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久安的迷思:港区「国安法」的制度效应与其启示

澳門學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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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安法」在澳门的立法时间点远较香港早,但不论本次的修法背景及方向,皆在相当程度上以香港经验为蓝本...去年两篇刊于《日本政治科学期刊》的研究中,正好发现了不论是市民的制度信任、或是反对诉求的压制,皆呈现着相当迥异的样貌...
作者:远东钓鱼郎(尝试以社科方法研究历史的两面不是人)

近期特区政府正就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进行公开咨询,虽然社会上不乏对修法的疑虑,但一般预料「国安法」仍能顺利完成修订。在不论政府官员、议员或社团代表的说法中,皆指出新「国安法」能更有效地防范在国际环境下潜藏的国安隐忧,并同时确保特区在制度环境上的稳定。

虽然新「国安法」的生效似乎就能确保特区的长治久安,但制度的实行却并非一目了然。制度能否收其设计原意之效,需视乎其所引起的社会效应。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效应受多重因素所影响,并不尽然能于制度生效当初所能预见。

换言之,制度的设计与实行,事实上并非直接了当。

就此一关系而言,澳区「国安法」恰好存在着一个可供借镜的案例——香港。虽然「国安法」在澳门的立法时间点远较香港早,但不论本次的修法背景及方向,皆在相当程度上以香港经验为蓝本。而港区「国安法」对香港社会所发挥的制度性效应,与制度原意事实上存在一定落差。

在去年两篇刊于《日本政治科学期刊》(Japanese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的研究中,正好发现了不论是市民的制度信任、或是反对诉求的压制,皆呈现着相当迥异的样貌。虽然香港与澳门在制度形成的脉络上存在着相当差异,但藉由香港的案例,我们或可以窥见新澳门「国安法」所发挥的影响到底为何。

效应一:行动消失后的图像

「国安法」的首要目标,固然是压制对特区政府及国家而言,能对其造成威胁的诉求及行动。透过大幅提高发表特定言论、或是进行动员的成本,「国安法」通过其强制力,从而发挥稳定政体的功能。

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前,不论受访者的政治立场为亲建制或非建制,「派糖」对受试者而言皆未能起显著作用(Image: IG@jdeebeat)

虽然强制力能够打击「具体可见」的集体行动,但反对诉求是否亦随之消失?来自香港、日本及韩国的三地学者,于港区「国安法」实施前后进行了一次联合实验(Conjoint Experiment),以分析其是否明显地影响了香港大众对于「五大诉求」的政治态度

研究中设计了不同的政策方案,内里包括政府对各个诉求的假设性回应,以及惠民性的财政措施(如澳门实施的现金分享),以观察公众对于诉求态度的强度,以及到底政治诉求是否能通过经济手段平息。

研究发现,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前,不论受访者的政治立场为亲建制或非建制,「派糖」对受试者而言皆未能起显著作用。在政治诉求上,非建制派(包括本土派及泛民主派)对五大诉求的态度,主要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及普选两种诉求的支持为主。有趣的是,即使是政治立场偏向建制派的受试者,其对于上述两项诉求亦无明显排斥。

那么,「国安法」的实施是否能有效压制对于「五大诉求」的支持?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的调查中,不论是非建制派或是建制派的受试者,其对于财政政策以及「五大诉求」的支持程度,皆与前「国安法」的调查类似,但两方亦同时出现了一种「温和化」的趋势,亦即非建制派对诉求的支持程度有一定减弱,而建制派亦对处理示威者的方式有一定软化。

换言之,在「国安法」实施后,香港大众的政治偏好,与「前国安法」时期存在着类似的趋势。

效应二:两极化的制度信任

而「国安法」另一种制度效应,便是由于制度上的不确定性及后果,使得公众对于「国安法」本身,甚至体制本身的信任程度,出现更为严重的分歧。

被「纳入」的群体自然对制度抱有更高的信任程度,而进一步被边缘化的群体,对制度亦随之抱有更高程度的怀疑(Image: IG@jdeebeat)

从澳区「国安法」修法的咨询过程中,我们便可以看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部份意见认为新「国安法」有助稳定澳门的政治环境,但另一部份意见则认为「国安法」将损害市民的权利及自由。

换言之,在制度发挥稳定政体作用的同时,其亦强化了既存体制能纳入「谁」,以及排除「谁」的制度性偏好。被「纳入」的群体自然对制度抱有更高的信任程度,而进一步被边缘化的群体,对制度亦随之抱有更高程度的怀疑。

在台湾团队所进行的另一项港区「国安法」研究中,他们考察了在「国安法」实施前后,香港市民对于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不同机构的信任程度变化。研究发现,在「国安法」生效后,政治立场亲建制的受访者,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有一定程度增长;反之,非建制派的受访者则进一步减少了其对中央政府的信任。

而受访者的信任程度,亦进一步受到「制度效应预期」的影响。不论政治立场为何,当受访者预期「国安法」能够有效地压制抗议动员时,其对制度的信任程度愈会上升。在当预期制度并无法有效打击动员时,其对制度信任的程度亦会随之降低。

而在本地制度的层面上,除了出现了上述的两极化趋势外,不同制度间亦存在着一定的歧异性。相比起行政机关而言,非建制派的受访者对于法院及立法会等监察机关,仍保持着较高的信任程度。换言之,制度信任随了依循既有的政治光谱分布外,亦攸关对于不同制度的既存信念。

意料之外(内)

必须注意的是,香港与澳门的关键差异,使得我们并无法直接把香港经验照单全收。首先,修改「国安法」在澳门的源起,并非如香港一般,为平息大型抗议运动的余波而出现。

而澳门社会在政治光谱上的分布,亦不如香港般壁垒分明。相比起港区「国安法」可预见的效用,新澳区「国安法」有相当大的机会将处于「立而不用」的状况。

但透过考察香港的经验,我们得以预见一旦制度生效后,到底将发挥何种效应,以及达成何种政治效果;而当出现非预期的后果之时,又是起源于什么样的背景。

#文章篇数:1️⃣3️⃣5️⃣

*本文亦同时刊登于新一期《论尽媒体》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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