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身障者开玩笑吗?
6/26(日)我有幸参与了公视主题之夜SHOW 的节目录影,这个以议题为导向的谈话性节目是我一直有在关注的频道,而当天我们谈论的是个稍微棘手的主题:
可以对身障者开玩笑吗?
令我意外的是,当天参与节目的公民来宾亦有身障者,有半数以上对于开玩笑抱持着乐观的态度,甚至有几位主动以玩笑的方式开场,节目后也和大家相谈甚欢。至于能否对身障者开玩笑,这个讨论的前提应该先厘清「谁来定义什么是玩笑?」也就是,笑话的本体到底是由听者还是说者决定?
如果笑话是由说者所决定,那么接下来我们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说者可以开玩笑?」在当天的录影中,有人认为是两人之间的关系而定,有人则认为应该了解听者的处境后才能开玩笑。当天参与录影的Jimmy 为Julia 的个人助理,他本人很常开Julia 玩笑甚至模仿她讲话(Julia 有语言表达的障碍,讲话时会有严重的口吃)Julia 本人也欣然接受这样的互动。 Jimmy 认为:
「我的确很常开Julia 玩笑,但是我也会确保她也有能力可以反击」
这些看似出于理解为前提的伙伴关系,仿佛可以作为开玩笑的道德判准;然而,这些考量的范畴都涉及了需要与他人(听者)共识的过程,而非纯粹说者即可决定。不论是建立两人间的关系或是了解他人接受的底线,都需要与他人沟通、协作而取得共识;也就是说,即使笑话的基准在于讲者,其中也包含了理解他人的过程。
再者,将笑话的主导权交给说者本身就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在日常情境或是喜剧专场不乏「我以为你能接受这个段子耶」的窘境发生,而这样与他人之间模糊的信任关系喊而经常是争执、炎上的导火线。即使出于关怀的角度如Jimmy 所持的立场「确保他人能反击的情况下才开的玩笑」也非常可能引发玩笑泛滥的极端情况,只要说者能确保他人(听者)可以反击,貌似就能隐约地合理化说者开玩笑的频率以及力道;但是,这样的想法却忽略了两人(身障者/非身障者)的反击在行为上却无法达到对等的攻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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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让讲者主导笑话隐藏了这么多潜在的不可控因素,那么,将笑话的主导权交给听者是否才能真的调和双方的立场呢?这个决定看似为听者着想的决定事实上会让我们面临更大的难题:
若笑话的主导权不在自己而在他人,那么我们还能有笑话吗?
如果连笑话是否产生都无法确定,那我们又可以如何归属冒犯笑话的责任呢?
会产生道德两难的困境就在于人们对于笑话的定义依旧是个模糊的疆界,我们无法清楚地说明何谓笑话,也无法轻易地将主导权归于任何一方。
笑话的本体并不像日常的话语行为那般泾渭分明,说者所谓的「冒犯」可以用戏谑的方式呈现,或者以相声抖包袱的形式逐一揭露,然而,如此模糊的表达方式落在听者身上却能造成言语上实质的伤害。在笑话包覆下的对谈双方极大化了「他心问题」( problem of others mind )的解读困难,单就言语行为,听者无法确定说者是否意图以此笑话冒犯他人,而讲者也无法透过听者当下的反应确认其心理的感受。
因此,即使将笑话的主导权交给了听者,也仍旧会造成双方的理解鸿沟;更糟的是,甚至连笑话都可能无法顺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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