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神雕侠侣】郭芙犯错,黄蓉郭靖需要负责吗?
郭芙是郭靖黄蓉的女儿,她做了两件极严重的错事,一是斩了杨过的手臂,二是用毒针误伤小龙女,让小龙女命悬一线。黄蓉在郭芙斩了杨过手臂之后,想到「芙儿断他一臂,他和我郭家更是结下了深仇」,黄蓉的想法里,被害者会向加害者一家报仇;十六年后,黄蓉得悉杨过与郭襄接触,还是认为杨过会「怨恨郭家满门」,再次把郭芙所犯过的错与郭家满门联想在一起。
认为家人也要负责任的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在神雕故事开就登场过。她杀人如麻,仇人死了就杀他家人出气,这个人就是李莫愁。陆展元已经死了,她就把满腔怨愤发在陆展元弟弟陆立鼎一家,想要把陆立鼎一家杀个干净,最后只有程英与陆无双幸存下来。如果陆展元没有家人,她有可能会伍子胥那样把陆展元的尸首挖出来鞭尸。
话说回来,郭芙犯了大错,黄蓉郭靖需要负责吗?如果认为「一人做事一人当」,那需要惩罚的人只有郭芙一人,黄蓉和郭靖最多只能说他们不会教,但不需要为此承受任惩罚。反之,认为「一人犯罪,家属同责」的人,就会把黄蓉和郭靖都怪上,认为他们也要一同受罚。原以为「连坐」是千年前的想法,没想到现代社会也能看到。
8年前的2013年,当时做议员办公室主任的铃木百惠,收到一个求助个案,求助者表示邻居漏水到自己家,管委会的人没有理她,还说她是神经病。说她是神经病的因由不是别的事情,而是她儿子杀人后自杀了。她是「加害人家属」,对于被害人觉得愧疚(就像黄蓉对杨过小龙女一样),同时也被人说是一名「神经病」,她儿子杀过人,她就成了神经病*。我实在不明白家属犯案,就代表家属也有问题吗?如果这个逻辑成立,就表示「加害人家属」没资格谈人权。在崇尚「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法治社会,这想法是很可怕的事。
再细想一下,一个人犯罪,家属要负多少责任?有人认为如果家人有及时关心犯罪者,或许就能避免坏事发生。就是说如果黄蓉郭靖如果有多关心郭芙,杨过或许就不会被斩掉手臂。但如果家长本身就不会教,又不懂如何跟子女沟通,那只是家属本身的问题吗?还是说这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是社会问题,要反思的就不单单是加害者与家属,社会上的不同人都要一起思考如何可以防止更多的悲剧发生,与其把问题怪罪给家属,不如思考怎么可以支援家属。
资料来源:https://www.storm.mg/article/2984994?mode=whole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