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
取了這麼個標題,但卻並非想討論「討厭」這個詞。單看詞義,不過是“惹人嫌惡”,是個最為普通不過的個人主觀感受。
只是引起這個主觀感受的背後原因,卻常常令我感到意味深長,值得探究。
應當是個各方面都與我相悖的原因。
若討厭的對像是人——
就我自身來說,我自小性格溫良,言語更是平和,從未與人起過爭執(我媽除外)。因此極少會產生「討厭」某人的情緒。加之少有幸遇見不少好的老師,其中一位曾教導我們「表達的規範」。如,課堂上發言,談及對某事物的理解,由於個體差異極大,因此她認為我們在闡述自身觀點之時,都應於句首加上三個字——“我覺得”。我不知道這位老師的小規矩在別的同學身上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但它在那時的我意義極大,令我日夜未敢忘。
似乎這事與「討厭」無關,但其主旨是一致:你喜歡什麼,喜歡誰,討厭什麼,討厭誰,都顯然是過於主觀的情感。人人都該明白個體差異的存在,因此人人在表達自己的同時,我認為都該持保守中正的態度。
也許是因自身性情委婉,也許也是曾經的老師帶來的潛移默化的影響,字典裡的很多貶義形容詞,我從來都沒有說出口過,許多字眼在我看來,程度太過,其惡劣程度太深重。語言能殺人,很多人卻不懂。
隨便說幾個,比如,討厭,蠢,醜,自私等。
你說,這個人好醜。
我聽到會深感不適,也許會回答,只是有些不太好看。
你說,你這人怎麼這麼自私。
我會替此人深感委屈,因為人人都會有自我之時,說話的這人也許在我心裡的自私程度遠超萬倍,只不過我從來沒提過而已。而如今即便聽到,我卻依然無法開口將這個詞還給他。
在有些人看來,以上對話中的「你」與「我」二者無甚區別,甚至「我」更顯得迂腐、偽善。
但像「我」這樣的表達方式,我深以為然。
我曾經一直覺得這是個人個性及說話方式的差異,沒有深想過。
直到有一次,加了一個當時正在玩的一個遊戲的群,裡面都是比我小五、六、七歲的小年輕。某次,不知為何有個女生提起瞭如今很紅的一位男明星,我正巧看到這個話題,於是插了一句:我還蠻喜歡他。這個女生的回答令我始料未及,她說,姊姊你竟然喜歡他?我很討厭他。
說實話,這句話給了我極大的震撼,從而引發我的好奇與長久的深思。我當然不會因為這句話而對這個女生網友產生反感,就如我無法理解,一個與你風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著、一輩子沒見過一回沒說過一句話的人,為什麼會被你這個從未接觸過的人用「討厭」如此嚴重的詞彙提及。
是的,這些字在我眼裡稱得上嚴重,程度太過。太過,即是偏頗、極端。
他是怎麼傷害了你,你才會覺得他討厭。
若是加以兩極切換,同等程度的表達是否可以說是「愛」。
我不懂你為何討厭一個陌生人,自然,你若說你愛這個陌生人,我也無法理解。
「喜歡」、「不喜歡」這類才是我認為中肯的表達。
我喜歡/不喜歡他的聲音。
我喜歡/不喜歡他的皮囊。
談論的都是他的表象,用以形容的詞語也自然該淺薄。 。
程度低淺,情緒委婉。
這不應該是個體間正確的距離感麼。
自然,若是個打過你罵過你的人,你討厭他,也並無不妥。我所強調的差異不過是其嚴重性。
一貫直來直去的敞亮性格,或許會對我以上論述嗤之以鼻…
但我深以為中庸才是處世之道。
方才說的是人,現若問我有什麼討厭的東西。
我討厭蟲,蟑螂蜘蛛臭蟲最甚。
但這已是我最強烈的表達。
就連下雨天,我也只敢說不喜歡下雨天,因為有那麼多人喜歡浪漫的細雨綿綿。
連松露,我也只能說不喜歡吃松露,因為太多人視其為不可多得的鮮美山珍。
也許是因為我對這世間人事都過於敬畏,抑或是我過於高看了自己隨意一句表達給他人帶來的影響。
回到最開始,要探究引起表達「討厭」的人的背後原因,其實很難,我只能用排除法,排除如我這樣的人,難以說出「討厭」的原因,反之,則是答案吧。
那麼答案也許很簡單,樂於這樣表達的人,定然不如我這般害怕打破平衡,不如我這麼謹小慎微、追求平穩罷了。
縱觀我這寥寥一千多字,已能找到多處諸如「我認為」、「在我眼裡」……此類表達。可以說我害怕犯錯,也可以說,我始終相信鍾情於文字的人更應該明白,一個人的文字與語言,都只代表自身愚見,即主觀感受。但我喜歡談論客觀,我甚至滿足於埋藏真實主觀意願,從而可與他人建立穩固的「就事論事」、「不情緒化」的長久締結關係。我的人以及文字都並非憤世嫉俗,我的人以及文字都不熱衷於口誅筆伐。我有時愛我的小心翼翼。 Love是否一直存在我不太在意,但我需要Peace來安頓我的心。
喜歡我的作品嗎?別忘了給予支持與讚賞,讓我知道在創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續這份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