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李
孙李

野生网络作家。主要写散文随笔和文艺评论,偶尔写小说。

传统的土崩瓦解:读钦努阿·阿契贝的《瓦解》

《瓦解》是尼日利亚作家钦努阿·阿契贝于1958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被公认为非洲现代文学经典,是非洲各学校中的必读书,销量足有两千万册。我对非洲文学几乎一无所知,所以在读这本书时抱有很大的好奇心和期待。读完后稍微有些失望,觉得这本书虽然不算差,但还谈不上文学经典,此书的声望恐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文学以外的因素。

这本书篇幅不长,只有十万字左右。全书可以分成两部分,前面一多半写的是尼日利亚伊博族村落的风俗;后面写的是英国殖民者入侵,使得当地传统社会土崩瓦解。

这本书内容十分松散,缺乏连贯的情节,章节间没有强烈的联系。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奥贡喀沃,许多情节都围绕他展开。但他并不是传统式的小说主人公,更像是一个起到串场作用的线索人物。由于情节和人物描写都很淡薄,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更像是一组主题相关的散文,村落风俗才是描写的重点。作者对笔下的人物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当他要写婚姻习俗时,就让主人公奥贡喀沃的朋友女儿出嫁;当他要写丧事时,就让村里的长老去世。这些事件都是孤立的,片段式的。比方说,在婚礼这章之前,读者根本不了解新娘子是何许人也;在婚礼过后,这位姑娘也就再也没出现过。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往往无法预测下一章会写到什么;放下书本,隔一阵子接着读时,回忆前一章写了什么也很费劲。现代文学中经常会淡化情节,许多作家特意追求一种散漫的效果。但我不觉得这本书的散漫是出于美学上的追求,而是感觉作者没有下功夫精雕细琢,把未经细心整理的写作材料一股脑地搬上来了。

所以,如果只是将《瓦解》当成小说来读会有些闷,让我坚持读完全书主要是出于人类学方面的兴趣。书中的情节发生于十九世纪末,但是书中描写的村庄更像是原始社会的部落。

当地的农作物种类单一,最重要的庄稼是木薯,木薯糊糊是当地人的主食。当地的环境恶劣,要么干旱要么暴雨,不适合农作物生长。耕种是辛苦的工作,要勤奋细心照料庄稼。村子中有牛、山羊和鸡,但是畜牧不成规模。书中提到鸡蛋是难得的好东西,可见当地物产的匮乏。

由于生产力低下,没有足够的物质积累,形成不了复杂的社会结构。当地实在是太贫穷了,供养不起不劳动的有闲阶层,所以不存在统治阶级。原始社会中祭司起到很大作用,拥有特殊的地位,可是这个村里的女祭司只能算是「兼职」的,除了在从事祭司工作时会被神灵「附身」,其余时候和其他妇女一样劳动。村中并没有一个首领,而是众多有地位的长老共同议事,社会地位基本是由财富多寡决定的。

当地实施一夫多妻制,男女地位悬殊。书中的主人公奥贡喀沃从来不在妻子面前显露情感,还因为儿子抱怨女人讨厌而感到高兴,因为「一个人不管怎样富足,如果他管不了自己的妻子孩子(而且特别是女人),那他就算不上个男子汉」。奥贡喀沃曾因为某个妻子的一句抱怨就朝她开枪,只是因为他的枪法太蹩脚了才没把妻子杀死。

当地最重要的娱乐活动是摔跤比赛,算得上文化的就是些民歌和口头传诵的传说故事。总的来说,当地人的生活是相当乏味的。

由于文明落后,当地的很多习俗对于现代人来说都过于愚昧残忍,比如认为双胞胎不吉利,生下来就要扔到林子里。还有迷信「琵琶鬼」,认为死去的「坏孩子」是琵琶鬼,会再次投胎到母亲肚子里,生下来没几年就又死掉。所以当地人会凌虐死去孩子的尸体,警告琵琶鬼不要再回来。由于医疗水平低下,当地儿童早夭是常事,奥贡喀沃的一个妻子生了十个孩子,九个都死掉了。琵琶鬼的迷信大概由此而起吧。

这些民俗的描绘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有些段落写的很生动,比如摔跤大会和一些婚丧仪式,称得上是漂亮的散文。和大多的乡土文学一样,作者吸取了当地语言的营养,使用传统的谚语、俗语,文字别有一番魅力。

小说的后半部分以一个意外事件为开端。奥贡喀沃在葬礼上枪走火,误杀了一个孩子,被流放七年。这段情节相当突兀,恐怕目的在于让主人公置身事外,从而以旁观者的视角来描写英国人的到来。等奥贡喀沃重新回到村子时,一切都变了。英国人来了,带着基督教、金钱和武力强权。当地落后的文明完全无法与之抗衡,传统社会迅速瓦解了。传教士办教堂、办学校,当地人逐渐被基督教吸引,连奥贡喀沃的儿子都成了基督徒,因此父子决裂。这段关于外来文化入侵的描绘颇有意思。由于习俗的巨大差异,当地人与英国人的冲突逐渐升级,当地人烧毁了教堂,奥贡喀沃还杀了一个白人差吏。这些抵抗都是无力的,最终奥贡喀沃自杀了,象征了传统文明的灭亡。

这一部分只有三四万字,深度和力度都有所欠缺。奥贡喀沃与儿子之间的冲突很值得写,但是一笔带过了。结局也缺少说服力。奥贡喀沃是一个坚信传统的人,可以因为村里的决定而亲手杀死自己的养子,他对白人带有强烈的敌对意识。这样意志坚定的一个人,怎么会突然自杀了呢?他断然不会因为杀了白人差吏而自责,在他眼里这反而是种英雄行为。而且自杀违反了当地的信仰,被认为是一种罪行,死后都不能埋葬,他怎么会这样作贱自己呢?这段情节破坏了人物性格,让结尾显得有些草率。

作为后殖民主义文学,作者的态度也有些暧昧。英国人的到来似乎利大于弊,为当地提供了物资、传播知识文化。书中传教士们都是些好心人,官员们至少也是公正的,唯一的过错就是对当地文化不够尊重理解。最早动用暴力的反倒是当地人,他们杀人放火,一派野蛮作风。给我造成的印象是,当地传统社会的瓦解并不是由于殖民主义作恶,而是落后文明遇到先进文明就自动崩坏了。小说前半部分留恋传统文化,后半部分却又陷入自我否定了,态度游移不定。很遗憾作者没有作出更深刻的思考,对文化冲突的描写停留于表面。

《瓦解》是最早取得国际注目的非洲本土小说,我能理解这本书在文化和学术意义上的重要性,但要称其为文学经典就属于夸大其词了。这本书不乏亮眼之处,可是写得粗糙的地方太多了,结构松散情节随意,整体欠缺打磨。在阅读过程中我总觉得这本书本可以写得更好,好多潜力都被浪费了,仿佛这只不过是另一本更好的小说缩略梗概。题材相似、堪称民族史诗的好小说有很多,比如《百年孤独》和《静静的顿河》,《瓦解》完全无法与这些杰作相提并论。

读钦努阿·阿契贝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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