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筆記|製造耶穌

窗邊的小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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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人沒有意圖挑起任何宗教的紛爭,只是把書中的大意記錄下來。書中有很多的論點,在教會界都有回應。而且學術界有趣之處是任何論說都可以被反對,所以書中的論點不會是絕對。有興趣的請自行看書/google研究


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同屬「書本宗教」(book religions),因為這三個宗教的基礎皆建立在一本或一組經典之上。 所以,研究基督宗教的經典-聖經的成書歷史就變得很重要,因為會直接影響該宗教的如何詮釋的經文,以及日後發展的教義。

作者巴特.葉爾曼透過「經文鑑別學」(textual criticism)的方法來發掘新約的經文之中,經文被更改的地方,以及嘗試還原原來的經文。以信仰角度,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但實際情況是,原初的聖經是由人手寫的,而且經過不斷的抄寫,就會把之前的錯誤抄寫下來之餘,同時很大機會把自己手抄的錯誤流傳下去。

在學術界,普遍認為最早的基督教作品是保羅的〈帖撒羅尼迦前書〉,而不是記錄耶穌生平的四福音。早期的教會並不是如現今一樣,有教會架構,有一本成書的聖經(擁有的只是希伯來聖經,是猶太教的經卷),有所謂的正統神學觀。所以書信在早期教會有很重要的作用,由門徒(亦有其他人託名所寫),指引信徒的信仰與實踐,並將不同地方的教會連繫。要留意的是,當時有85-90%的人不懂得閱讀和書寫,所以聖經及書信的內容是依靠一些懂得書寫和閱讀的信徒朗讀出來。

現今對聖經的研究中,很不幸沒有找到任何新約的原稿。早期教會當然沒有印刷機,所以只能用人手每一個字抄寫。亦即是現今留下抄寫的版本。在基督宗教早期的兩、三個世紀,進行抄寫工作的大多不是專業抄寫者,只是教會中受過教育的人士。可以想像,這些早期抄本一定有不少抄寫過程中產生的錯誤。直至第四或第五世紀,才出現專職抄寫工作的修士。但抄寫者的技術仍然參差不齊。

『犯姦淫的婦人』是一個很出名的福音故事,但它原本不是〈約翰福音〉的內容,至少不是最古老且保存得最好的〈約翰福音〉抄本上,它是後來抄寫者加上去。

這段落的書寫風格也迴異於其他〈約翰福音〉的段落,包括緊接在它之前和之後的故事;它同時還使用了許多福音書中不曾出現的單字、詞彙。那麼結論當然是:這不是福音書中原有的敘述。

大部分學者認為,它也許是出於耶穌的口傳傳統中,它被抄錄到抄本旁邊的空白處。結果,有些抄寫者或其他人把正文的一部分,因而在某個故事結束之後,立即插入這個故事。


然而,經文的修改不只是因為抄寫過程中的不小心;有些修改是故意的,他們有時是防範那些認同異端信仰的基督徒,不讓他們有「誤用」文本的機會;有時則是為了使文本內容更符合該團體所信奉的既有教義;有時是他們真的認為之前的抄本出錯了而修正等。前者的改變可以透過不同抄本的比較發現得到;而後者更難被發現,因為它們的內容與前後經文接近一致,所以只能以更大的範圍,包括在不同地方的抄本的相異之處,研究被修改的部份。

在馬可福音1:41之中,有一個故事是患了痳瘋病的人求耶穌醫治,耶穌見了他便動了慈心,醫治了他。但在最古老的希臘文伯撒抄本的記載,耶穌對這人並非動了慈心,而是動了怒。

「動了怒」在希臘文中, SPLANGNISTHEIS和ORGISTHEIS是不同的字,似乎很難抄錯。 這個詞彙有非常古老的抄本傳統為證據,再加上抄寫者不太可能更改「動了慈心」這種更容易理解的描述。(根據作者的說法,從學術研究得到的結論是抄寫者有傾向把深奧的描述改成更容易理解的描述)

在學術研究之中,馬可福音是最早的一本福音,是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資料來源 (在理論上還要加上 Q,M,L的來源)。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這件事上,耶穌與病人的對答的描述,幾乎與馬可記載的每字每句都一樣,可以肯定這事的資料來源是馬可。

如果對比三者(可能是兩者 馬可v.s. 馬太及路加),在馬太和路加筆下,耶穌在其他地方呈現出的都是憐憫人的形象,而每當馬可在故事中清楚描繪出憐憫的耶穌時,馬太或路加也會在自己的故事中保留這樣的描述。相反《馬可福音》其他地方,記載耶穌生氣的事情,馬太和路加都更改了該處的描述。

似乎,作者認為原本的馬可真的描述耶穌為「動了怒」。在第一點已經排除了抄寫的錯誤,這樣為何最早的馬可抄本中會描寫耶穌為動怒,但其後的馬可的抄本變成動了慈心?

作者提出了其中一個可能性是馬可福音的抄寫者為了讓耶穌“更符合”當時神的形象。當時的教會與異教徒爭論的問題是 「耶穌的行為是否反而會摧毀他是上帝之子的可能性」。大部份異教徒認為神不會受到人類那些瑣碎或一時衝動的情緒所影響,因為祂們是超越萬物之上,不會與人類有相同的情緒,所以耶穌既然是上帝的兒子,衪的行為自然要與神相稱:必須超越一切暴躁的情緒。

既然如此,抄寫者就很有可能出於護教的需要,把耶穌在馬可福音的對痳瘋病發怒的情緒,刻意改為「動了慈心」。 這個出於護教需要而修改聖經的痕跡比比皆是,例如耶穌是工匠,或是工匠之子,也有不同抄寫版本。

除了修改福音外,還有不同書信的託名問題 (即以使徒之名寫的信件)。例如在所謂的保羅所寫的《提摩太前書》(學術界認為並不是保羅寫的)中對於婦女在教會的地位問題,與保羅在不同書信中表現出的「在基督內不分男女」完全不同;又例如有抄本被改寫把耶穌之死的責任推給所有的猶太人等等。


在結尾,作者用了詮釋學的概念概括了作者與文本、讀者與文本之間的互動。

作者與文本

作者與抄寫者一樣,都是活生生的人,當寫下文字時便一定會用上不同字彙及修辭技巧。這些字彙及修辭的選擇必然受到他們的生命歷史及社會文化等因素所影響。

讀者與文本

文本如果不經過解讀,只是一堆文字,是需要透過解釋,文字才會有意義。當我們解釋一個文本時,就已經加入了自己的知識、生命經驗及文化背景。我們的生命經驗必定會有滿足自己的欲望、期待、需要、信仰、觀點、世界觀、意見、喜愛的或不喜愛的事物,以及其他所有使人成為一個人的事物。所以當我們以「換句話說」來解說文本、了解文本時,必然會更動文本。

(對!我寫這篇筆記時,也自然經過我的角度去刪減,更改)


「經文鑑別學」方法論主要分為兩部份:「外部證據」及「內部證據」

「外部證據」的考量

  1. 抄本的年代:由於隨著時間推進,經文越常被更動,所以越古老的經文越有可能出現在越古老的抄本上。及早期複製抄本的人大多是非專業的抄寫者,因此也在抄本上製造出許多錯誤。
  2. 抄本的來源:某種「地方性」的經文形式(所有羅馬地區的抄本都存在同樣錯誤),因而其他地方的經文形式可能反而比較古老且較有可能保存原文。
  3. 如果某個經文形式是「原始的」,那麼通常可以在最好的抄本與最好的抄本家族中找到(P.171) (抱歉,我不太明白這段是甚麼意思,故直接引用原文)

「內部證據」的考量

1.「內在的可能性」

考量到文本作者最可能寫下什麼東西。如果作者的觀點只出現在這段異文(即是同一段經文在不同文本的有差異),那麼這段經文就不大可能是作者所寫的。

2.「抄寫的可能性」

追問抄寫者比較可能創造哪一種經文形式。這種證據可追溯到本格爾提出的想法:越是困難的經文越有可能是原文。抄寫者比較有可能會想去更正他們認為錯誤的地方,以調和他們覺得衝突之處,並盡可能使經文呈現出的神學符合他們自己的神學傳統。


讀後反思

我以前就知道聖經中不少經文會前後矛盾,抄寫有問題(如果細讀聖經的註釋可以見到“古抄本沒有/有這句”),但從來沒有深思過為何會有這些問題出現。直至這本書,提供了不少眉目:因為抄寫者的好意、粗心、刻意更改。

書中有很多的例子,表明我們手上擁有的古本經文之間有不少差異。而他們的研究,正正希望把原來的經文找出來。但這就有一個更大的問題:當我們找不到原本的稿件,又如何知道手上的聖經是正確無誤呢?基督宗教是書本宗教,視聖經為上帝的話語,基督新教很注重的「唯獨聖經」在學術研究的檢視中似乎站不著腳,而天主教雖然除了聖經外,還注重傳統及教會,但問題是,基督宗教的神學觀念都是由聖經發展出來,而書中表明早期教父所引用的部份經文,在現今的聖經中已經被視為錯誤。在這樣的情況下,信仰基督究竟信仰甚麼?

信仰很大程度是講求「信」,但在信仰的根基上就有不少疑團,仍然相信,這份「信」又是否理性呢?

回到書名,考慮到不同福音在同一件事上對耶穌的描述都可以有不同 (是「動了怒」或是「動了慈心」?),還有一些所謂的口傳傳統、馬太及路加福音各自有自己的資料來源,耶穌在不同福音作者有不同表現,加上後期的抄寫者的抄寫問題,耶穌的面目似乎不是如聖經中如此清楚。 耶穌是誰呢?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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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邊的小鳥接近沒有信仰的廢青,只是個在世上迷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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