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白纸运动伦理争议。和我稀烂的职业现状。
前幾天就看到了Facebook上有人发對记者江雪白纸周年报道的“意見”,又看到了matters前幾天有小組發了一個白纸运动之后类似敏感報導的倫理建議,今天又看到江雪的回應。
我覺得双方觀念上的分歧可能真的難聊了,我說觀念上的分歧指的是:媒體的職責和功能,記者到底對於稿件內容如何呈現有多大的權利,甚至包括給採訪對象看稿是不是在倫理範圍內的(事實上除了中國沒幾個地方會這樣做吧),一些已公開的信息究竟需要誰來“批准”才可以“披露”(這兩詞還蠻宣傳思維的)。還有最重要的,我圍觀下來感受到的最大的、卻一直被忽略的分歧,其實是每個人的安全閾值真的有很大區別,這跟妳是不是記者或者有沒有新聞素養甚至都沒太大關係。
有的人就是安全閾值高一點啊,願意講出更多的細節,也覺得要講出來。有的人有心講,但不敢講,或者非要戴很多很多頭套才可以講一點。在這樣的基礎上怎麼可能聊出共識呢?正常情況下,願意講述、敢於講述的人出來講,那不想講、暫時不能講的人不講話也沒什麼問題,中國都成這個鬼樣子了,誰還會真的責怪誰不勇敢啊。但如果非要以安全閾值最低的那部分的人的需求為基準,對整個媒體畫一個線,這個不能講,那個不能講,這裡那裡都要馬賽克,還要冠上“媒體報導倫理”這樣的大詞,這才是真的沒道理吧。
我也是白紙運動的親歷者,受訪者,我只是不想被代表,所以我想發出不一樣的聲音。我也覺得沒有人可以來代表這場運動。當然你也可以理解為我安全閾值很高,所以我在接受白紙有關的採訪的最後,那個媒體的人主動問我,“你現在居住的城市要不要改成靠近某某大洋?”我覺得好好笑,以後的人如果研究這個時期的中國報導語言,一定大為震驚,新聞中最重要的幾個因素,誰,在哪裡,幹了什麼,全部全部被打馬賽克了。但我還是說一切交給編輯來定奪好了,因為我也不確定會不會容易定位。稿件發出來之後,我也沒想到裡面的敘事方式是什麼樣的,包括怎麼描述我,怎麼把我和其他的行動者的生命故事組合在一起。看自己的故事真的是有奇怪的感覺的,但我沒有提出任何刪改要求,因為我知道你講出來的話,由別人來寫,一定會有不同程度的變化,如果你追求完全的自我表達,你應該去寫自述。媒體並不能完全遵循你的意志。
當然,我這樣做,還有一個原因,我同時也是一個人權報導寫作者。從寫作者的角度,我理所當然希望給記者最大的自由度。事實上這本身是她們的權利。
再聊那個倫理建議文章,從寫作者的角度,我完全不認同:
我在寫下這個日記的當天,我剛剛去見了一個採訪對象a,兩個月前,我曾經去a居住和生活的城市採訪一個群像稿,但那段時間我聽說a正在被當地的執法部門找麻煩,由於我是給外媒寫稿,我怕給對方增加新的麻煩,我思考了很久沒有去拜訪a,我當時是已經決定放棄a這個採訪對象的,這也是我這一年寫報導的新目標,很搞笑,不是什麼意義歷史底稿之類的,目標僅僅是不要給採訪對象帶來麻煩。(题外话,很羞耻,事实上只有记者自己知道,有多少次以安全考虑为借口在采访上犯懒。。。)
但兩個月之後,我偶爾聽說a正好路過我居住的城市,這一次我沒有猶豫,通過人幫忙約了他見面,聊了我想要聊的話題,完成了採訪。跟對方確認好了寫這一段,他說沒有關係,隨便寫。(事实上我经常遇到采访对象比我更坦诚,更不在乎所谓敏感啥啥啥的,我也反反复复在这些线上横跳。)
我也可以講講我現在做人權報導的工作流程,先約人採訪,事實上很多人不再可能由自己約到,尤其是人權事件的當事人,大概需要人牽線認識。跟對方確認好發稿平台。簡單聊一下要採訪什麼,確認對方有沒有特別要交代的地方,希望用什麼名字,可以不可以提到職業身份或者社會關係,通常對方會說可以聊完再確認具體細節。於是我會在寫完稿子之後單獨把每個人受訪者的內容摘出來給對方確認,不是全文,只有具體受訪者自己講述的內容。如果有跟事實不符的地方,改。如果有對方比較顧慮的地方,比如這個身份可以不可以模糊,我通常會照顧受訪者的心情。当然这不是准则,只是某个现实切片。
也因此在人權報導中出現了很多我從來沒有經歷過的狀況,比如某個事件當事人的親友接受採訪,這個親友跟當事人同時有好友關係和工作關係,兩個方面這位親友都有提供信息,最後我們商量的結果的在文中把這位親友提供的信息,包裝成兩個不同的受訪者提供的,這樣不輕易讓人定位到是誰。也有一些時候,採訪對象確認好的信息,編輯會再刪減一些,理由是擔心受訪者和記者的安全。
我說這些的意思是,我做報導的過程中已經謹慎至此了。那篇倫理中的建議,我作為寫作者,我能不能做到呢?我當然能,事實上我一直以來就是這樣做的,我充分關係受訪者的安全,甚至到稿子面目全非,甚至損害職業性,甚至违背真的伦理。這不是沒有關係的事情,只是我理解中國的現實情況太複雜了,理解不同人的安全閾值和擔心受怕。所以為了做事情,為了有這樣一個報導出來,有一些事情我可以妥協。
但我沒有想過這些東西有一天會被人以“職業倫理”的面貌拿出來。我覺得太荒誕了。
這怎麼能是倫理呢?它如果是倫理的話我就必須要遵守倫理規則的,沒有人想做“沒有倫理的記者”,這是很嚴重的指控。但這些內容究竟是不是符合真的職業倫理?對於報導來說究竟有沒有實操性?恐怕答案很殘酷。
這樣的倫理建議同樣是矮化行動者和受訪者的,它假設行動者和受訪者是完全弱勢和缺乏主觀能動性的,對風險的感知必須要靠記者反覆反覆反覆提示。
事实上没有人能打包票说接受采访一定是安全的。尤其在今日中國,國內的媒體已經不可能再做人權報導,而接受海外媒體又一定是危險的。那怎么办呢?就不做报道了吗?
在人权报道中,记者确实应该更充分告知,多确认和衡量内容的风险性。但也希望有更积极的討論产生,而不是“一旦怎么样就停止报道”。
以及作为行动者我认为讲述是一种疗愈方式。我不认为反复高频率地提示风险就一定会对行动者的心理健康更有利。这个可能要作者和受访者在具体的情况里来共同判断。
我从去年白纸发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确实很恐惧,哪怕在很亲密的朋友面前都不能讲出口,有一次甚至被问“你到底因为什么而害怕”,那个时候我脑子里出现一个当晚的细节,但我发不出声音,好像有一个被设定好的规则是你一一旦讲了出来,这件事就会自动同步给警察。这个反应我想是正常的应激和恐惧的反应。但当事情发生了半年多一年多之后,我无比想要讲出这一切。我相信愿意接受采访的当事人们至少是有一个原因驱动ta们去接受采访的,无论是想要讲出这一切、认为这件事应该被记录、想要抱团取暖、或者单纯认可报道的价值……我也相信当事人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关于是否要接受采访,和采访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今年白纸一周年的报道中,我帮助过好几个媒体寻找采访对象,在对方明确提出“因为人还在墙内,担心风险”之后,我没有再劝说。与此同时,有一位小伙伴也告诉我,ta是非常期待有更多的的可以讲述的机会的。我觉得或许应该讨论的是如何创造更多的安全机会让当事人发声。而不是把所有的风险压力都转嫁到记者身上,记者在能避开的坑上没有理由去坑受访者。更何况造成这一切的并不是记者,而是我们共同要面对的警察和傻逼公权力。
想多说一点的是,那篇倫理建議的最後一條是這麼寫的:“我们更建议此类报道以匿名写作,因为匿名写作将使记者与受访者处于更平等的关系,记者不会因为过往报道取得额外的道德光环、媒体资源与天然信任,而需要透过坦诚、充分、透明、及时的交流取得受访者信任;匿名也会使记者专注报道本身,避免个人名利优先于当事人处境与客观事实的情形,促成诚实与有伦理的书写。”
作为写人权报道的记者,這也是全文最讓我覺得誅心的一點,“个人名利”和“道德光环”,我什麼時候看到過個人名利和道德光環,利上,写人权报道获得的稿费是我写正常主流报道稿费的一半,是我写软文能获得酬劳的的¼。名上,为了受访者和平台的安全,我只能匿名写报道,我自己倒是不特别在意,只是因会发生实名报道之后被传唤,要求交代很多事情的情况,包括受访者信息、同事和编辑信息吧啦吧啦的,我不能连累别人。
偶尔一两篇匿名写作也许问题不大,但当我开始专职(用了大部分时间)来写人权报道之后,我感觉自己被拖进了一个抽屉里,我彻底从自己的行业里消失了,我的名字消失了,過去的同事和朋友不知道我在幹嘛,这些经验也不可能出现在任何的简历或者人生履历上,我知道我自己几乎没有办法再回到主流的工作环境里(虽然也不是多想回)。
从给个别受访者匿名,到通篇人物匿名,再到记者也匿名,这种屈辱的退步和空间的急剧缩小使人难过。今年不止一次聽到,有同行徹底離開這個行業,就是因為不能接受連記者也開始匿名這件事。
说这些不是要卖惨。既然还在写报道,一定是有自己的需要,不管是公义的东西,还是私人生活的需要。就像情况已经这么艰难了,还是有人愿意接受采访,讲出自己的故事,一定是有TA还相信的东西在。
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记者,有那样的记者,有这样的受访者,有那样的受访者,大家观念不一,不一定要非要搞出点共识的。可以各做各事。但也有观念不一能在一起做事的人,全靠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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