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款App,能幫女性奪回墮胎權嗎?
幾天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羅伊訴韋德案”的判決,宣布“憲法不賦予墮胎的權利”,允許各州自行決定墮胎是否合法。此舉引發了全球性的文化“地震”:美國總統拜登稱“這一裁決令美國倒退150年”,美國民眾接連上街抗議,英國、法國領導人都公開表示批評。
自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任命三名保守派大法官以來,加上保守主義風潮上漲多年,今年五月更有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判決書草案的“洩露”——“羅伊訴韋德案”被推翻,明眼人都知只是“時間問題”。
表面上爭的是墮胎的權利,但“羅伊訴韋德案”早已超越了健康、女權的範圍,成為美國憲法、法律、道德和政治上的“生死命題”,更是年內美國中期選舉背景下,反對墮胎權的共和黨和支持墮胎權的民主黨博弈的核心。
美國女性最關心的問題,從生理期追踪應用Stardust的“火爆”體現出來。該應用一度飆升至美國Apple App Store榜首,並承諾加密用戶數據,不會上交給政府。
墮胎權翻轉
“羅伊訴韋德案”被推翻,首先影響的是育齡女性。
由共和黨把持的“紅州”,已經全面禁止墮胎,並相繼籌劃立法,禁止本州女性去其他州墮胎;而民主黨把持的“藍州”,既不能保證未來聯邦層面不會發布全面禁止墮胎的法令,還有可能因此背上和其他州的官司。
對於育齡女性來說,墮胎的法律風險已經大大提高,而墮胎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健康風險,那麼,利用科技手段如Stardust、Clue之類的軟件應用,來觀察和記錄自己的生理週期、懷孕日期,就變得非常合理和可靠了。
除了下載追踪應用,女性也在大量囤積緊急避孕藥。美國的CVS和Rite Aid Corp藥店,本週一宣布限制購買,每人最多買三片,以確保能持續供應。
同時,能夠長期避孕的宮內節育器的需求也在激增,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正在網上預約購買。
其次,對已經懷孕的女性來說,生育或流產的過程變得艱難起來。 《柳葉刀》的一篇社論曾指出,全球每年有約1.2億次意外懷孕發生,其中五分之三以流產告終,而只要使用醫學推薦的方法、並由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完成,墮胎大概率安全。
墮胎權在多個州被禁止後,患者是否可以流產、何種情況下適合流產,以及如何定義墮胎和流產的區別,都變得不再“大概率安全”了。在德克薩斯州,“幫助墮胎”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醫生根本不敢做出“跨越雷池”的建議。
“紅州”如密西西比州、德克薩斯州的墮胎群體,不得不跨州尋求幫助。其接受護理的平均距離,從25英里增加到125英里。這些人往往是少數族裔等邊緣群體,並不富裕。
另外,保險公司和診所也受到影響。前者要研究法律程序,幫助孕婦跨州進行墮胎手術,還得讓雇主和公益團體去面對更高的僱傭成本問題和後勤保障。診所和醫生面對更多的臨床困境,例如在“子宮切開術”和“排空墮胎手術”之間如何抉擇——前者不會觸發“墮胎權”禁令,但會增加患者並發症風險。
數據迫害
美國女性對墮胎的需求很高。有三分之一經歷過廣義上的“墮胎”,包括使用墮胎藥。
這部分需求,雖然科技公司提供的生理期追踪應用,提供了一部分解決方案,但也隱含了很高的風險。應用中關於生理期、懷孕期、激素波動等數據,如今都可以用來起訴打算墮胎的女性。那些有“墮胎賞金”的州,還能用這些數據搞政治迫害。
德克薩斯州去年通過一項法律,任何公民成功起訴懷孕六個星期並打算墮胎的女性、醫療工作者或者任何幫助墮胎的人,都可以拿到至少1萬美元的賞金。其他“紅州”也有模仿的想法。
這種情況下,Stardust“火爆”是有道理的。因為創始人大張旗鼓地表示,該應用使用了加密手段,數據不受政府控制。根據Sensor Tower的數據,6月24日“羅伊訴韋德案”被顛覆當天,Stardust達到13萬5千次新安裝量,比前一天安裝量增加4400%。第二天,又增加20萬次安裝,排位從應用商店的第119名升至第1名。
人們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類似的身體數據記錄應用,之前都有和第三方追踪公司、分析公司共享數據的“前科”。去年,一款名為Flo的應用違反了隱私政策,需要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達成和解。另一款名為Glow的應用,因暴露女性醫療信息,與加利福尼亞州達成和解。
然而Stardust的加密到底是否靠譜,目前還沒有確切的證據。其官方介紹中,已經刪去“端對端加密”的字樣——此前大肆宣揚的就是這一點。
可怕的是,不僅僅是生理期追踪應用,瀏覽器、搜索歷史、電子郵件、短信、日誌,以及其他每天都需要打開的商業應用,都可能暴露用戶的生理數據。最高法院的裁決,急劇放大了用戶隱私暴露的擔憂。
The Register近日聯繫了亞馬遜、微軟、谷歌、Meta和推特,詢問“貴公司會做什麼來確保收集的數據不會被用來起訴尋求墮胎的女性,以及提供墮胎支持的個人或組織?”這些科技巨頭暫時沒有回應。
人權從何處開始
墮胎權重要、敏感,因為它牽扯到的是權利如何推導的法理問題。
此前,一份疑似由最高法院薩姆埃爾·阿利託大法官(Alito)撰寫的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密西西比15週墮胎案)判決書草案全文在網上曝光。鐵桿保守派阿利托,直接抨擊了“羅伊訴韋德案”,稱其一開始就犯下了“嚴重荒謬的錯誤”。
他的意見是,墮胎權既不是憲法規定的權利,也不是存在於美國社會歷史上根深蒂固的權利,最高法院根本沒道理“立法”。換句話說,這屬於“原旨主義”看法——最高法院只能作憲法、法律的解讀和詮釋,不是立法者。
而1973年的激進判決,當時的最高法院是通過判例來立法的——直接宣布墮胎權全美合法。判決也留下了難以彌合的“口子”,沒有將墮胎權視為基本權利從而給予完整的憲法保護,而是用本身就充滿爭議的隱私權作為墮胎權的支撐理論。這個做法非常“能動主義”。
不過,並不是保守派法官全都喜歡“原旨主義”,自由派法官就喜歡“能動主義”,大家還是按照自己的價值觀來,需要原旨就原旨,需要能動就能動,反复橫跳。
1973年“羅伊訴韋德案”宣告墮胎權全美合法之後,墮胎問題得以“擴大化”,從健康衛生問題,變成了憲法和政治問題。 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平權風潮中,美國最高法院的自由派發揮出的能動性是非常驚人的。同時,反墮胎勢力也從地方走向全國,從很少一部分天主教擴大到福音派基督教、社會保守派中間。
由於當年的墮胎權利源自“隱私權”,前者遭到禁止,也意味著一系列隱私權連帶著也不那麼“穩定”了。包括關聯的同性婚姻權利、避孕權,都變得岌岌可危。
人們更多考慮墮胎權的權屬問題。女性的(懷孕的)身體,到底是屬於自己,還是屬於國家/社會等公共領域,不同國家、地區、文化,都有不同的解釋。同時,胎兒的身體又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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