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然別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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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格勃在軍內反間諜的一個案例

□尼古拉·伊甫柳什金
《克格勃:昨天、今天、明天》國際會議上的發言,莫斯科,1994年

克格勃從1978年開始採取協調一致行動,大規模指控義務兵從事“間諜活動”。我本人的案件是這長串案件的第一個…… 正因如此,我將試著以親身經歷來說明他們炮製此類案件的套路和手段。

我1976年應徵入伍。當時正在莫斯科汽車和道路學院上夜校,被他們直接拉去軍隊,分配在烏克蘭巴甫洛格勒附近的一個訓練單位。部隊隸屬戰略火箭兵,訓練單位自然是秘密的,軍中術語叫保密通信。

但該單位實際並不保什麼密,都是編出來嚇唬人的。他們告訴我們,士兵之間必須互相監視,必須密切留意在本單位工作的平民的全部言談。每次開會總要再強調一遍,說是巴甫洛格勒(很小的烏克蘭小鎮)自從戰爭結束以來一直潛伏著一個老蓋世太保,1945年該部隊在此駐紮,老特務三天兩頭翻垃圾堆尋找情報,傳送給美國中情局——純屬鬼話。

鬼話之二說:某美國外交官駕駛蘇聯牌照汽車進入巴甫洛格勒,借助某種設備竊取訓練單位電子情報。士兵們津津樂道這類話題,越傳越離譜,上上下下被一種“防諜反諜”熱情籠罩著。

我們學習使用各種秘密設備,全都簽了保密協議,按通常理解就是接近所謂國家機密的人。在這支部隊服役的兵大多來自烏拉爾地區偏遠市鎮,也有莫斯科的。大家心知肚明:克格勃會從這些操作特種通信器材的人裡面挑選將來退伍後到克格勃工作的人。

今天我和朋友們談起過去,很難肯定地講當年在吸煙室發生的指控我和我戰友犯罪的談話(寫在檔案材料裡)是否因為我們學習的設備有可能是所謂外國情報機構感興趣的目標?

我強調:“所謂”外國情報機構,因為沒見哪份材料明確指出是哪國機構。我再重複一遍,我們任何人,無論當時或現在,都無法確定這次談話究竟真正發生過還是克格勃胡編的。但參與談話的有12個人(檔案所載),12個人一致點頭表示“對,很可能感興趣”。在反間諜狂熱形勢下這種談話不無可能。

所以克格勃開始搜集我的、我親密戰友的、和另一位跟我們同單位的小伙子的材料。我們仨都是莫斯科人。其中一人被克格勃指控在軍中招募竊取情報的同夥,於是有了上述談話。談話結束不久我生病住院,出院回單位沒幾天,三個人被調動到三個地方。

我被分到文尼察,在戰略火箭兵某導彈基地指揮所上班。發射按鈕跟我的崗位一牆之隔,也就說戰略核導彈總控制系統在我身邊。我天生好奇心重,對萬事都感興趣:導彈什麼型號?它們怎麼飛行的?這套系統怎麼組成的?為什麼放這兒?您看,這就是個18、19歲大男孩的正常興趣。我沒辦法甘做“螺絲釘”,我需要弄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怎樣做、為什麼這樣做,以及後果。

我跟那倆戰友通信,互相交換家信中透露的各種情況,保持著溫暖、親密的同志關係。年輕人相處愛開玩笑,我不否認我們都不喜歡當兵,討厭這種環境,討厭營區的氛圍。比如去了司令部的戰友給我寫信,引用當時流行的一則笑話:某黑人男士攜帶20千克廢紙入境蘇聯,人家問他:“拿這麼多廢紙幹嘛呀?”黑人答:“幹嘛?我聽說你們蘇聯20千克廢紙換一個白女人啊?”如果你還記得,這裡指的是威爾基·柯林斯代表作《白衣女人》。(譯註:蘇聯有廢紙換新書的做法)

於是我給該戰友回信:“薩沙,你與其整天忙些文書工作,不如攢夠20千克廢紙也換個白女人”。克格勃讀了信,認為我慫恿戰友利用在導彈部隊司令部工作的職務便利搜集機密材料。我可沒瞎編,檔案裡寫著呢。荒謬吧?但的確發生了。

那麼,本人“搜集”的機密材料有哪些呢?首先,我有權接觸國家絕密,也就是保密通信設備的密鑰數字,通過自動控制系統每天更換;還能接觸一系列重要的、絕密的文件——都屬於我的工作範圍。第二,任何一個兵在基地各處行走看到的東西我也看到了:比如右邊有個發射井,左邊也有個發射井,它們的編號是什麼。另外,軍官們普遍慵懶,習慣受人伺候,即使導彈部隊軍官也不比別人更聰明更有能力。值夜班相當無聊,又對自己的職責缺乏足夠認識,有些事情我能做他們懶得做,就吩咐我跑腿代勞。

所以,在軍官的允許下我熟知這個導彈團的幾乎全部文件。他們會遞給我文件說:“讀一遍,如果有演習的話你就照著做”。可能有人不知道秘密文件怎麼保存的,是這樣:存放於密碼保險櫃內,用值班軍官的個人印章密封,鑰匙隨身帶。即使我再怎麼想竊密也無法憑一己之力打開保險櫃。就這樣,我慢慢熟悉了密碼表、作戰手冊等被認為關係重大的文件。對我自己來說也很有意思,替上級研究這個系統,實際做了導彈團值班軍官的工作,什麼都看了,什麼都學了,知道它怎麼運行了。在我被捕之前從沒哪個軍官認為不妥,大家覺得很平常,還建議我繼續當兵,考專科學校或軍校完成學業。

時光荏苒,就在兩年服役期滿退伍前夕,我因違反著裝規定被團長抓住,罰關禁閉室7天。那天是11月15號,進了禁閉室,他們遞過來逮捕通知書,我一看寫著11月13日,就說:“對不起,今天15號!你們是不是12號決定逮捕我今天才來啊?”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奇怪了,部隊特別處(譯註:國家安全部門派駐軍隊的機關)領導正好也在屋裡,他(而不是押我過來的團首長)解釋說剛才給我的是他們的工資單。我仍然不懂工資單跟我關禁閉有什麼干係。之後他們修改了日期,鎖上牢門,告訴我:“不要緊,等等吧,會再來找你的”。

一天後我被帶往特別處,讓我回答有哪些朋友,我就詳細寫了在單位內外跟誰接觸過。問話的人態度很友好,甚至可以說是善意的,對我講:“說實話,我們知道你對導彈技術很感興趣,也掌握不少關於導彈部隊的信息。我們想弄明白你對這些東西的了解程度和記憶程度。如果不困難的話,我們就不打擾你,給你一個房間和紙筆,請盡量把你掌握的知識系統地寫一寫”。

我問:“這是為什麼?”答曰:“我們就是感興趣而已。我們發現你知道的不少,所以很好奇你怎麼學會的,畢竟沒人教過你”。我說:“那好吧”。認認真真寫了大概40頁紙,相當詳細,完全沒有戒心,把自己對曾經服役的文尼察導彈基地的了解,以及所知的蘇聯戰略火箭力量的一般性情況都寫了。然後戲劇性時刻來了,向我宣布:“對於一個僅僅感興趣的人而言,你知道的太多了。你是搜集情報出賣的人”。

這就是整件事情的源起。同我保持通信的兩位戰友被拖下水,20千克廢紙的玩笑定性為企圖推動、慫恿同志搜集導彈部隊秘密情報,厭煩服役生活的抱怨也成了“罪證”。往來信件我都留著,我就沒有燒信的習慣。克格勃用紅鉛筆在這些信上畫線,標出符合他們認為的帶“暗示性”的句子,在檔案中列為:“慫恿搜集情報的暗語”。我當然理解不了。我說:“伙計們,太荒謬了吧!你們到底在說什麼?”他們說:“我們明白這很荒謬,可單位裡知道你掌握機密信息的人太多了。我們的組織也是官僚主義。給你張紙,你把掌握的都寫下來,然後給你個正式警告——填個表(他們給我看了表格)簽字就完了。你就可以回家去”。文尼察部隊特別處主任斯捷普林少將說:“我以國安人員身份和共產黨員身份向你保證,簽了字什麼都不會發生”。

那時候我才20歲啊!我同意了,說:“行吧。你們知道我什麼都沒做。我簽字讓這一切結束吧”。又說:“好,我承認搜集了情報”。之後我再沒多說,搜集情報出賣給哪個國家之類的壓根沒人關心。豈知我鬆口配合竟留下後患。

過了幾天蘇聯克格勃偵查員出現,說:“現在需要你填表,我們是個官僚組織,他們應該把這些交給我們,也確實交了。再配合一下就都結束了”。我老老實實填完表,被帶到文尼察登上軍用飛機,客艙除了五個偵查員和我再沒別人。下飛機到庫賓卡,又到克格勃列福爾托沃看守所。走進偵查員辦公室,他說:“別急,這就放你。現在找檢察院把手續辦完”。

桌上有一部市話,我說:“聽著,今天12月27號了,我本應該11月退役的。請允許我給父母打個電話,畢竟快倆月沒聯繫了,我得告訴他們我在莫斯科”。他說:“急什麼呀?等會兒你就可以回家,我們送你”。接著拿出用回形針固定的兩頁紙:“看一下簽個字”。

我完全沒懷疑在跟正人君子打交道,看都沒看直接簽字遞給他,說:“謝謝你,可以走了嗎?”他說:“讓你看一下!”我掀開紙說:“看什麼?都簽字了還要怎樣,我以為我們的君子協定是我簽字你放我走”。他說:“不,不,讀一遍”。我低頭一看,這才發現是一份期限兩個月的逮捕決定,我已經被列為間諜活動嫌疑犯。

現在所有這些文件,和我的自願供述,都有法律效力了。偵查員平靜地把《刑法》遞給我,說:“你看,我們是個非常強大的組織。第64條可判槍決。沒人能阻止我們,永遠沒有,我們想做什麼就能做到。如果你拒絕認罪的話,我有你的供述,40頁紙,保證你被極刑處理”。

那好,按我當時的想法,既然人家劃下遊戲規則,我惟有服從。我認罪了,竭盡全力讓案情顯得荒唐,而且我相信我成功了。我被正式指控替一個外國情報機構(未指明哪國)從事間諜活動,利用1978年退役到兩年後奧運會開幕這段時間將搜集到的一些情報傳遞給外國特務。所有這些都寫入案卷。

克格勃甚至不願杜撰更詳細更有說服力的版本,對他們來說東拼西湊蓋個章就夠了,足以提交法院。

開庭當天只有陪審員、檢察員、辯護人和我們幾個,再就是扛肩章的、穿便衣的。我父母在門外不准進。庭審持續一星期,直到宣讀判決書,法官念道:“……鑑於上述情況,判決如下……”的時候,才宣布“讓父母進來!”意思是親耳聽聽孩子判多少年。所以,二老除了眼睜睜看我1981年進勞改營之外,什麼事都不知道,只知道判了我六年。

我在勞改營陸續遇見新抓獲的“外國間諜”,原來我是第一個。事實證明我們這些人的案子是同一批偵查員辦的。本人的案卷多達24冊,他們把能挖的都挖出來了。因為他們知道沒人會仔細審讀這些東西,沒人會在這24本厚重案卷裡尋找真相。三小時的庭審錄像、四十個偵查員——我打包票絕對是四十個,我直到進了勞改營才想明白。

勞改營裡我認識了比我晚進來的“間諜”,互相對比偵查員的姓名,意識到這四十個人分布在全國各地編造此類案件。我遇見的難友說:“我們聽過你的姓氏”。一個小伙子在牢房瞪大眼睛對我說:“我知道你這人”。我問:“哪兒聽的?什麼地方?”他說:“我在部隊的時候聽他們宣讀命令,抓獲一名中情局間諜”。我說:“謝謝啦!”最後發現別人也聽過他的姓名。這樣的“間諜”我前後結識五位,指控他們什麼?

薩沙·芬克爾施特恩在北方艦隊基建工程營當兵,是北方艦隊唯一的猶太人。某天他喝多了回營房(基建工程營管得鬆,而且他還剩兩個月退伍),開始念叨醉話:“我受夠你們這些人啦!等老子退了役,老子到處說!”正巧被一個軍官聽到。薩沙·芬克爾施特恩確實喝醉了,第二天就被關禁閉,對他立案偵查,指控他從事間諜活動,意圖向西方情報機構傳遞信息。

施泰曼也是猶太人,在海軍當準尉,謊稱自己有個兄弟去了美國。偵查發現他實際沒有海外關係,仍指控他意圖離開軍隊後將某些情報傳遞給並不存在的美國兄弟,由後者轉交中情局。

瓦季姆·西蒙諾夫是列寧格勒小伙兒,指控他在某個展覽會上認識美國大使館三等秘書休·哈莫頓,並記下對方工作電話。一位同事翻瓦季姆筆記本,問這個號碼是誰的,他說:“美國大使館三等秘書的”。就這麼點事情,足以令他被捕,判處間諜罪。

辦我案子的偵查員切爾內什如今在克格勃高級學校教書(譯註:國家安全委員會“捷爾任斯基”高級學校,1992年改稱俄聯邦安全局學院)。辦過我的案子、早先也辦過納坦·夏蘭斯基案的偵查部門頭頭現在是俄羅斯安全部(譯註:1992年1月成立,1993年12月改制為俄聯邦安全局)偵查局頭頭。我見過的偵查員之一奧列格·斯塔爾采夫去年3月從德國回來,他在當地的工作是監視蘇聯/俄羅斯駐軍,另一位奧列日科上尉仍在德國做相同工作。由於我的案子,他們都順利獲得職銜和晉升。

去年我才平反,但不得不從頭經歷一遍,配合他們重新調查,再次自己證明沒做那些莫須有的事情。這就是克格勃。他們煞費苦心重審我的案子,但僅限於我,我要求平反全部士兵他們不理會,直到今天還沒這麼做,也不肯這麼做。他們不想提起自己以前編造的假案,只想讓大家都忘掉。

如果我們想擁有一個文明的國家,首先要建立文明的安全部門。捷克斯洛伐克代表亞羅斯拉夫·巴什塔昨天發言說捷克斯洛伐克安全部門90%的舊職員已被解僱。俄羅斯的情況可不是這樣,那些人依然享受高官厚祿,掌握巨大特權,根本不怕追究。

至於前克格勃將軍,我說的是奧列格·卡盧金(譯註:出席會議),他誇誇其談,卻從不指名道姓,滿嘴空話。雖然1981年列寧格勒間諜案發生的時候他是克格勃列寧格勒分局頭目,理應了解此事。但實際情況或許這樣:克格勃乃是分工嚴密的組織,擅長保守秘密,如果他們允許某個人公開講話,講的必不是我們真正想知道的。

附:

尼古拉·伊甫柳什金小傳

1958年7月28日生於莫斯科市,大學學歷。1976年11月應徵入伍,1978年12月27日在烏克蘭文尼察市被捕,指控他為一個未指明的國家從事間諜活動(同案犯:戰士А.博金、А.尤里耶夫)。曾在列福爾托沃看守所拘押。1979年8月8日依據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刑法典56-1條判決有罪,處剝奪自由6年,其中前2年在監獄服刑。1979年9月-1980年12月關押在韃靼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奇斯托波爾監獄,1981年1月-1983年1月關押在彼爾姆州波羅溫卡村第37號嚴管勞改營,1983年2月-1984年12月回到奇斯托波爾監獄。因“惡意挑戰勞改管理機關合法要求及違反改造程序”,1984年9月4日奇斯托波爾法院根據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刑法典188-3條判處他2年10個月監禁。押送阿爾漢格爾斯克州嚴管勞改營(伐木)。1986年1月23日韃靼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最高法院決定取消奇斯托波爾法院1984年9月4日的判決。1986年2月25日釋放出獄,到弗拉基米爾居住,在拖拉機廠上班。1987年回莫斯科生活,在“沃伊柯夫”鑄鐵廠工作,繼續莫斯科汽車和道路學院夜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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