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不再視女人為敵

佩索阿的Shasha
·
·
IPFS
·
2019年讀《第二性》的記錄,一些我對女性主義認知的一些基本觀點

我:英語裡有沒有和bitch對應的形容男人的詞呢?
友:有的,son of a bitch

bitch在英語裡原是“老母狗”的意思(不得不佩服“婊子配狗,天長地久”這句話的原創者)。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針對女性的詞。對它產生疑問,是因為反思文化中對男女放蕩行為的評價,似乎對女性來的尤為苛刻,除了“姦夫淫婦”這一組詞,“婊子”、“賤貨”似乎都是針對女性(也許是我的詞庫有限),感覺英語裡也是一樣。

女人真的背負了人的原罪,就是更低級、更缺少道德嗎?解釋應該是:因為政權、教權、話語權統統掌握在男人手裡,成了被統治、壓榨的對象。

在《第二性》成書年代(1949年),女權主義剛興起不久,大部分婦女還是家庭主婦,沒有獨立工作。女人在各個層面上看,都屬於次於男人的下等人,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當時女性的地位。在公共領域的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女性幾乎沒有任何貢獻;宗教上,基督教明確的說女人是軟弱的、需要男人保護的,在聖經裡更是強調女人必須服從男人:“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哲學上,很多哲學家如亞里士多德、阿奎納、黑格爾等都認為女人是被動的,男人是主動的,是世界的主角;生理上,很長時間以來西方醫學界以為精子是嬰兒的唯一成因,是生命得以延續的原因,女人不過是一個類似培養皿的工具;心理學家則認為女人容易歇斯底里,精神不穩定,表明女性是殘缺的。種種觀念,構成社會對女性的歧視。

書裡提到的另一個問題:自古以來男人就如今天一樣,比女人有更強的性慾,追求女人,拜倒在女人的魅力之下,但是為什麼女人沒有反過來成為男人的主宰?反而被男人奴役?因為在需要靠力氣、靠武力的年代,女人屬於弱勢,成為了“財產”和“奴隸”,奴隸無法反抗主人,因為需要主人的供養,只能按照主人所需交出一切。

女性的生存狀況,一言以蔽之就是“整體中的他者”。在一個社會中,男人往往體現主體性和超越性(有點類似於主觀能動性,主動做出改變的願望和能力),他們是一家之主,負責掙錢養家、保護家庭成員和財產;女人則依附於男人生活,是客體。男孩在成長過程中的幾個階段,都不斷被強化其主體性,例如,社會和父母會灌輸男人應自立的觀念,此外,男性的生殖器在體外,是可見、可控的,在早期的性經驗中生殖器充當客體,幫助男人意識到自己的主體性和超越性。與之相反的,女性沒有機會形成主體的意識,反而被教育要討好,拴牢一個男人。女人的客體性體現在,她將自己視為一個被動的物,通過男人的眼光看自己,以男人的標準衡量自己,期望被注視、被看見、被愛、被珍視——如若得不到這些,就喪失自信,陷入悲慘的境地;她不提出自己對生活的要求和品味,跟隨男人和主流社會的要求,在性生活上,也不會把自己的性滿足放在第一位,甚至自己生活的意義,都是有男人賦予的。這是女人之所為“他者”。

“整體”是說,女人不像“工人階級”或“黑人”成為一個統一對外的階級或團體。女人首先是與一個男人組成最親密的關係。在這個關係中,雖然她是被支配、被統治的,但女人無法像工人階級一樣進行徹底的反抗和對立,對男人她往往有一種矛盾的感情,依賴,因為他是經濟來源;渴望關注,因為他是她的主體;失望,因為女人的期望中往往男人是完美無缺的(文中說女人看不到伴侶身上的偶然性),把男人當作“神”,隨著時間的繼續會看到其不足,因而生出失望;怨恨,因為女人不提自己的要求,但實際她內心深處是有願望的,當這些願望長時間不被滿足(例如沒有性滿足),她會生出怨恨。

婚姻對女人是一個美好的陷阱。女人實際是出賣自己的身體獲得長期飯票。波伏娃甚至把婚姻中的女性跟妓女進行比較。有時,婚姻中的婦女反而更加可憐。比如,結婚前的性可以說一種娛樂,婚後則變成了一種義務;比如,家庭婦女必須進行的家務勞動,其工作成果只能維持很短的時間,就會被破壞,然後周而復始,好像西西弗斯,沒有結束的時候(此處注意時代背景)。

因為女人是寄生、附屬的,所以她必須想盡一切辦法留住丈夫。並且,本質上,妻子離不開丈夫,而丈夫可以更輕易的離棄妻子:

她通過變成獵物來獲取,她通過退讓解放自己;她放棄了世界的同時,卻想征服一個世界。

“抓住丈夫”是一門藝術,“留住”丈夫是一門職業,需要運用很多手腕。

妻子把丈夫留在身邊幾個小時,因為感到無聊,就會刁難他,壓抑他;但說到底,他沒有她比她沒有他會容易些;如果他離開她,她的生活會毀掉。重大的不同在於,附屬性在女人身上已經內化了,即使當她以表面上的自由行動時,她其實是奴隸;而男人本質上是自主的,他只是從外邊被縛住。如果他感到他是受害者,是因為他承受的負擔更為明顯:女人像一個寄生者那樣靠他供養;而一個寄生者不是一個獲勝的主人。

由於妻子更不能承受分開,因此婚姻裡的嫉妒是女人的一大難題:

在拉加什醫生的著作《嫉妒的性質和形式》中提出的觀察結果就是這樣;女人把陰莖看做某種屬於她的快感的儲備,她表現得非常吝嗇,就像對待藏在壁櫥裡的罐頭,如果男人把這些罐頭給了女鄰居,對她來說什麼也不再剩下;她仔細檢查他的內褲,看看他是否浪費了寶貴的精液。茹昂多在《丈夫紀事》中指出這種“合法妻子每天進行的檢查,她窺伺你的襯衫和你的睡眠,想抓住醜行的痕跡”。男人則無須徵求她的意見,便可在她身上滿足自己的慾望。

對於婚姻的長期持續,波伏娃也非常的悲觀,認為即便兩人沒有互生怨恨,也難以逃過“厭倦”。如此看來,也許正是因為她對於傳統婚姻有如此多負面的看法,她才決定與薩特進入開放式婚姻,兩人相伴多年,同時各自有不同的性伴侶。雖然有人說波伏娃晚年的日記裡看,這段關係裡實際也充滿了苦毒和嫉妒,但是誰又能知道若她選擇了普通的婚姻生活,是否會更幸福呢?

我反复想著波伏娃書裡的名言,“女人不是生來的,而是成為的”。這本書剖析了女人的各個階段,女人的成長過程都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影響,同時向女人指出,女人的遭遇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可改變的。女人在種種預先存在的境遇下成為一個女性。波伏娃引用薩特的哲學觀點裡的一點叫做“自欺”,與之相應的,不自欺意味著接納自己的處境並做出行動,掌握自己的主體性。

在薩特看來,只要我們認為自己是被種族、階級、民族、歷史、工作、家庭、遺傳、童年影響、事件,甚至是潛藏在我們聲稱自己無法控制的潛意識中的內驅力所造就的時候,我們就是在自欺。當然,這些全都不是在說,我是在一個完全開放的領域或虛空中做選擇。我總是處於某種預先存在的“境遇”中,為了擺脫這種處境,我必須行動。我確實需要這些“處境”,或者說是薩特所謂的“事實性”(facticity),才能做出充滿意義的行動。

波伏娃在那個時代提出女性面對的問題,如今稍有變化,比如大部分女性可以通過受教育找到一份工作,實現經濟獨立,女人與社會的接觸也與過去相比廣泛的多,也很少有人再傳遞“女人的人生的幸福取決於嫁什麼人”這種觀念。那麼,女性有沒有擺脫“客體”的地位呢?在她的生活裡有沒有體現“主體性”和“超越性”呢?私以為這比討論社會對女人是否有歧視更重要。我認為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在社會整體思潮變化遲緩的時候,女人只能自己不斷提醒自己,堅持自己的主體性。但也不是說女人要完全與男人相同,做同樣的事情,女性主義在我看來,不是求完全對等,而是爭取每個女人自由成長、發揮自己所長、獲得最大幸福的空間。克爾凱郭爾寫女人:“做女人多麼不幸啊,然而,做女人最糟糕的不幸,說到底,是不了解這是一種不幸”。當女人享受男人殷勤的恭維的時候(在國內“美女”用的有點噁心了吧,最近改成小姐姐還蠻不錯的),潛意識已經把“自己是被人評價的客體”這個事情認下來了。帶著覺知去聽,會不一樣。

我認為女人原是比男人更高級、更純粹的物種。但因種種原因落於被支配,被指責的地位。比如出軌的丈夫被原諒,小三被罵到死這種情況。女人往往仇恨女人,防備女人。但看不到她身邊的男人才是罪魁禍首。這種對個人小三強烈的仇恨,我認為是一種全社會共同培養出來的,其實不一定是個體獨立產生的感受。心理學上有個詞叫“情景記憶”(episodic memory),是人看到的事件(包括電視劇)、經歷的事情和當時的感情會在腦子裡存儲起來,以後觸碰某個開關後,會打開相應感情的開關(例子比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我認為對小三的仇視是這麼積累起來的。每一次看到電視裡的出軌,女主多麼悲痛欲絕,然後你共情,也悲痛、也仇視小三。如果電視劇裡演的是女主扇男人一巴掌然後決絕走開,不顯示任何悲傷,說不定社會的仇恨值就都轉移到男人身上了。但是抱歉,大部分導演都是男人。

所以我決定不再仇視女人。最後,祝各位小姐姐清醒且幸福吧。


CC BY-NC-ND 4.0 授權

喜歡我的作品嗎?別忘了給予支持與讚賞,讓我知道在創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續這份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