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風俗》四七與豬頭

何補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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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談漸漸流失的台灣喪禮習俗。

 祖父九七高齡往生,又有五代之外玄孫女,堪稱喜事,發的是大紅帖子。

喪者往生七日稱「頭七」,七七四十九天稱「滿七」或「七七」。這其中每隔七日要唸經,上供品,作法會,依序稱為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台語又稱為:二巡、三巡、四巡、五巡、六巡,意思是一樣的。只不過因應工商社會的生活節奏,實在沒辦法搞四十九天,所以現在隔個一天或兩、三天就算一個「七」,也是常見的作法。

其中「四七」,又稱為「查某仔巡」,即「女兒巡」。習俗上這次祭祀的供品和花費,要由喪者出嫁的女兒來負擔。意思是出嫁的女兒、女婿要盡對父母的孝心。依據長輩的說法,因為過去大家並不富有,如果由喪家獨自負擔全部喪儀花費,壓力太大。因此在禮俗上,每個「巡」都安排了不同的親族來分擔,以減輕喪家的勞費。其中「四七」便是出嫁女兒的責任。

阿公「四七」之前,我聽到大姑,二姑一直在問:「是不是要準備豬頭回來拜呢?」

父親、二叔說:現代喪禮一切從簡,不必拘泥古禮,而且豬頭買來拜完之後也難以處理,所以不必如此麻煩。現在也有人切一盤豬頭皮,或者就用紅包來替代就好。

然而,我想是禮數向來周到的二姑丈有所堅持,所以「四七」當日唸經時,我還是看到一整個豬頭放在靈堂供桌上。

為什麼四七要拜豬頭呢?長輩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反正古禮如此。

後來,讀到台灣耆老,也是板橋林家出身的林衡道先生一篇舊文,才知道「豬頭」已經是台灣改良後的禮儀。

他說:「四七」由出嫁女兒負責祭祀一事,是源於中國的舊日習俗。這個日子也是女兒婆家到親家擺場面、掙面子的時候。如果準備的太寒酸,在舊社會中,不但婆家會被大家瞧不起的,女兒、女婿也難逃一個不孝的罪名。因此,萬一女兒嫁的是窮人家,到了父母往生後「四七」的這一天,就會備感艱難,多有變賣家產,甚至搞到破產,也非得要來擺場面的事情發生。

所以說,以往的婚嫁講求門當戶對,有其現實上的理由。不然光是處理喪儀這件事,窮親家可能都要弄的家破人亡。

這樣的習俗傳到了台灣後,或許是移民社會都一樣窮;又或許是大家都是移民,少了大家族的羈束,許多中國禮俗儀式到了台灣移民社會,就從簡處理了。

林衡道說,在中國舊社會,父母「四七」之期,出嫁的女兒「至少」要殺一頭豬回來祭拜。但在台灣,習俗就簡化成只要各準備「豬頭」一付就可以了。豬頭肉少,向來是比較便宜的東西,這個習俗的演變大大減輕了出嫁女兒及其婆家的經濟負擔。

老一輩的本省人,在罵女兒的時候會說:「等我吃你的豬頭」、「我是不敢想要吃你的豬頭」,意思就是在指責女兒:你現在不孝順,非得要我死了才能吃你準備豬頭嗎?你如此不孝,我連死後都不敢期待你會準備豬頭來拜我。

如果不了解上述「四七拜豬頭」的台灣民俗典故,這句罵人的話就不知何解了。而此習俗為台灣獨有,中國人是聽不懂這句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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