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土豆
过桥土豆

公众号:(还没有注册)

“枫桥经验”是如何产生的?

可贵探索,宝贵经验

公众号:过桥土豆/guoqiaopotato


1962年1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整个反动阶级的专政,必须依靠群众,依靠党。对于反动阶级实行专政,这并不是说把一切反动阶级分子统统消灭掉,而是要改造他们,用适当的方法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新人。”


1962年9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发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提出要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此后,中国大力推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


1962年底至1963年初,中国一些地方开展了整风整社、社会主义教育、小“四清”(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工作。毛泽东对这些地方的做法加以肯定。


1963年2月,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督促各地注意抓阶级斗争以及社会主义教育问题。


1963年3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在全国城市逐步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


1963年5月,毛泽东在杭州召集一部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大区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前十条”强调了农村及城市的阶级斗争形势的严峻性,规定了“四清”运动的任务、政策、方法,“四类分子”(指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不是此次政治运动的斗争重点,所以“前十条”中提出要将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对四类分子采取改造而非逮捕的政策。


1963年9月,中央根据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情况,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后十条”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提出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必须执行的正确方针、政策。此后,中央及地方各级机关分别派出大量工作队,在试点的基础之上,在各地部分县、公社展开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枫桥经验”便是1963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初期,在浙江省宁波专区诸暨县枫桥区产生的依靠群众就地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当时,虽然中央决定对四类分子采取“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许多地方在具体推行中,依然采用定指标、“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的做法。


一九六三年,……领导下,第一批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运动中,遵照毛主席“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发动群众,分清了敌我,充分揭露了四类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当时一部分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激于革命义愤,要求把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都捕起来。针对这种情况,……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学习、大辩论,干部和群众觉悟提高了,认识到依靠自己的力量能够制服敌人、改造敌人,克服了单纯依赖政府法办的思想,克服了简单粗暴的方法,发动和依靠群众,对敌人分类排队,进行教育、评审和说理斗争,并且依靠群众就地进行监督和改造。结果,一个人没有捕,就把这批敌人的大多数制服了。
《高举毛主席树立的枫桥红旗 依靠群众加强专政》 《人民日报》1977年12月21日第2版


1963年6月19日,中共浙江省委(江华任省委第一书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精神,派出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宣传部部长林乎加率省委工作队来到诸暨县枫桥区,会同中共诸暨县委(孙子甫任县委书记),在枫桥区的7个公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


试点开始,当地的一些干部及群众积极分子提出了许多过激要求,要求将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都捕起来。省委工作队针对这一倾向发动枫桥群众开展“武斗好还是文斗好”的大讨论,干部和群众最后形成了“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斗倒敌人,擦亮社员眼睛”的一致看法。


在试点中,7个公社共有67名四类分子被列为重点对象,在针对这些四类分子的斗争会上,干部及群众“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且允许斗争对象申辩,结果未捕一人,便将全部四类分子说服。


随后,浙江省公安厅将枫桥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经验,报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963年10月下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泽东口头汇报了该做法。毛泽东对枫桥区“一个不杀,大部不捉”、通过说理斗争教育说服“四类分子”的做法非常感兴趣,当即指出:“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遵照毛泽东的指示,196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浙江省公安厅蹲点研究并讨论总结,最终形成了署名中共浙江省委工作队和中共诸暨县委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并加批语。


1963年11月22日,毛泽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汪东兴谈话时说:“公安部日常的具体工作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何做群众工作,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做一般性的公安工作。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


至此,枫桥经验宣告正式诞生。


196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发出。该指示提出“应当基本上实行‘一个不杀,大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捉’、依靠群众力量,把绝大多数的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方针。”将枫桥区的经验作为实行这一方针的成功典型加以推广。


这是枫桥经验首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推广。


上述方针的实行,使大多数四类分子都处于群众监督改造之下,而未由政府大规模逮捕。


1964年2月,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中国推广“枫桥经验”。此后,全中国掀起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高潮。


……


今日新闻:



发布于:2021年7月18日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