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花瓶?淺析葡屬澳門的「華人代表」

馬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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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國自16世紀中期獲得澳門的管治權,19世紀後期進一步得到澳門的主權,直至20世紀末期才轉移主權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從16世紀中期至20世紀末期這段時間,我們一般稱為「葡屬澳門」。葡屬澳門整個政治體制毫無疑問由葡國人與歐亞混血兒(土生葡人)把持,在澳門佔極大多數的華人長期被排除在外,有時連一席之地也沒有。根據學者吳志良的研究,葡國其實明白體制內需要有華人的聲音,不過卻煩惱應如何適當納入。澳門近代「華人代表」一職就長時間作為華人在體制內的政治代表,然而其是否真的能發揮作用就充滿疑問了。

1920年,葡國修改憲法,規定殖民地有三大架構 — — 總督、議例局、行政局,其中議例局的非官守議員有兩名是由總督挑選的華人,可謂近代法律上首次規定的「華人代表」。筆者找不到直接關於葡澳政府是否挑選了華人議員,又或者挑選了那位華人的資料,不過網上資料顯示一名叫劉玉麟的人可能在此期擔任華人代表。劉玉麟為滿清第四批赴美幼童留學生之一,學成後長期在外交領域任職,辛亥革命後選擇隱居澳門。1922年,澳門發生「五·二九事件」,陳炯明命令劉玉麟與葡澳政府交涉,因而得澳督羅德禮賞識,繼而獲任華人代表。劉玉麟從資歷上完全可以勝任華人代表一職,不過他與本地華人社群似乎沒有太大的淵源,能否充分代表澳門本地華人的利益就有待探討。

1926年,《澳門殖民地組織章程》出台,把原來的議例局、行政局合併,恢復舊有的政務委員會。政務委員會由官守成員、委任成員、選舉成員組成,其中選舉成員有一名是由澳門商會推選而成。筆者同樣沒有找到資料表明澳門商會推選那位人士成為華人代表,不過從報章中仍可找到某些蛛絲馬跡。

《香港華字日報》於1933年1月14日報道紀念澳門鏡湖成立六十週年活動,有兩位華人代表參與了活動,分別是李濟堂與盧軒頌。報章寫錯了李濟堂與盧軒頌的名字,他們兩位應該是李際唐與盧煊仲。李際唐為澳門富商李鏡荃長子,經營多項生意,曾任澳門商會副總理,是澳門華人精英之一;另一位盧煊仲亦是富商之子,關於他的事可以閱讀此文,在此不贅。兩位同樣都是商人,完全合符「商會推選」的原則,不過為何是兩名,而是不一名呢?我想另一篇報道可以提供一些解答。

1932年12月27日,《香港華字日報》報道澳門商會在24日舉行華人代表選舉,各行各業大約有150人到場投票。最後歧關公司總理鄭芷湘得票115當選為正華人代表,而李雁雲只得108票為副華人代表。可見當時華人代表實際上有正副兩名,而且選舉方式似乎不是單純一人一票選出,有更複雜的選舉規則。

到了1933年,葡國又推出《葡萄牙殖民帝國組縮章程》,殖民地政治架構基本上沒改變,不過就沒有明定需要華人的參與。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此時葡澳政府仍然有委任華人代表,不過澳門商會亦曾就華人代表應該與過往一樣,由商會選舉產生而成一事向澳督陳情。

不過澳門商會的陳情顯然沒有改變葡澳政府的立場,他們在1935年委任商人梁後源為華人代表。此後,華人代表都是由澳督委任,並具有商人的背景,他們分別是盧榮錫(盧九的後人)、李寶田(此文有簡介)、何賢(著名愛國商人)。隨葡國民主化,澳門華人代表一職也很快走進歷史,被更有代表性的立法會議員所取代。

筆者認為,從歷史軌跡來看,華人代表根本上名不符實,不能代表佔澳門社會多數的華人社群。葡澳政府設立華人代表,更多是為了向外界展示其體制有華人的參與,增強自身的管治合法性。關於華人代表還有許多細節需要釐清,筆者本文只是拋磚引玉,如有錯漏,還望大家指教。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

澳門記憶

香港華字日報1932.12.27、1933.1.14、1935.3.11

香港工商日報1935.11.25

《本世纪澳門政治行政組織的變革》,吳志良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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