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历史哲学

劳工研究|王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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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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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性的演化与社会历史进程

人的本质不断外化、物化、对象化为人的活动和存在方式,人的活动和存在方式不断内化为人的本质;人性哲学探究的是人的潜在的、内在的、可能的方面,社会历史哲学探究的是人的显在的、外在的、现实的方面,也就是人和自然、人和人的相互关系,即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和社会结构,以及它们的历史发展趋势。

每一代带着一定的善性与恶性、生物性与创造性、个体性与群体性的人们,展开一定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交往活动、文化活动,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交往关系、文化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就是所谓的社会制度或社会结构,它们一旦成型,就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划定了人们行为的界限和规则,在这些界限和规则内,人性的需要、潜能、内驱力、创造力得到满足、发挥、发育、积累、成长,直到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结构再也容纳不了的程度,这时候社会改革、变革、革命就到来了,旧的社会制度和结构就被新的社会制度和结构所取代了。

人的本质,在其实现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的这句话来源于亚里斯多德的潜能与现实、德国古典哲学的本质与存在相互关系的学说,但在苏联、东欧和中国等共产党国家,却被简化为、庸俗化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把人的本质等同于存在、把潜能等同于现实了。固然。人的本质不是一个抽象的幽灵,而总是必须表现为客观存在的,正是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相互作用的现实场域,人的本质才得以孕育、生长、激活、丰富和发展,但可能性总是比现实性大一点,内在、潜在的本质总是比外现、显现的存在多一点,这才能解释为什么人类总是不满足于现状、为什么总是要追求比现在更好的未来、为什么总是为理想而奋斗这一基本的事实。

素质决定论、人性决定论、要素主义、本质主义,把人性看成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常数和元素,既看不到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结构对人性所起的激励、褒扬、导引、保护作用,也看不到坏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结构对人性的压抑、禁锢、扭曲、戕害作用;与此相反,制度决定论、环境决定论、结构主义、存在主义,把人性归结为制度、环境和社会结构的产物,既看不到坏的制度、环境、社会结构是由坏人建构并由好人改变的,也看不到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结构是由好人构建并遭到坏人破坏的。

对人性当然不能绝望,但也不能寄予过高的希望,必须高度重视人的行为对制度、环境和社会结构的建设的改变。在历史上,由于自然的和人为的、外部的和内部的、必然的和偶然的种种原因,只占人口少数的坏人往往会抢得先机,以高度组织起来和武装到牙齿的力量,把专横的权力意志强加于整个社会,建立起一种控制全部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暴政,并保持和巩固其统治达数十年乃至数百年之久,在这期间,整个民族和社会的人性遭到大规模的败坏、出现大规模的退化。

幸运的是,任何一种暴政统治并不能永远继续下去,即使是为了维护其长期性,或是为了降低这种统治的代价和成本,它也会逐步向民众松绑和让步,它也会变得松弛和萎缩,而民众的人性水平就会趁机得到恢复和发展。当暴政统治出现全面衰落和危机的时候,也同样会出现这样的历史机遇,那就是只占人口少数的好人,只要能够高度组织起来并具有强大的战斗力,唤醒和召集广大受害的民众,也足以摧毁曾经不可一世的暴政统治,建立比较进步、宽松和开明的政治制度,甚至建立现代的宪政、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的保护和激励下,全民族和社会的人性水平很快就会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2、以善性、恶性的实现程度和力量对比为坐标的历史分期

善恶二性是人所固有的本性,最蒙昧野蛮的人类也具有善性,最文明美好的人类也具有恶性;最凶恶残暴的个人也具有善性,最纯洁善良的个人也具有恶性。这是一个一般的判断。

在具体的个人和具体历史时期的人类身上,善恶交织的情况相当复杂,大体而言,具有善性大于和控制恶性的人格结构的人算是好人,具有恶性大于和控制善性的人格结构的人算是恶人;善性控制恶性、好人控制坏人的社会算是好社会,恶性控制善性、坏人控制好人的社会算是坏社会。

这种说法还是很抽象,让我们更为具体地指出,基于人性恶的暴力和欺诈控制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社会结构,是坏的社会结构;基于人性善的生产力、真理和正义、自由平等的价值观主导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社会结构,是好的社会结构。坏的社会结构是战争劫掠经济、极权专制权治和非人主义文化的组合,好的社会结构是市场交换经济、宪政民主法治和人道主义文化的组合。

以此为坐标,我们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两个时期:传统蒙昧野蛮时期和现代理性文明时期。这当然是一种粗略的划分,并不等于说在传统蒙昧野蛮时期就没有基于人性善的市场交换经济、宪政民主法治和人道主义文化的因素、成分和雏形,在现代理性文明时期就没有基于人性恶的战争劫掠经济、极权专制权治和非人主义文化的因素、成分和形态;正如传统时期已经出现了雅典民主、古罗马共和、英国宪政、意大利城邦共和,在所谓现代时期,全世界甚至还有高达半数的国家和人口还生活在极权主义和威权主义制度之下。

这里涉及一个社会历史观的重大问题:是什么力量在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有人说是生产力,有人说是理性和科学技术,有人说是宗教信仰和道德,有人说是市场竞争,有人说是英雄人物……于是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一元论历史观。这些历史观都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它们强调的各种力量的确都在推动历史的发展,但夸张一种不及其余并且把它当成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就不对了。实际上,不仅各种力量都在起作用,而且不同历史时期起主导作用的力量也不一样,并没有一种贯穿整个人类历史始终的根本动力。现代各种一元论历史观,不过是古老的一元论世界观、本质主义和整体主义思维方式的变种。举个例子说,马克思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解释整个历史发展进程,固然具有一定的道理,但并非就把握了整个社会历史的真相。

引人关注的是,各种一元论历史观大都强调的是种种人性善的力量,而很少直面人性恶的力量,即使康德、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也观察到恶性、恶行在历史上的重大影响,但在他们的一元论直线历史发展模型中,那只是一种非结构性的扰动因素,不足以动摇生产力、理性、道德等等善的、好的力量对于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和决定作用。倒是马基雅维利、孟德威尔、拉罗什富科、萨德等人直面了人性恶的存在,但他们的言说大抵只限于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和文学领域,还没有上升到社会历史哲学的高度。

人性恶的集中体现就是暴力和诈力。暴力、杀戮、肉体伤害和强制,是对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直接伤害、剥夺和控制,会给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恐惧;欺诈、狡计、谎言,是对人的精神、意识、意志的操纵、灌输和塑造,会让人心甘情愿地接受统治和压迫。暴力与诈力、大棒与胡萝卜、刀与花、毒药和蜜糖又是相互强化和放大的,历来是极权专制统治缺一不可的两类大杀器。项羽和范增,一个拥有强大的暴力,一个善于用计,但他们不能结合,结果统统死于兼有暴力和诈力的刘邦之手。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暴力和诈力不仅仅在国家权力的建立和维护、政治斗争和军事战争中起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而且深深地渗入经济和文化生活,决定着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流通和分配,决定着意识形态和精神文化的制造、交流、传播和分享。还是以刘邦为例:他年轻时游手好闲,不像哥哥一样勤治家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嫌弃,等到他做了皇帝,坐拥整个天下,就得意地问刘太公,现在我们兄弟几个谁的产业更大呢?这个例子形象生动地说明,暴力和诈力以及凭借它们而建立起来的政治权力,曾经是比生产力、经济力、科技力、文化力更大的力量,提着脑袋打天下、两把菜刀闹革命、战争和劫掠,比和平勤劳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精神创造活动,能够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更大的例子是,马其顿蛮族征服了希腊,日耳曼蛮族征服了罗马、蒙古族和满族征服了中华帝国、纳粹征服了西欧、苏联征服了东欧并扶植中共征服了中国。当代中国历史学家吴思把这种现象精彩地概括为“血酬定律”,他把暴力冒险、拼命流血获得的报酬称之为血酬,在暴力和权力通吃的社会和时代,这种报酬甚至远远大于劳动的收入、土地的租金和资本的利润。在这里,生产力决定论和经济基础决定论就完全失效了。

从传统蒙昧野蛮时代向现代理性文明时代的转化,关键就是要让暴力和诈力从原则上、基本上退出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让经济生活成为非暴力、非欺诈的过程,让生产力和科学技术以及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和交换,成为经济领域的决定力量;让政治生活成为非暴力、非欺诈的过程,让共和取代独裁,让和平理性的、数人头的政治博弈取代你死我活的、砍人头的权力斗争,让宪政、民主、法治取代极权、专制、权治而成为政治领域的基本规则;让文化生活成为非暴力、非欺诈的过程,让信仰的和平共处、思想的自由竞争、学术的平等交流、道德的多元互补、艺术的百花齐放,成为文化领域的主流和常态。不言而喻的是,在现代理性文明时代和无限的未来时代,人性之恶、暴力和诈力也是不可能彻底根绝的。

上述历史分期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如下的历史分期:远古人性具有原始的丰富和完整,恶性是潜在的和被压抑的,私有制和阶级社会是人性恶的大爆发,人类处于普遍的异化和非人的状况,在坏到极点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像耶稣·基督一样的救世主,那就是恢复和集中了全部人性善的无产阶级,祂发起了最后一次解放全人类的阶级斗争,最终消灭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实现了像天堂一般的共产主义。这种人性学说和历史分期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在逻辑上没有确认善恶二性普适于所有人和人类始终,因此看不到原始人性中存在的粗陋、丑恶和野蛮,也没有看到人性善在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的积累和发展,随之又凭空虚构一个无产阶级救世主拯救了整个人类,并认为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再也没有人性之恶了。

3、以生物性和创造性的实现程度和力量对比为坐标的历史分期

迄今为止,人类整体上仍然以生物性为主、以创造性为辅,生物需要、物质需要仍然是人的第一需要,因此物质财富的占有、分配和消费仍然是人类一切活动的焦点,不管这种占有、分配和消费是以暴力、权力为主导的方式实现的,还是以生产、经营、交换为主导的方式实现的。这当然是一种不能令人满意的状态,因此文艺复兴以来兴起的人文主义思潮,无不呼唤更高的人性水平,启蒙运动开始构想一种以审美、艺术、游戏为主的生活方式,而乌托邦社会主义者则提出了劳动和创造应该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的命题。继承了这些思想遗产的马克思,把受物质需要驱动和支配的人类活动叫做谋生活动,把人们受外在目的规定和驱使而争夺生活必需品的状态叫做必然王国,而把此一时期的人类历史叫做人类史前史,与此同时,他热烈地展望,在未来人类那里,劳动创造活动本身成为人的第一需要,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人的自我实现和自由发展,成为目的本身,人类因此而进入自由王国和真正人的历史。

于是就出现了另一种历史分期: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人类史前史和真正人的历史。

如果马克思的这种分期能够成立的话,其实恰好否定了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简称唯物史观)的普适性,因为唯物史观最多只适用于他所说的必然王国和人类史前史,而适用于自由王国和真正人的历史的应该是另一种历史观,我们不妨称之为历史人本主义(简称人本史观)。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如物质需要、经济必然性、物质生产劳动、物质资料生产、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阶级、国家等等,都只能以另一种比重和另一种方式存在于人本史观之中;正是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生长出人本史观,在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生长出人的发展的必然性,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生长出自由王国。

马克思所展望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最本质的特征其实不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和按需分配,而是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不是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拥有和享受,而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

    抛开本身就不能体现马克思真正意思的、粗陋的“共产主义”概念不论,马克思把人类历史划分为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人类史前史和真正人的历史两个时期的做法能够成立吗?如果说仅仅是要表达以生物性为主要驱动机制和以创造性为主要驱动机制的两个历史时期的区别,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但鉴于自由正是在必然王国中生长起来的而自由王国中也有必然性的作用,鉴于生存竞争时代孕育了人类创造性而自由创造时代包含人类生物性,鉴于“人类史前史”也是人性之善的发展过程而“真正人的历史”也不可能彻底灭绝人性之恶,人们对马克思这种简单的两分,就不能做极端的、一刀两断、截然两分的理解,而应该警惕和消解其中所包含的乌托邦幻想

一部分非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和未来学家也预言“经济奇点”的到来,他们认为,在不远的将来的某一个时点上,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极其丰饶的物质财富,会轻而易举地满足人类的生物需要和物质需要,为争夺生活必需品的生存斗争将成为多余,一直困扰人类的经济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从而成为次要的社会问题,财产拥有民主制度和基本收入制度将会成为现实,绝大多数人无需用大部分时间从事具有谋生性质的“劳动”、“工作”、“职业”,就能够获得足够的生活资料,依照传统经济学的界定,他们将会成为不能甚至无需就业的失业人口,在大量的自由时间里,他们应该和可以做什么呢?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消费娱乐、混吃等死吗?那将会是另一种令人恐怖和绝望的生存状况。只能是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更富有精神内涵和创造性质的事情,也就是马斯洛所说的满足人的高级需要如自我实现需要的事情,这也就是马克思曾经说过的人本身的生产或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在以自我实现、人本身的生产、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主题的历史条件下,的确,社会结构或社会的组织和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等等,必然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哲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概念体系都必须推倒重来。比如所有制或产权制度,如果仅仅是指生产资料的归属,那么在巨大规模、超高科技的物质资料生产领域即所谓“经济领域”,生产资料其实必须并且能够以公有制为主。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所谓经济领域只是人类生活中较小的部分,更大的部分和更广的领域是人本身的生产;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的创造活动、人的个性和才能的自由发展,是最不适合于所谓“公有制和计划模式”的,究竟什么样的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才能适合和促进“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现在的人类其实是无法作出具体规定的,最多只能做一些猜想和推理而已。更有甚者,在“人本身的生产”过程中,我们也无法完全排除恶性竞争的成分和现象,那时候必定还会存在新形式的矛盾和斗争;所有的人都成为天使、人类社会成为天堂,那毕竟只是一种宗教的愿景和幻想,不是基于经验事实和逻辑理性的历史哲学所能够承诺的。

4、以个体性和群体性的实现程度和力量对比为坐标的历史分期

人类历史,如果以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为坐标,可以划分为群体禁锢个体的时代和个体构建群体的时代,人们分别用身份和契约、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奴役压迫和自由平等、极权专制和宪政民主等等概念来描述这两个时代的区别。

马克思喜欢使用黑格尔的三段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此处第二大形态,指的是资本主义,按马克思的划分,是从人的依赖关系到自由个性的过渡阶段,按我们的划分,已经属于个性初步得到自由发展的阶段了。因此,我们认为它不单独构成一个大尺度历史时期,并且不属于群体禁锢个体的时期,而属于个体构建群体的时期。

我们曾经说过,个体性对于群体性而言,从人类历史本身发展的眼光看,具有存在论或本体论的优先性,然而人类史来自于自然史,在其挣脱自然史而进入人类史的过程中,从自然那里继承下来的恶性、生物性、群体性,曾经长时间对于新生的善性、创造性、个体性,具有发生学和力量对比上的优先性。

群体优先于并禁锢个体的时代,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叫做自然血缘关系阶段,这是直接从动物界继承下来的,在这里,个体性、创造性、善性其实是很微弱的,个人还没有剪断与共同体的脐带,并且像牲畜一样依赖于血缘群体。

第二个阶段叫做统治服从关系阶段,这时候人们虽然冲破了血缘关系的束缚,但又进入到由暴力和欺诈建立和运行的权力关系、等级关系的束缚之下,王权制、封建制、奴隶制、农奴制成为基本的社会制度。

个体优先于并建构群体的时代,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叫做形式的自由平等阶段,即在宗教、哲学、法理和文化上宣布了以个人自由和个体权利为轴心建构社会秩序的基本原则,宣布了所有人的自由平等的人权和公民权利,所有人的生命、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也初步建立了与权力垄断经济相反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以及与极权专制权治相反的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但在新社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过去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经济政治势力和文化偏见仍然在发挥作用,资本及其经营管理在经济生活中的特权和优势地位,资本力量和政治法律文化力量的结盟所形成的社会强势地位,使得工人阶级等劳动人民处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上的弱势地位,他们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包括经济上平等交换、参与企业管理和分配、得到公平报酬、获得休息和劳动安全、举行集体谈判和罢工的权利,政治上选举和被选举、集会、游行、示威、组织工会和政党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以及信仰、思想、言论、新闻、出版等精神文化生活的权利),或者被限制,或者因为缺乏实现条件而成为纸面的、虚拟的权利。的确,形式上普遍而实质上只由少数人享有的、特殊的自由民主,正像马克思所尖锐指出的那样,还带有强烈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性质。

第二个阶段叫做实质的自由平等阶段,即所有人不仅在形式上、法律上而且在实质上、实际上享有人权和公民权利;社会不仅宣布每个人的自由平等的权利,而且为实现这些权利准备和提供条件。比如,在政府与公民关系上,不仅要取消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财产、性别、种族、文化程度的限制,而且要实行义务教育、免费或廉价医疗、廉价住房和社会养老,使境遇最差者也免于贫困和恐惧,使他们不会困于赤裸裸的生存而失去自由时间、社会交往空间和精神发展机会,使他们具备时间、兴趣和能力等参与公共生活的客观和主观条件;在资本与劳动关系上,要矫正特定历史条件下资强劳弱、资贵劳贱的倾斜格局,通过企业产权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通过保护劳动者的团结、组织和集体行动权利,通过政府的劳工政策、国家的劳工立法以及整个社会劳工文化的发展,落实和扩大劳动者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从而形成一种实质上自由平等的、公正的劳资关系。马克思的问题不在于指出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狭隘性质和资产阶级民主的专政性质,而在于否定了它们下沉到劳动大众并形成全民自由平等和全民民主的可能性和通道,并主张用无产阶级专政取代资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以人与人的关系为标准划分的三大阶段(人的依赖性——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自由个性),与他的另一个著名的、以物对人的隶属关系为标准划分的三大阶段(原始公有制和血缘氏族社会——私有制和阶级社会——公有制和共产主义社会),大体上是一致和同步的。但后一个三段论实际上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不存在纯粹的群体所有制阶段,也不存在纯粹的个体所有制阶段,而只存在以群体所有制为主、以个体所有制为辅的阶段和以个体所有制为主、以群体所有制为辅的阶段,这也就是上述群体禁锢个体和个体构建群体两阶段论的具体表现。

在自然血缘关系中,以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制为主,以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为辅;在统治服从关系中,大家族、贵族、地方共同体、宗教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占有大部分生产资料以及相当部分劳动者(奴隶、农奴),由小家庭和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制和工商小业主制处于次要和辅助地位。也就是说,在群体禁锢个体的历史阶段,是以群体所有制为主、以个体所有制为辅的阶段。

农奴的解放、工人获得人身自由和劳动力所有权、工商业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和土地要素的自由流转,标志着个体所有制、私有制的普遍发展并在经济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不过,也正因为私有财产基础的急剧扩张,共同体财产、公有财产虽然在结构上、比例上、相对数量上大大下降,但在总量上、绝对数量上却水涨船高,规模惊人。也就是说,在个体建构群体的历史阶段,是以个体所有制为主、以群体所有制为辅的阶段。

可以预见,在人类匮乏和经济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在个体建构群体的较低历史阶段,个体所有制、私有制,尽管会产生严重的贫富分化,但相对于共同所有制、公有制,还是具有经济上以至道德上的优越性,因为私有制产生的贫富分化问题可以通过私有财产的进一步普遍化和社会再分配来有效地缓解,公有制却无法解决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经济效率低下以及公有产权代表蜕变为极权专制力量的问题。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物质财富充分涌流、按需分配得以实现的情况下,在个体建构群体的较高历史阶段,虽然物质生产资料的公有和计划配置是必要的和可能的,但这并不等于在全社会实现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不等于实现所谓共产主义,因为一个比经济领域更为广阔、更为重要、更为根本的生活领域,即人本身的自由全面发展,显然只能适用人格、人性资源、精神(理性、情感、意志)和创造力量等等的个人所有制,只不过那时候的个人,用马克思的话说,不再是孤立的单个人,或狭隘自私的利己主义个人,而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即高度自我现实和高度社会化的、扬弃了利己和利他的对抗性冲突的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会形成最普遍的个体所有制,随之也会形成个人的联合所有制,所谓群体所有制,无非就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个人的联合所有与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其实就是一回事,个人所有制(私有制)与群体所有制(公有制)之间,差别还会存在,但对抗性冲突就被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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