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Facebook 与澳洲新闻媒体,看新闻内容的价值》

tingju_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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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与澳洲新闻媒体的付费争夺战,为何新闻内容需要付费?从此事件可看出新闻内容价值的衰落与社群媒体巨兽的汹涌来袭。在此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好的新闻内容」是值得付费观看的。

(2021.2.26)

*「前言」:

在澳洲对 Google 和 Facebook 两大社群媒体龙头提出「向澳洲新闻媒体内容付费」,也就是澳洲的法规「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先前 Google 和 Facebook 对此作出的决定不一:FB 以高姿态的态度声明「将不再让澳洲的使用者在 Facebook 上接触到『任何新闻内容』」,也就是澳洲本地的 FB 使用者, 都无法在个人页面上分享、或阅读「任何单位的新闻内容」;世界各国的境外使用者,也无法分享或读取「澳洲媒体刊登的所有新闻」-澳洲的脸书已完全禁止了澳洲本地平台的「新闻功能」。相反的,Google 却是一反常态地同意付费给澳洲较大的新闻媒体集团。而 2/24 澳洲已确定通过「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可看出澳洲政府对于坚持其法的强硬态度,Facebook 也渐放低其傲慢态度,现已谈妥商业协议,两者之间的气氛不再如同以往紧张。

*「为何新闻要付费?」

这是许多人民的心中疑问:「为什么新闻内容需要付费观看?」

其实作为一个相关科系的学生,欲极力推动新闻付费的观念。 「新闻内容」是任何记者、编辑等新闻从业人员呕心沥血所制作出来的种种内容,深度报导及需要对于主题各面向的深入了解,调查报导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田野调查、 长期追踪、涉身冒险访问相关涉案人员.....,新闻内容花费工作者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体力与脑力来制成完整详细的内容。

在此笔者不是说对于基本的重要公共社会消息,如疫情、政府政策、国际事件等等;或一般娱乐消息和运动赛事。话风一转,对于其他不易取得的新闻内容,如天下杂志的调查报导类型「卫星影像直击:短短 3 年,苗栗树倒山秃- 一张表看 22 县市光电排行」等等和报导者各种深度评论文章....等诸如此类有太多可以举例的电子原生报和主流商业媒体。

这些不易取得的内容,被当今的阅听众认为是理所当然「媒体应该免费提供的」。多年来台湾的媒体生态一直以极其不健康的状态存在着,商业媒体靠着广告和业配才得以拥有营收。也就是因此,「点阅率」成为各商业媒体积极依靠的指标-点阅率越高,广告越多,营收也就越多。而通常点阅率高的新闻内容都是以「腥膻色」为主、有着耸动标题的事件-也就是现今阅听众爱看又爱骂的新闻内容。当然,造成当今紊乱的媒体生态-新闻媒体是最主要的问题来源,但笔者认为其中一部份的责任是在阅听者身上的。

台湾大部分的读者长期以来没有喜爱接触国际新闻和各类调查报导或深度报导的习惯,政府没有积极推动以外,尤其图像时代的来临加上资讯爆炸越演越烈,每天拔山倒海的资讯量涌进手机,民众对于资讯感到愈来愈疲乏、对于文字则更加没有耐性,故媒体往往会运用看似「耸动吸睛」的标题以吸引阅听众的点阅,而确实也达到其效果。值得一提的是,现今阅听众对于「媒体识读」的观念渐渐抬头,民众开始意识到不应再被媒体随便喂养成千上万的垃圾讯息,这是一个对于台湾社会和媒体生态的一个很重要的趋势。

*「社群巨怪对于市场垄断资讯的影响力好大?」

像是 Facebook 和 Google 这种社群巨擘,他们不需花费任何心力与金钱就轻易取得各媒体的新闻内容,再以神奇的演算法投放在全球广泛的使用者眼前。社群巨怪不费吹灰之力就直接获取所有新闻相关从业人员呕心沥血所制作的新闻内容,无论是哪种类型。笔者认为这对于媒体产业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现今大多数人都以 Facebook 为接触新闻的主要社群媒介、以 Google 搜群引擎为搜寻新闻内容的主要方式,会直接点进媒体网页观看新闻的人们占很少数,且脸书因为每天从各大媒体取得的新闻内容获得惊人的极高收益,却半毛钱都不需付给新闻媒体本身。

一开始澳洲政府向两大跨国集团声明法律「新闻内容议价法」的准备通过, Facebook 竟然以「Google 必须付费给新闻内容供应者是合情合里、天经地义的,因为 google 就是运用搜寻引擎直接获取广告利益;相反的,我们并没有直接从新闻媒体所提供的内容获得『直接利益』,是 fb 使用者『主动自由』的接触新闻内容,新闻供应者也是自行要把内容放在 fb 版面上的,故完全没有理由要付费」的荒谬理由搪塞,但经过查证后,证据打脸了 Facebook 推卸责任的辩词。因为 Google 与 Facebook 确实因为「新闻需求/曝光流量」而拥有极大获益,在不需自付产制成本的状态下,吸取新闻行为资料并成为最大广告收入者。

在这个被社群巨怪垄断的社会中,身为「有意识的阅听众」,我们应随时保持警觉,意识到社群龙头带给我们自身的巨大影响力,进而避免被之操控,应主动接触异温层的观点和事件;对于「新闻有价」的观点,因台湾现今尚未有相关法规的落实,故我们更应在观看新闻内容的同时,主动点进媒体自身网页观看,不但能增加媒体业者的营收,降低广告的频繁出现,促进好报导好文章的推出,还能够接触到更多不同类型的文章,也就是社群利用演算法机制不会让我们接触到的文章。

*「总结」:

笔者认为「新闻有价」的观点应该被推行,现今的媒体复杂混乱的媒体生态使得垃圾讯息堆积成山,不但使新闻从业人员失去初衷与热情,也使阅听众对于媒体业感到愈来愈厌恶,对于新闻更是排斥。新闻确实有其公共性和公利性,但在现今的网路时代,新闻传播往往被跨国社群媒体巨擘以压倒性的垄断方式,把媒体业者原有的营收全盘夺走。 「社群财团作为得益使用者,有责任与义务要对新闻内容付费。」且现阶段澳洲的经历也促使其他国家开始重视「新闻内容收费机制」的概念,如加拿大等国也逐步跟上。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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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ju_Huang 有時候沒辦法說,所以我寫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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