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闻策展:初选案VS特首选举违反选举条例案
作者案:今天Matters很有问题。不但@功能失灵,连一向用得顺当的中文输入法在编辑器中使用都次序大兜乱。逼着要在Ms Word完成文章,烦请官方尽快处理。
前言
本期策展四篇由香港法庭媒体「法庭线The Witness」的报导。四篇报导有关于两场在香港的选举。一场是2020年立法会选举(及后当局以疫情为由延期一年);另一长则是今年的特首换届一人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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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20年立法会选举民主派初选案
47人案-消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示不设陪审团-由-3-指定法官审理
47人案-29人拟认罪-18人拟不认罪-区诺轩-赵家贤致歉-刘頴匡-案情系历史印记
民主派初选案牵涉四十七名被捕者。包括前大学副教授、前立法会议员、前区议员,以及公会成员。大部分人不获保释。他们自从去年二月底被捕遭还押,到今年八九月才提堂审理。在审理之前已失去自由达一年半。审理过程之所以能得到媒体报导,全赖那些失去自由的被捕者仍然尽每一分力争取应有的法律权益。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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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今年的特首选举违反选举条例案
今年特首选举与往年大不相同。经完善后的选举一大特色就是等额选举,即只有一个候选人「竞逐」一个席位。在此情况下根本无须什么选举工程候选人都定会当选。不过今年新上任的特首在选举工程上也十分努力,令香港民众在苦闷的疫情生活中增添不少欢乐。可惜在没有竞争兼资源应该很充足的情况下,选举过程仍然摆了乌龙,迟交了三份提名人的资料副本。于是便违反了选举条例。以下就是相关的法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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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上述事件之疑惑
关于违反选举条例的按键,特首向法庭申请豁免刑责,法庭已接纳其申请。根据上述报导,理由如下:
「李家超一方向法庭解释,指其竞选团队当时在两个不同地点办公,导致无法即时及直接沟通;因特首选举延误等原因,导致工作时间紧迫;团队人手短缺,只有4 名全职员工,而支持同意书的名单,是由1 名义工及1 名实习生负责整理;及当时要在12 天内上载900 多份支持同意书等,工作负担繁重。
法庭接纳以上解释,认为李不是刻意无视法律要求,故批准豁免刑责。 」
我的疑问是,倘若这次涉案的是民主派候选人,法庭是否按照同一准则判案?
另外,香港各级选举,规则一向有利于亲政权一方的候选人。民主派根据本身就对他们不利的现有规则,试图透过初选活动了解民意,派胜算较高的候选人参选,以提高胜选机会,请问何罪之有?是否整套法律逻辑就是只能我赢,你赢就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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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做些什么
阅读香港新闻需要一颗异常强大的心脏。一颗被巨大的手时不时大力拧一下痛得眼泪直流之后,仍然能跳动如常的心脏。心不能白痛,明明有办法离开香港获得庇护的人却留下来受苦,他们的苦也不能白受。身处黑暗艰难的时代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本篇无法给出答案。只能提出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
身处海外的香港人,除了努力适应新生活之外,有没有想过还能为目下的香港做些什么?毕竟活在比较自由的国度,是否每年出席一两次游行示威就足够?你们为保育香港文化,保存今日的香港时事作为他日的香港历史,又能做些什么?你在自己工作、学习的岗位又能做些什么,提高其他人对香港现况的关注?相信以上问题有助于真正关心香港的海外香港人找到自己能做的事情。
不论海外抑或本地香港人,眼见媒体倒下,政治犯入狱,我们能做些什么来支持秉持报导真相的独立记者或专题报导团队呢?倘若身边有因环境黑暗而落入孤单无助的青少年,或身处场内的朋友,我们又能做些什么来保护和支援他们呢?
希望和绝望同为虚妄。唯有行动才会带来改变的力量。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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