟的是象腿,還是一整隻大象。


第二,網路交友

就在不遠的多年前,長輩會告訴你不要在網路上交友,因為他會騙走你的一切。結果現在除了工作、學校、家庭,誰不是在網路上交友?昨天在 g0v 參加活動,每一個都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而 web3 社群亦然。而今工作與學校,也有很大的機會是靠網絡取得。

藝術市場也正面臨這個數位轉型的階段。在這裡提數位轉型,而非 Web3 轉型,理由在於藝術市場在還沒熟悉數位轉型的狀態下,就被強迫推銷新的技術「NFT」,這肯定是非常痛苦的過程。

在此我們必須先釐清迷思,對於 NFT 交易的不信任,是因為數位化媒介,還是因為去中心化?兩種的層級差異挺大的。

有趣的案例可以參考兩年前因為疫情而興起的「藝起加油」與類似臉書社團。藝起加油以社群平台交易的方式,創作者可以低價販售作品,維持生活所需,到後來演化出大量變體與潛規則(次文化)。

當有人說「NFT 的市場性會破壞藝術價值」時,有沒有人質疑「藝起加油這種平台會作賤藝術家行情」?還真的有,且當時討論猛烈。但不可諱言的,藝起加油成為了一個新興交易市場,而其中只使用到「數位交流」的媒介。作品本身還是實體(我自己也有買),金流交易還是法幣(但多已數位化交易),人與人之間互不相識。

以上案例可能已與傳統的藏家/藝廊/藝術家關係差異很大,那傳統收藏者該如何理解 NFT 藝術家/藏家之間的關係呢藏家與藝術家難道只有套利與買賣的關係嗎?回到盲人摸象的問題,這很有可能是選擇性偏誤。

討論「不信任」,只牽涉到數位買賣的層次,尚無去中心社群、數位資產憑證、去中心儲存、去信任化機制等令人燒腦的概念,但在深入 Web3 世界之前,「數位轉型」這件事可能需先做好準備。


第三,透明魔咒

透明金流是任何使用區塊鏈科技產生的特性,任何為了隱瞞金流動向的服務都必須付出更高的額外成本(所謂偽匿名性、混幣服務、零知識證明)。而且,只要做到一定知名度,機器人服務無時無刻在監控收藏家與藝術家的交易紀錄。類似的技術,過去只在金融遊戲裡面發生(詳情推薦《案池》)。因此任何藏污納垢的交易紀錄在分散帳本面前都會昭然若揭。

對個人研究者而言(也就是我),在鏈上世界做一個簡單的 DD(盡職調查)其實是相對容易的事。而且從交易行為逆行推斷發行策略其實時很容易的事,在文化類 NFT 市場也不例外。在鏈上世界,責信(Accountability)是一件相對簡單的事,可是對於藉由資訊落差或服務差異獲利的產業而言,這很有可能是令人卻步的事,如精緻複雜的出版產業、藝術產業、廣代、傳產等。

昨天我舉了三個當代藝術類 NFT 案例,分別為「尊彩X陳普」、「所有(SOYL)X張碩尹」、「AtismicX藍仲軒」。這三個本土案例分別代表了三種完全不同的發行策略,但鏈上紀錄可以說是一清二楚。我們可以從交易紀錄與金流走向推斷,陳普的 NFT 是「紀念型 NFT」、張碩尹是「代理型 NFT」、藍仲宣是「自主發行與代理混用模式」。這篇文不會詳細分析 NFT 發行模式,但大約可以粗分為四種大類別。

這三種類型的 NFT,其實與 NFT 原生社群很遠,原生社群吃的是「自主發行」為主的 NFT,或「原生代理商」。在去信任化的世界,Web3 社群反而更重視信任關係。所以在多次訪問過程中,有財力的 NFT 收藏者,並不樂意收藏不願意經營 Web3 藏家關係的藝術家。

以上案例的 NFT,說白了是偏向於實體世界的收藏社群,當然在機制開發與收藏體驗設計上,是不必太在意原生 NFT 社群的,畢竟收藏習慣、金額量級差距也很大。

可見即使我們在談論同一種媒介,也可以推論出完全不同的兩種收藏體系。


盲人摸象、網路交友、透明魔咒

這三個觀念大致理解以後,我們才有共同的框架得以往下深談,什麼是文化類 NFT,海內外不同量級的拳擊手如何玩,遊戲規則如何變化?又拍賣行、藝廊、機構方進行了哪些嘗試,效果如何?所謂「獎補助市場」與「自由市場」如何在文化類 NFT 類型中運作。

最後利益衝突聲明,我沒有參與收受任何 NFT 平台、公鏈、業者或實體文化產業的資金,一切只是基於「公共性」擁護者的立場與研究愛好者進行獨立分析。有失公允之處請務必海涵指教。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