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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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西藏佛教史|宗喀巴的佛學思想

宗喀巴的佛學思想|修止與修觀|觀的內容

📘學習範疇

法鼓全集|02-02 西藏佛教史
第四章 宗喀巴及其佛學思想
第二節 宗喀巴的佛學思想
修止與修觀
觀的內容


📖文獻筆記

第四章 宗喀巴及其佛學思想

在修觀的方面,宗喀巴是採取了月稱論師的思想。修觀的條件,要在依止三種資糧:

  1. 親近善士,

  2. 聽聞正法,

  3. 如理思惟。

由此資糧而來抉擇了解真實義的正見,引生通達如所有性的毘缽舍那。

以上所舉宗喀巴的思想依據,其作用即為「抉擇了解真實義的正見」;此處所說的真實性、真實義及如所有性,即是諸法的本性、即是空性。

凡夫為何不見諸法的本性、空性,是由染汙的無明煩惱使然,要除去無明煩惱而了解真實義的如所有性,先得將我執排除,無我之後,即是拔出了生死的根本而入於真實義的空性。我執分有人我及法我,所以修觀的步驟是要分別抉擇人無我,再修法無我。我執的生起,是由法我執而生人我執,修斷我執,則應先修人無我,再修法無我。現在先介紹人無我的修法:

(一)人無我的修法——修持者當觀察如下的四事:

  1. 決定所破——吾人乃至熟睡之時,亦有我執堅持不捨,那便叫作俱生我執。吾人當觀此執,執何為我?如何執我?如是審細觀察這個俱生的我執,便可明白,它不是執於身心總體上的假名安立,乃是執假立之我為有自體。這個我,就是我們修持者所當破的法。

  2. 決定二品——人我執的生起,如果是由五蘊假合之身心而得,那麼,吾人自己與五蘊之間,不是同一的,便是相異的,離此一異二品,沒有第三品可得。

  3. 破一品——我與五蘊,若說是一體的,就有三種講不通的毛病:(1)所計之我當成無用。(2)我應成多。(3)我應有生滅。可知我與五蘊並不是一體的東西。

  4. 破異品——如果說所執之我與五蘊是異而非一,那麼,離了五蘊當另有一個我可得;實則,離了五蘊,卻沒有我了。

由以上四點分析觀察,便知吾人的身心上,根本沒有一個實在的俱生之我可執。到此境地,便是初得中觀(非二、非一、非異之真實性)的正見,若是宿世之中曾經習過此一正見,即有重獲所遺珍寶那樣地最極歡喜;若是今生始得此一正見,便有遺失極可愛物那樣地起大恐怖;如果沒有這兩種覺受,那是證明尚未了知人我執的被破,或者未能善加破除這個俱生的我執。

(二)法無我的修法——此當分作有為法及無為法的兩門抉擇,法我之執本無自性:

  1. 有為法無自性——有為法又分三門:

    1. 色法無我:觀察吾人心中堅執為我的身體,究係何物為我身?如何執身為我?若身為我,哪一部分是我?予以分解之後,根本無身可得。可知身體亦無我的。

    2. 心法無我:吾人的心識,剎那變動,究係上午之識是我抑下午之識為我?前念為我抑後念為我?若念念是我,我當多得不可勝數。可知心識之中,亦無實在的我。

    3. 不相應行法無我:例如一年十二個月,乃是假立的分別,並非實有,否則十二個月與一年,應當個別有體;事實上除了十二個月,並無一年的自性可求。

  2. 無為法無自性——如虛空界,有四方及中央,但此虛空方位是假立的名,並無其自性。如說有自性,則應將它分析觀察,虛空與方位,是一是異?若是一,那麼東方空中下雨,其餘各方應皆同時下雨,實則不然;若是異,那麼除了各個方位之外,當另有虛空可得,實則又不然。可知虛空這個無為法是無自性的。

止觀雙運,乃是佛教修持的特色,若僅修止,可得身輕安、心輕安,乃至到了九住心。修畢「心於所緣堅固而住,遠離喜動不寂靜性,乃是獲得正奢摩他,亦是已得第一靜慮(初禪)近分所攝少分定地作意。外道諸仙修世間道,於無所有以下離欲,及修五種神通等,皆須依止此奢摩他。」(《略論》卷六.三七八頁)佛子修此,若不修觀,觀人無我及法無我成就,便同外道修行,不能解脫生死。


📝學習心得

聖嚴法師將宗大師的佛學思想統攝的更扼要,而在四關鍵中,我認為「決定所破」與「破異品」二者值得深入探究。

決定所破——吾人乃至熟睡之時,亦有我執堅持不捨,那便叫作俱生我執。吾人當觀此執,執何為我?如何執我?如是審細觀察這個俱生的我執,便可明白,它不是執於身心總體上的假名安立,乃是執假立之我為有自體。這個我,就是我們修持者所當破的法。

在意識科研中,自我、主觀性也與生存有關:

自我(就是我們自己)似乎是負責感知的「事物」,但其實並非如此。自我也是一種知覺、是受控的幻覺,只是相當特別。從個人身分認同——例如是一個科學家或一個兒子——到擁有身體的體驗,或是單純「身為」一個身體的經驗,自我眾多不同的元素都是貝氏最佳猜測,是演化的產物,目的是讓我們活下去。—《身為自己:人類意識的新科學》

自我的問題與意識的問題息息相關,因為每當有自覺的意識體驗時,很容易假設它們必然發生在某個人身上,不可能存在沒有體驗者的體驗。我們於是陷入了僵局。科學不需要一個內在的自我,但大多數人都頗為確信他們是擁有自我的。此外,許多人相信摒棄自我這個概念會導致混亂、破壞動機並摧毀道德秩序。許多東西都取決於我們是否相信自我的存在,但我們對自我的認識往往是非常糊塗的。—《牛津通識:意識》

而在佛法中,又可細分我念與我執:

我們心中有沒有正確的我念?還是我們心中所有想著我的念頭都是我執?應該不是。所以這時就要區分,在什麼情況下心中現起的我念是我執、什麼情況下心中現起的我念不是我執。對我們而言,這到底區分得出來還是區分不出來?

有這麼一說:要先證得無我,才能夠區分這兩者。但現在麻煩的問題是:如果無法區分這兩種認知,怎麼了解所破?這個地方很卡,也很難。所以為什麼宗大師要特別強調「認識所破」的重要性;在每一本中觀的論著裡面,他都非常強調這一點——必須精準地認識所破,因為破得太過會墮入斷邊,破得不足會墮入常邊。所以認識所破很重要,如果這一點能到位,要破除所破沒有那麼難,難的是我們根本認不清所破的行相為何。—如性法師《釋量論》第二品 課程


破異品——如果說所執之我與五蘊是異而非一,那麼,離了五蘊當另有一個我可得;實則,離了五蘊,卻沒有我了。

自續派以下主張「意識」或「阿賴耶識」是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但輪迴的主體是否與蘊為異呢?如果非與蘊為異,那死後沒有離開蘊體如何輪迴呢?能「取蘊」者是離蘊而存在嗎?與蘊為異是否是執其有自性呢?應成派主張的能夠引發「我念」的所緣——「唯我」與「唯補特伽羅」才是其所緣,是與蘊非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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