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歸來,徹夜無眠(含舉報郵件)
(原文發佈於2018年9月13日)
現在是凌晨4點半,我還是無法入睡。
今天下午,我在北大勺園5甲204會議室度過了3個小時。期間我我多次渾身發抖,不得不用力喘氣呼吸,不時喝水努力平復,然後握緊我閨蜜林哼哼的手。
我的對面坐著4位北大的老師,而我經過了十分鐘的拉鋸才爭取到我閨蜜被允許在我身邊陪伴我。
校方7號通知我來校面談,10號郵件告知我時間地點,定在了12號周三下午,是工作日,為此我曠掉了自己部門的會,我閨蜜林哼哼也放下工作過來陪我。由於學校說的是“面談”,我這個受害者本人又完全同意我閨蜜知情,所以我特地找她陪同我,不曾料到會被阻撓。我們沒有想到,在進門的時候她就立刻被攔下,我介紹了這是陪我來的閨蜜之後,她依然被要求離開會議室,說談話只能我一個人在場。
這是“面談”,並不是提審。我不明白閨蜜親屬不能陪伴的原因,以及各位老師既然是在處理性騷擾舉報,能否為受害者的心理壓力考慮一二。對方堅持要求我閨蜜離開,要我一個人到他們四人的對面去。我拒絕接受。
我們就僵持在門口,我清楚地表達了我需要閨蜜陪伴的原因,並表示需要他們給我一個讓我信服的只能我一個人在場的理由。爭執不下好久,我一直站著,情緒激動,已經渾身發抖。這時對方鬆口,讓我先坐下,讓我閨蜜也先在我旁邊坐下安撫我。事實證明我當時的堅持是對的,如果沒有她在,我真的不知道能否撐完這場談話。
坐下來第一件事就是,校方拿出一份保證書要求我簽署。保證書上要求,對本次談話的內容不錄音、不在網上公開。
當我,一個受害者,在受到北大教師性騷擾之後,由於自己沒有事發的當場錄音錄像而備受質疑、難以舉證的時候,北大居然要求我簽署在與校方溝通過程中不錄音的保證書,我真的感到無力。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在這次面談過程中發生了我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我想報警也好,想向上級單位舉報也好,我沒有錄音,就重蹈了我沒有證據的覆轍。對於一個正深刻吃著這個虧的人來說,我不能理解學校在處理性騷擾舉報時對受害者提出這樣的要求,這樣明目張膽地剝奪我的安全保障。
我自然需要他們給我理由。校方的說法是,在網上公開的話會對學校的調查過程造成影響。我問,調查不是應該以證據為依據以事實為導向,為什麼公開透明化就會對貴校的調查造成影響?對方說了各種站不住的邏輯,亂到我都沒法在這寫清楚。
我說了好多條我的意見。首先,性騷擾這件事情是具有公共危害性的,舉報性騷擾能否得到校方合理有效的處理,也是關係著公眾尤其是北大學生的權益,我不能理解為什麼要求我不得公開。第二,公眾監督有一個好處,一方面是化壓力為動力,另一方面,如果校方在處理過程中出現不足或遇到難題,也可以從大眾反饋中得到糾正或者建議。
我們又一次陷入僵持。校方的意思很明確,談話前先簽保證書。他們說,如果我沒有對北大的信任,那麼這個談話很難進行。我閨蜜直接問,如果我們不簽,就不會告知我們本來要告知的內容了是嗎?對方說並不是就不說了,而是會比較慎重,云云。
我實在需要獲知北大對我的舉報的調查和處理情況,所以我妥協了。簽字之後,我們正式進入“面談”。
以上就是今天下午的開場,可以說舉報人/受害者是沒有尊嚴的,我多次感到被冒犯,以及深感專門負責處理性騷擾舉報的校方人員對於舉報人心理狀況和援助需求的毫無概念。
按照保證書的要求,我也就只能寫到這裡,關於調查過程和結果的具體談話內容不能公佈。
雖然我很清楚,那份保證書是在誘導的情形下簽署,且侵犯我的言論自由,阻礙社會公眾和學校師生的知情和輿論監督,但是畢竟我當時答應了,我暫時邁不過自己心裡這一關,加上我也不想給幾位辦事的老師添麻煩,所以就暫且遵守。在此也希望能有懂法律的朋友對這個保證書的有效性給出指教。
從下午5點多走出會議室到現在,我一直在回想整場談話,並且愈發後悔我簽署了那份保證書。原則性權利問題,我真的不應該退讓。我當時就應該堅持,大不了就離開,好過現在做一個什麼苦水都只能往肚子裡咽的啞巴。
我想我可以說說我的感受。失望?憤怒?可能都不足夠,感到可笑或許是最準確的。
其實,對於結果,我本來也沒有特別高的預期。今天最讓我痛苦的可能就是這個面談的過程,我實在沒有料到這三個小時會給我帶來那麼多的二次傷害和精神摧殘。受限於承諾書,我就先不舉具體的例子了。
各位老師都非常辛苦,我相信今天見到的幾位老師都在自身能力和權責範圍內盡力了。我本科主修社會工作,關注弱勢群體,對於對接一些受害的案主也有一定經驗和認識,而當我提出校方調查工作以及今天與我會面過程中的缺失時,幾位老師表示他們都是身兼數職,對此也並不專業,對於我提到的一些方面了解不多。
我真心地理解大家的難處,也感受到幾位老師的真誠,但是受制於一些思想意識甚至是對性騷擾的理解以及校方的規章制度,受害者在與學校接觸的過程中陷入的困境是客觀存在的,而這種不公平和傷害不應該由舉報人來承受。這些不是今天與我見面的幾位老師能夠自我解決的問題,但這一定是北大應當引起注意並且調整改變的方向。
我們當記者的,經常會跳脫出來觀察某個事件。我做舉報性騷擾這種無用功,一方面因為的確懷抱有過不切實際的期望,另外也是想親自體驗一下,在中國,一個女生想要維權會經歷什麼。
然後現在我想分享的是,從社會發展進步的角度,女孩受到侵害當然要舉報要維權,但是從個人權益角度,我不會輕易鼓勵女生走上舉報這條路,雖然我自己會堅定地死磕到底。要知道,代價太大了,傷害反反复复,公道和正義那是可遇不可求的東西,尤其是當性騷擾/侵害你的北大老師是個死不認罪的無恥之徒。
讓我來粗略計算一下,一個性騷擾受害者如果想討要公道要付出多少成本。
1,我需要不斷回憶我曾經拼命想忘記的人生中最噁心的那幾分鐘,不斷體會人格被侵犯的恐懼、憤怒和羞辱感。
2,在進行正常工作和生活事務之外花費大量時間經歷蒐集間接證據(因為我沒有先知能力,不會在事情發生前準備好針孔攝像機),書寫數千字舉報材料。
3,面對大量網友發到我公號後台的質疑、侮辱和謾罵,主要圍繞我舉止輕浮、意圖勾引、在男朋友不在身邊的情況下自己與別人見面不守婦道、想炒作想紅等等。
4,謝燦在其公號公佈了我的工作信息、我的姓名、我同事的姓名,對我的工作和同事造成乾擾。
5,謝燦對外散佈謠言,稱我對他的舉報完全是誣告,而且他的部分學生也四處擴散這種說法。這其實是最讓我痛心的一點,我在試圖保護的潛在受害者成了給我潑髒水的人。
並且,由於北大對謝燦的調查沒有公示,以及今天的談話內容要求我不能對外公佈,這就使得外界只看到謝燦安然無事的結果。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為謝燦污衊我造謠的靠背,就是校方調查了,結果謝燦不被處理,那麼顯然是我誣告而已。他其實很早就宣揚自己“沒事兒”,還在公號發文介紹這學期在北大開設的新課。
6,在此過程中,我身心俱疲,見證太多人性的惡,積累太多失望,目睹太多蠅營狗苟卻心安理得。我現在特別能夠理解那個舉報老師性侵無果然後跳樓的女孩,跟這樣的世界磕下去真的沒有意思。
一個受害者的命運就是反复受害,而卑鄙者在這個社會有太多盟友。他們可以鑽制度鑽法律的空子,受害者卻被告知被規勸要接受不完善的現狀,並且會被自己的道德標準絆得無從聲張。
今天真的感謝我的林哼哼抽出時間陪伴我,給我支撐,她為了增加氣勢還特地穿了高跟鞋,讓你跟著受委屈了。
最後放一些我發給北大的實名舉報郵件的截圖,讓不了解事情經過的朋友看一下。等了一小段時間,8月20號北大給了回复。然後9月7號郵件聯繫我面談,後來電話加郵件告知我面談時間,然後就是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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