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然別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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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歷者回憶蘇聯的“懲罰性精神病學”

蘇聯時代,政府會以牽強附會的理由把人送入特種精神病院,炮製出毫無根據的“診斷”,再對患者進行“煞費苦心”的所謂“治療”。現為媒體主編、記者的精神病學家、醫學副博士彼得·卡緬琴科作為親歷者,為我們揭開了蘇聯“懲罰性精神病學”的一角:

學界棄兒

1983年全聯盟神經病及精神病學會自願退出世界精神病協會(WPA)。因為如果不這樣做,在維也納召開的下一屆國際大會上就會被人家恥辱地逐出了。

時任克格勃主席維塔利·費多爾丘克就此事向蘇共中央報告稱:“敵方情報機關準備在1983年奧地利世界精神病學代表大會上實施新一輪反蘇行動”。

WPA將蘇聯同行排斥在外的主要原因,是基於一個調查濫用精神病學的國際委員會的結論,該委員會收集了大量“蘇聯出於政治目的系統性濫用精神病學”的證據。而蘇聯自己直到1988年才承認利用精神病學迫害持不同政見者:當年1月5日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通過了《關於給予精神病學救治的條件和方法的規定》,旨在取締基於政治動機使用精神病學對公民施加法外迫害的現象。該《規定》是蘇聯歷史上第一部規範精神病醫療服務的官方條例。

但在此之前一切都聽部門指令,這些指令不登報刊載,外界無從得知。

1988年《規定》通過後,原由蘇聯內務部管轄的11所特種精神病院轉隸蘇聯衛生部,另5所關門停業。77.6萬名公民被從“精神病人登記冊”上刪除,次年又刪除了約100萬。同時修改精神病院收容、治療患者的條例。

本人(投身新聞出版界之前)曾在精神病學領域工作十年半,其中六年(1982-1988)在莫斯科第15市立臨床精神病院做精神科大夫。先聲明:我從未專門研究過蘇聯濫用精神病學的問題,所以下面只講自己親眼目睹的事情。

從精神病院到建設崗位

蘇聯年間,把一個人送進精神病院比現在容易得多。對人進行治療不需要本人同意。

正常情況下,准患者先到精神神經病防治所(ПНД)治療,然後獨自或由親屬陪同到精神病院住院。這個轉診過程需要醫生開具《初診書》和住院必要性理由。

接診室的值班大夫對患者進行評估,出具《入院診斷》,根據患者病情程度、以及對本人和他人的危險性評定為“嚴重”或“普通”。若發現自殺傾向,則標註“自殺”。然後帶患者洗澡、理髮(如果需要)、換病號服,送至病房。病房按性別分男女,進一步細分為“急症”、“療養”、“老年”(顧名思義)和“少年”病房。

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精神病院設有“酒精科”,收治慢性酒精中毒者。這類人也會被送去勞動醫療防治療養所(ЛТП),強制治療酒精中毒的同時強制參加勞動,比如”ЗИЛ”汽車廠。後來精神病院的“酒精科”一律轉到專門的成癮性戒斷醫院。但在此之前,我還當了一段時間的市立15院“酒精科”(100張床位)主任呢。

為了把某個人合法送去ЛТП,必須滿足下列條件:診斷為慢性酒精中毒2期或3期,2-3個療程無效,被醒酒所收容,警局出具的申請書和工作單位的劣跡評定。然而警察厭惡遊手好閒的酒鬼,常常不跟任何人商量就直接把他們扔進ЛТП。我這個大學剛畢業的毛頭小子卻要决定一群大男人的命運,只好盡力憑良心辦事:勸說、治療、彌合、打馬虎眼……

確實沒治的頑固酒鬼最後終究進了ЛТП,乖乖加入發達社會主義建設大軍。可他們能幹什麼呢?有些接受勞動醫療防治的人一出來就迅速崩潰了。

假錢和政委之手

所以,大多數患者是自願住院的,但也有強制收治的。對於已經登記註冊的暴力型患者,可以呼叫精神病院出車接:值班大夫開單、護工用約束帶捆綁,以最快速度送院。警察局、醒酒所和國家機關都有權呼叫精神病院接人,特殊情況下病人被徑直帶到值班的精神病醫生面前,由他親自開住院單。

如此一來,精神病院實際收容了許多外埠人:流浪的、告狀的、突發奇想的、討說法的,多數被從街頭、火車站和國家機關接待室直接送來。

1985年春,某天我正在值班,文化部接待室送來一位衣衫不整男子,手裡拎著塞滿舊報紙的皮箱。他是科斯特羅馬州人士,來莫斯科遞交自己用舊報紙製作的勝利40周年紀念碑全尺寸設計稿。據他說紀念碑高約100米。

在護工監視下,我請這位民間藝術家展示紀念碑設計稿的局部。大約半小時後,診室里出現一尊搖晃、歪斜的奇怪紙質結構。男子說這就是“政委之手”的樣子,緊緊攥著被納粹分子射殺的黨員的黨證。

必須承認,我缺乏空間想象力,所以沒本事欣賞這尊造像的優點——運氣欠佳的藝術家進了“急症”病房,祖國紀念碑藝術很可能因此失去潛在傑作。

還有一次,民警逮捕送來一名“惡意造假幣者”。這個倒霉蛋把報紙仔仔細細裁成長方形,圓珠筆寫上“鮑里斯的盧布”,買東西付款時被抓。雖然他拒不認罪,但還是要接受治療。

蘇聯遊民在哪裡

從那個年代過來的人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蘇聯街頭看不到流浪者?很簡單:民警會把外埠人集中送到市立精神病院值班室。流浪者洗個澡,暫時收入病房,醫生想辦法問明他從哪來、受了什麼委屈。等攢夠一批再統一送他們回老家。

到了老家醫院,有親戚找親戚,沒親戚進當地精神病院。編個診斷出來根本不是問題。有沒有腦震盪?有!那就寫:“慢性酒精中毒導致的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性損傷”。

不肯住院的直接“綁來”——用寬條粗帆布綑紮。我印象里從沒見過給人穿拘束衣的。到了病房,暴力傾向者在觀察室打屁股針鎮靜,一般是氯丙嗪(2ml肌注),必要時用華夫格毛巾固定在床上,雙臂雙腿綁於床架,安全又牢靠。

觀察室8-12張床,護工24小時值班,女觀察室當然是女護工。市立15院的女護工傳統上來自謝爾普霍夫,因為醫院靠近卡希拉公路,從那邊兒招人相對方便。這些五六十歲婦女身強力壯,訓練有素、勇敢果斷,可以閃電般擊倒並捆綁暴力患者。病人進了病房門一鎖,命運完全取決於大夫的專業技能和道德良心。

蘇聯精神病院收治的患者絕大多數存在明確指征,到今天也要承認這一點。包括各種因素導致的急性、慢性精神病:抑鬱症、神經官能症、精神變態、反應性精神病、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性損傷、癲癇、各類先天及後天痴呆等…… 這些人如果到今天的醫院,按照現行標準進行診斷,也是要收治的。可惜,當時不光有這些人。

觀其行跡,查其心境

我當大夫那幾年的精神病學實踐基本在女性青少年病房。很大,一百張床,占據兩層樓。“三個半”醫生負責,也就是每人要管30位患者。

患者都是14-18歲有各種精神病態的女孩子。由於國內其他地方沒有專門的青少年精神病機構,所以最難治的全送來首都了。患者多自然任務重,有時超額收治110-120人。好在工作人員業務熟練,藥品不缺。社會主義一體化的作用於此體現:匈牙利和民主德國的製藥業十分發達,足以向蘇聯和經互會成員國提供足夠數量的高品質藥物。

然而問題在於,許多青少年只是由於反社會行為就被送來。逃學、離家出走、飲酒、性交、反抗警察等都被認為是“該關瘋人院”的充分理由。

那些往往來自不正常家庭的青少年可能僅僅因為晚九點後在單元門口、兒童廣場或涼亭結伴同坐,或因舉止無禮、地段警察看不順眼就被逮捕。先帶到居住地警局兒童室登記,接著辦拘留,再叫父母來問話。多次警告之後,負責青少年事務的專員聯絡ПНД,送孩子進醫院。不過話說回來,他們沒進成人病房而是到了我們這兒,其實是件好事。

只要一個青少年“反社會分子”被照例送到醫院做檢查、被診斷患病(醫生不可能寫一份無診斷的含糊病歷),那麼警察就不再對這個“瘋子”負任何責任,同時提高自己的業績。

可醫生怎麼處置他們?一方面,是精神變態兒童、性亂交小流氓、女酒鬼和吵鬧鬼。另一方面,那些實際被強制拖來的孩子,是安靜憂鬱的宅家少女、低能的精神分裂、患嚴重神經性厭食症的女優等生、惡性癲癇患者和一心求死的癔症患者…… 結果低級別醫務人員和病人自己會把這些人根據“行為”和“心態”分作兩類。對前者而言住院是一種懲罰,後者則需治療甚至挽救。

在擁擠的環境中,幾乎不可能把二者完全隔離。“行為有病”的會跑去欺負“心態有病”的,躲著工作人員辱罵嘲笑她們,搶東西,甚至動手打。早晨查房,“安靜房間”的病號多半有點鼻青臉腫。不用說,患者、家屬包括工作人員都不喜歡發生這種事。我們不得不採取懲罰措施。

索佛新交叉

企圖逃跑、攻擊病友、偷竊和在病房吸煙屬於最嚴重的違規。對於輕微違規,懲罰可能是剝奪散步時間或延遲出院,但多數時候這樣做沒什麼用。就連父母、老師和警察在“外頭”都沒法子管制他們。何況真正的患者和工作人員也該受到保護。

最有效的行為矯正手段是“索佛新”——桃油溶解的無菌硫磺注射液。這種熱療法藥物在蘇聯原本針對精神分裂症和梅毒,肌肉注射會導致明顯發熱效應,體溫急劇升高,促進新陳代謝,幫助精神類藥品更好吸收。不過,它更多地作為一種懲罰手段在臨床應用。

雖然它不會對健康的身體造成實質損害,但40℃以下發燒和注射部位劇痛足以令不良少女記憶深刻。她們被告知索佛新是住院治療的重要環節。打過這種藥之後,該上廁所上廁所,該進食堂進食堂,再無意願和力氣違反管理制度。

注射位置通常在一側臀部,偶爾在雙臀或肩胛骨下方。還有所謂“索佛新交叉”:同時在雙臀和兩側肩胛骨四點注射。我們病房從沒用過,但我知道成人“急症”病房有用作懲罰手段。

我見過最惡劣的做法是在沒有矯正器(корректор)的情況下聯合使用索佛新與氟哌啶醇。索佛新導致發燒和注射部位劇痛,氟哌啶醇引發肌肉抽搐,真是地獄般的體驗!而這正是我行醫初期短暫工作過的男性“急症”病房主任懲罰患者的方式。

一個療程的索佛新之後,女患者行為徹底改觀:信誓旦旦向父母、警察、老師、醫生保證做全世界最好、最聽話的人,考試拿滿分,永不來醫院。這番經歷對許多人來說刻骨銘心,有助她們在“外頭”舉止得體,至少不被抓住。

“教她們吧!娶她們吧…… 每個都得治!”

無論患者是因為“行為”或“心態”來到我們這裡,我們都替她們感到遺憾,竭盡所能施以援手。但做到這一點有時並不容易。

有一次我安排了若干人9月1日之前出院,好讓她們準時開學。否則難免要補很多課,更容易出現曠課。上午開會,我們戲稱為“房頂工碰頭會”,醫院的主任醫生得知將有許多人出院,大發雷霆——因為他之前曾遇過這種情況。發火的原因是今年夏天醫院未完成床位日計劃,所以他禁止任何人出院。我告訴他孩子們需要上學,主任醫生面紅耳赤,跳腳尖叫:“教她們吧!娶她們吧…… 每個都得治!”

但我終究放她們走了,有些人已進入康復休假階段,有些人根本沒病,只是被假病案困住,再不讓出院就形同犯罪了。

對於那些沒病的患者,如何寫診斷是個大問題。如上所述,當務之急是把病案存檔、下出院診斷。此外,為了統計需要,還得按照官方的精神疾病分類法進行編碼。

不存在“精神健康”這一說,做這行的原則是“來人就要下診斷”。我既要想辦法讓這些人不被列入精神病人登記冊,又要避免自己被抓住。

比如下面這個案例。某17歲女生十年級畢業後的暑假在法院做助理文員,同事們不友好,屢屢欺負她。某日女生再次被訓斥,情緒失控,因為是最後下班的人,正好放火焚燒案卷。雖然她立即後悔,奮力撲救,可惜無濟於事。結果,一個歇斯底里、灰頭髒臉的“瘋丫頭”進了瘋人院。

這女生挺可愛,我能理解她遭遇的麻煩。最後我寫了既難以據此追究刑事責任、也無法送她去精神神經病防治所的診斷:“一個有行為和情緒偏差的青少年的急性應激反應”。我甚至找不到適當的分類代碼。此類情況真不少。

克格勃分處和告密醫生

1980年代初西方人權組織不斷指責蘇聯精神病醫生迫害持不同政見者,其結果是全聯盟神經病及精神病學會被世界精神病協會除名(雖然我們提前退了)。這些指控幾分真實、幾分宣傳,我不知道。

關於這個問題,我能告訴大家的是,市立15院一號樓四層有“克格勃分處”。至少醫院同事是這麼叫的。雖然名義上屬於15醫院,但地位特殊,普通大夫無權入內。即便夜間查房的時候,值班醫生也是站在第一道鐵門和第二道鐵門之間做記錄。有人說那裡頭是治療精神錯亂國安官員的地方,究竟關沒關異議分子我也不清楚。

改革之後從可靠渠道得知,市立15院幾乎每個科室都有克格勃線人,他們定期匯報與世隔絕的醫院門後發生的一切事情。醫院的頭頭是地方黨組織負責人,因為這份工作他經常得到公費出國機會。

女良心犯

說起來我也見過一次持不同政見者。1984或1985年,具體記不太清,進來一位叫娜斯佳的16歲少女,姓什麼忘了。警察在她母親陪同下把她送入病房。

在他們看來,娜斯佳最近一年的行為很不像話。她在學校頻頻找老師辯論,聲稱蘇聯是災禍帝國,蘇聯體制是法西斯集中營,國家領導人是白痴。拿到國內護照,她直接在上面畫納粹黨標誌,塗寫髒話,要求警察局求逮捕她,或者乾脆作為人民公敵關進監獄。

值班民警打電話叫她媽媽把這個“持不同政見者”領回家好生管教。從此娜斯佳就不上學了,跑到阿爾巴特街混社會,頭不梳臉不洗渾身邋遢,在家熬夜不睡覺,自稱嬉皮士。只吃紙盒裝的速食湯,拒絕媽媽做的飯,偷偷帶東西出門,說有克格勃監視她,還用剃刀割手。母親最後實在無奈,找到ПНД,在民警協助下送娜斯佳進醫院。

娜斯佳在病房情緒激動,侵略性強,言語粗暴,亂扔用過的護墊,說自己“被克格勃下令關在瘋人院”,全院職工都是這個組織的成員,聲言自己多麼多麼憎恨蘇聯…… 諸如此類。

問娜斯佳為什麼只吃盒裝湯,她說“媽媽做飯的時候,自己腦子裡會湧出不好的念頭,所以才不吃她做的飯”。很顯然這姑娘病了,需要接受治療,我迅速制定出治療方案。

探視時間來了幾個熟人要求看看她。我就給他們解釋娜斯佳得了什麼病,嚴重程度怎樣。幾天後“自由電台”播出消息,說一名“良心犯”被莫斯科市立15精神病院強制關押,並在克格勃授意下被注射了強效精神藥物。而我本人則被形容為懲罰性精神病學的代表。

再後來不知是誰說動了娜斯佳媽媽,反正她堅決要求女兒立即出院。很遺憾事情變成這樣。以上就是我實際經歷的懲罰性精神病學。

後記

最後我必須為自己這輩子相當一段時間所從事的職業辯護幾句。蘇聯精神病學一直被不分青紅皂白地指責為犯罪或懲罰手段,我認為這至少是不公正的。

人們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和道德去評判另一個時代、另一個國家的人和事。我們當今社會認為的許多可怕的、反常的事情在蘇聯年間稀鬆平常,反之亦然——我們當今坦然接受的許多事情在那時被視為極不道德、無法容忍的。

我很幸運,曾經與許多優秀的專家、卓越的同事一起工作,我懷著崇敬之心想念他們,成千上萬病人經他們治療恢復健康。但很不幸,確實有其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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