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受必悅宬貫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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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KeFeng ’‘(_人) ’‘

我的謊話

(编辑过)

我的謊言通常是隱瞞與延宕。

很少編織有畫面的、目的明確的、充滿惡意的、鼻子真的會變長的謊言。

1

出外工作時,開公司的三噸半。路邊停車,倒車不小心撞到後面的車子。

我下車看了一下,雖不大但有痕跡。很新的車子,擋風玻璃後有隔熱墊、行車記錄器,還有停車證。瞪著行車記錄器,考量了各種可能性,沒有處理這件事,也沒有留下資料。

工作完後,我就離開了。隔一周左右警察找到老闆,老闆打電話來問。我也不隱瞞了,就從實招來。

後來到警察局做了筆錄,警方是以交通事故處理,我跟事主通了一通電話道歉,說造成她的麻煩,再把情況回報給老闆。老闆說他會處理,只是告訴我之後要當下據實回報。

最終我個人完全沒有損失。謊言在哪呢?

就是那個當下我告訴自己:車主看起來很在乎車子,所以我是逃不掉了,但還是有一絲機會能僥倖逃過。其實我是個粗心大意的人,剛學開車時更常擦撞到別人,在路上、或是在停車場。每一次都沒有人跟我計較,大家真的都是好人。

就連警察也沒有譴責的意思。

我自己的車很舊,我從未在意它的外觀。如果我的車被撞了,我絕對不會發現。另一個對自己的謊言。

2

做磁磚學徒時,有個同事,我不喜歡他,他大概也不喜歡我。他年紀比我小,但貼磚經驗比我多,已經有小孩了準備補辦婚禮。

常常抱怨開銷很大、羨慕我無牽無掛。我總是聽不下去,沒什麼搭理過他。因為我知道他日薪比我多,卻總說跟我一樣。

我覺得各人人生自有打算,我現在不花的,以後還是要花。就算不結婚生子、不買房,不花這個錢又與他何干?何況學徒薪水就算有差,也就兩三百塊的差別,比較這個毫無意義。

真正令我生氣的是,他基本也沒說錯什麼。我沒有家累,吃住家裡,賺到錢會給媽媽一半左右,或是都給她管。我不理財,對錢毫無計劃。不知道LikeCoin怎麼兌現,只是全部委託給matters,有什麼意義我也全然不知。覺得錢就買得起紙、筆、書就夠了。我胸無大志。

常常跟這同事起小衝突,有一次我說了謊,打算一次終結有關錢的討論,推說給家裡的薪水是家裡需要的,我說家裡欠了錢。

其實不是,家裡並不需要,還在還房貸是有的,卻與我無關。反而是我學貸還沒繳完、給媽媽的錢也不總是全部,自己也沒存什麼錢。付不起、不想理會自己出去住的麻煩事務。

對這人說謊,也沒什麼,這個謊本身卻讓我覺得很羞恥。因為我需要這個謊言,卻不覺得這能騙過他。我也不需要騙過他。

3

大學的時候,跟女友在她的宿舍一樓交誼廳講話,到了十點非宿舍成員都要離開,管理員就來趕人。

我是外宿,不過之前就有一次摸黑去過她的宿舍,住了一晚。待到十點也不是第一次,管理員總是在十點出來喊聲,我懷疑他沒有驗證的能力,因為我沒有被抓過。

這一次,問到我這邊的時候他問我是不是宿舍的,我說是,他又問房號,我就答女友房號。我答的簡短又快,想不到慘遭洗臉,被斥了一頓:「2開頭的房號都是女宿,想騙誰!」

當天管理員就跟吃炸藥一樣兇,不像平常苟且了事的樣子。我也沒有回嘴,只覺得被拆穿很丟臉。

而且我的確犯過規,進過女宿。再怎麼說他罵我也是應該的。令我難過的是我居然連編造謊言的能力都如此差勁,以為這樣就能騙過他也真是太瞧不起人了。

4

當兵的時候,職務是代理軍械士。軍械、人員出入庫房,都要寫簿冊。武器保養,有保表,大規模移防,有清冊。

軍械遺失是大事件,實務上文件缺失才是軍械士的大事件。這就是國軍的悲哀。

必然要對上的東西,一定要對上,對不上的如果時間允許,要補上。從未知聞有這個文件但它理論上要存在,就是要生出來。

這方面的工作我甚至連自我道德譴責也從未有過,反而覺得讓這些文件名實相符,是應盡的責任。完成工作文件的形式完整,也是一種愉悅。

制度引導的最佳策略為何是說謊造假呢?至今茫然。

5

小學的時候,有一次去逛文具店,鼻子過敏嚴重,滿口袋的衛生紙。後來離開了,什麼也沒買,店員卻抓住我,以為我偷東西。我就掏出一堆衛生紙給他看,口袋都拉出來了。衛生紙團落了一地,有些鼻水黏到她的手,我很在意。後來她放我走了。

我懷恨在心。後來又去,我表面上買了水彩筆還去結帳,但偷偷拿了一瓶廣告顏料。手法比放在口袋更差,我穿了過長的牛仔褲,放在反折裡。

後來我的心情極差,那瓶顏料沒有用過。

6

一樣是小學,游泳課換衣服時發現一副沒有鏡片的眼鏡,不是班上同學的。我也沒交給老師或是游泳池的人,就帶回家。

我那時沒有近視,哥哥也沒有。眼鏡被媽媽發現時,她就問這是哪來的?我不敢說是偷的,甚至我覺得這也不算偷。顧左右而言他,媽媽一看之下心裡明白,想要把事情搞大以逼我說實話,就一個個打給最近來過家裡的客人。

我只回想得起那份煎熬,後來怎麼收尾的我毫無記憶。

7

首次認識到謊言這件事,回到小時候,大約四歲。那天媽媽帶著我去一家寢具店,跟店員似乎認識,是去閒聊的而不是買東西。談話內容我沒有認真聽,突然聽到了媽媽提到我的生日是今天。生日我是知道的,不是那一天,我就說我的生日不是今天。

媽媽當場被揭穿有點尷尬。她是出於什麼目的呢?我不知道,可能是折扣,或者只是閒聊談到。記憶所及這是我第一次認識謊言。

8

好像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小謊,我得承認,的確有更深刻的謊我沒有公布出來,出於連描述都有困難。我曾經長時間認真思考何謂謊言,得出一個荒謬的結論:語言就是造來說謊的,除此之外再無別的目的。

試定義:一段語言,在聽者的意識裡,浮現出的畫面跟言者所構築的不同。構築之謂:言者的經歷或想像組織成語言,或有強調、隱瞞、修飾、潤色、引導等等手段,達到既定的目的。而其中的偏差是言者預期的,那麼這是謊言。
這樣的定義,所言者莫非真話,只是聽到別人耳朵的當下變成了謊言。真假是對極嗎?我覺得不是,最貼近真的為假,至少在論謊言、偽造這方面是這樣。

這個論證原本很長,我把它精簡了。基本上是一大篇廢話,不必太過認真,它一點也不重要。我造出這個結論也是為了安慰自己,既然凡說的都是真話,凡聽到的必是謊言。所以,當我聽到了謊言,代表那個說謊者已經至少騙過了自己;當我聽到了真話,那麼我是第二個被騙的。

這番言論在我自己撒些小謊的時候還是很有幫助的。不過大概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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